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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25-050
1
证券代码:
839266
证券简称:汇龙液压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议案。2025 年 11 月 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并向公
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股转
函[2025]2569 号)
。目前,公司已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
新增股份共 10,000,000 股将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40,000,000 股增加至 50,000,000 股。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十五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章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 2 日
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 5%的整数
倍时,投资者应当按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
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公告。挂牌公司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
履行权益变动或控制权变动的披露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 披露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 挂牌公司可以简化披露持股变动情况。”
1、本次股票发行导致未参与本次发行的原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变动情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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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让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占比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占比 (%)
赵永涛
21,440,000
53.6000%
21,440,000
42.8800%
赵会芳
11,849,900
29.6248%
11,849,900
23.6998%
漯河市卓盟商
务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
2,000,000
5.0000%
2,000,000
4.0000%
张强
1,528,666
3.8217%
1,528,666
3.0573%
赵永刚
450,000
1.1250%
450,000
0.9000%
2、本次股票发行导致参与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占比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占比 (%)
汉萨福莱柯思
液压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
0
0%
10,000,000
2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
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