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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华邦股字(2025)第 026 号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九月
3-3-1
目录
释义............................................................................................................................................ 2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7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8
四、公司的设立...................................................................................................................... 13
五、公司的独立性.................................................................................................................. 16
六、公司的股东...................................................................................................................... 18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27
八、公司的业务...................................................................................................................... 9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98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113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125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29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30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30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33
十六、公司的税务................................................................................................................ 135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40
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44
十九、公司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146
二十、推荐机构.................................................................................................................... 147
二十一、相关责任主体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147
二十二、结论意见................................................................................................................ 147
3-3-2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华农恒青、公司
指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农骏通
指
江西华农骏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华农骏通农牧有限公
司)
华农恒青有限
指 华农恒青实业有限公司
华达农业
指 江西华达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海通
指 江西海通农牧有限公司
驻马店海通
指 驻马店市海通农牧有限公司
万年恒青
指 江西万年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恒青农牧
指 江西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恒青生物
指 江西华农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恒青
指 南昌恒青农牧有限公司(曾用名嘉兴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新余恒青
指 新余恒青饲料有限公司
南城恒青
指 南城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九江恒青
指 九江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南宁恒青
指 南宁华农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恒青
指 青海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恒青畜牧
指 江西华农恒青畜牧有限公司
恒青动保
指 江西华农恒青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云南恒青
指 云南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九滇农牧
指 昆明九滇农牧有限公司
南平恒青
指 南平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镇雄恒青
指 云南镇雄恒青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新余民创
指 新余民创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民泰
指 赣州民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民丰
指 新余民丰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民创
指 赣州民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民信
指 赣州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民丰
指 赣州民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鄱阳湖茶业
指 江西鄱阳湖茶业有限公司
北京恒泰
指 北京华农恒泰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并公
3-3-3
开转让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
主办券商、民生证
券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皓
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华邦
指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华邦律师
指 华邦及华邦指派经办公司本次挂牌的律师的合称
中铭评估
指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
书》
指
公司为本次挂牌编制的《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
让说明书》
《审计报告》
指
德皓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
[2025]00002489 号)
法律意见书
指
华邦出具的《关于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股票挂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治理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
案)》
指
本次挂牌后启用的《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
入所致。
3-3-4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邦受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华邦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本次挂牌的相关法律事项及公司为此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事实(上述所有内容
均以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的事项为准及为限)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与验
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华邦律师声明如下:
1、华邦及华邦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2、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公司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华邦律师对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
解而出具。
3、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挂牌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以本法律意见书发表
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财务、会计、
验资及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和境外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
律意见书中涉及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投资决策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
3-3-5
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且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
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华邦律师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经提供了华邦律师
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一切足以影响
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处。公
司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有关文件、材料上
所有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5、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华邦律师有
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6、本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本次挂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
报材料上报股转系统审核,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报
材料的修改和反馈意见对法律意见书有影响的,本所将按规定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7、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挂牌而编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部分或全部自行
引用,或根据股转系统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或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但是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公开
转让说明书》的有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8、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9、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挂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华邦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3-3-6
正文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一)公司批准本次挂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等关于本次挂牌的议
案,并同意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本次挂
牌的事项。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等关于本次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文件,华邦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批准公司申请本次
挂牌的决议,上述会议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二)股东会对本次挂牌事宜的授权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有关事宜
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公司本次挂牌的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签署、
报送、修改与公司本次挂牌有关的各项文件,签署与公司本次挂牌有关的重大合同等
文件,并提出各项申请、作出各项回复;
2、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3、在本次挂牌的申请通过核准后,按照股转系统的规定办理具体挂牌手续;
4、根据本次挂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其他治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
5、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包括监管政策的变化),中止或终止公司
的本次挂牌;
6、与公司本次挂牌有关的一切其他事宜。
3-3-7
上述授权的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如在授权期限内
公司就本次挂牌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的同意函,则相关授权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公司本次
挂牌相关事项完成之日。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挂牌事宜的程序和
授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授权行为合法、有效。
(三)本次挂牌尚需取得的批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
49 号)第三条规定,“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证监会豁免核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人数未超过二百人
的公司申请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审
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穿透前共有 8 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1 名,
非自然人股东 7 名。非自然人股东中,华农骏通有 3 名自然人股东;赣州民泰、赣州
民创、赣州民丰、新余民丰、赣州民信和新余民创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赣州民创
有 3 名外部人员。
据此,公司穿透前后股东人数均未超过 200 人,公司本次挂牌符合中国证监会豁
免注册的条件,尚需取得股转公司同意公司本次挂牌的审核意见。
综上所述,华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挂牌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及授权,尚需股转公司作出同意公司本次
挂牌的审核意见。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依法设立
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四、公司的设立”部分所述,公司系由华农恒青有限依法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3-8
(二)有效存续
1、公司现持有 2017 年 9 月 30 日换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并经华邦律
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登记
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并且《公司章程》亦确认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目前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终止的情
形。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
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挂
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华邦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股票挂牌规则》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进行逐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四、公司的设立”部分所述,公司系由华农恒青有限于
2017 年 9 月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方式及比例符
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注册资本已依法足额缴纳,并取得市场和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两年以上,股本总
额为 12,600 万元。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
第一项及《股票挂牌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根据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协议、验资报告、价款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及公司
出具的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
3-3-9
缴纳,股东的出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不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
公司历史沿革曾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完成清理,公司股权权属明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如本
法律意见书正文“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公司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违反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七、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公司的股份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公司及重要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仍未依法规范
或还原的情形。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业务
规则》第 2.1 条第四项及《股票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
规定。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选举了董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在董事会和总经理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公司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存,共同发挥内部监管职能的情
形。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对内部监督机构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公司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不存在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存的情形,公司内部监
督机构的设置符合《公司法》《股票挂牌规则》《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3-3-10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原监事会的成员符合《公
司法》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及义务。公司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能够按期召开,就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原监事会
能够较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的
合法合规。
(2)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治理规则》规定的任职资
格,能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存在相关任职限制情形。
(3)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控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能够按照公司治
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治
理。
(4)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评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规范运行,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治理机制取得了较好
的执行效果。”
(5)公司已在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与股东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解
决机制,且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切实保证投资
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合法规范经营
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八、公司的业务”部分所述,同时根据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
的合规证明,公司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填 写 的 调 查 表 , 并 经 华 邦 律 师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下 同 ) 、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平 台
(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下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下 同 ) 、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下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3-11
下同)、股转系统(https://www.neeq.com.cn/,下同)等网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因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
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欺诈
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
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12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
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或被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
尚未消除。
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报告》的记载以及公司出具的说
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
财务决策,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审计报告》的记
载,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3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据此,德皓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五、公司的独立性”部分所述,公司业务、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完整、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根据公
司提供的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及董事会会议文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报告期内,
3-3-12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已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议
程序,相关交易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根据《审计报告》的记载及公司的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三项及《股票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
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四)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开转让说明书》,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提供的重
要财产权属证书、重大合同等资料,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司拥有与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根据
《审计报告》的记载,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明确。
2、根据《审计报告》的记载及公司的说明,德皓已为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会计
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
不低于 1.00 元/股。
3、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证照,公司不存在主要
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情形,公司所处行业及业
务不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不存在不符合股转系统
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二项及《股票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3-3-13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已与民生证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委托
民生证券担任推荐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民生证券已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已委托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五项及《股票挂牌规则》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挂牌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业务规则》《股票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具备本次挂牌的实质条
件。
四、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前身华农恒青有限的设立
如本法律意见书“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公司前身华农恒青有限设
立时,股东资格、人数、住所、出资等均符合法定条件。华农恒青有限依法履行设立
登记程序,并取得营业执照。华农恒青有限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
时适用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设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系由华农恒青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设立情况如下:
1、股东会决议:2017 年 9 月 12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现有的八名股
东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计:经审计,华农恒青有限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141,766,894.00 元。
3-3-14
3、评估:2017 年 8 月 26 日,中铭评估出具《华农恒青实业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股
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7]第 2031 号),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华农恒青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17,425.50 万元。
4、发起人资格: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为 1 名自然人、1 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
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及 6 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合伙企
业。上述发起人均在中国境内具有住所,具备作为发起人进行出资的资格,各发起人资
格、人数、住所、出资等均符合法定条件。
5、签署《发起人协议》:2017 年 9 月 22 日,华农恒青有限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
人协议》,约定将华农恒青有限的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并对公司的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及管理形式、设立方式、发行股份总额、方式、股份
类别和每股金额、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进行了书面约定。
6、签署《公司章程》:2017 年 9 月 28 日,发起人华农骏通、张桂成、赣州民泰、
赣州民创、赣州民丰、赣州民信、新余民丰和新余民创签署了《公司章程》,对公司的
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设置、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宜进行
了约定。
7、职工代表大会: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祝年兴担任职
工代表监事。
8、创立大会: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通过了《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同意选举李旭
荣、黄猛明、余豪、李建荣、李汉国、郭华平和王金本为华农恒青董事并组成首届董事
会;同意选举黄欣、周理敏为华农恒青的监事并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祝年兴组成
首届监事会。
3-3-15
9、董事会: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旭荣为
公司董事长,聘任李旭荣为总经理,聘任黄猛明、余豪、廖细古、刘锦湖为副总经理,
黄猛明为财务总监,余豪为董事会秘书。
10、监事会: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欣为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11、验资:2017 年 9 月 2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大信验字[2017]第 6-00008 号),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证截
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止,华农恒青已收到全体发起人拥有的华农恒青有限的净资产
141,766,894.00 元折合股本为 12,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总计股本 12,600.00 万元,
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 15,766,894.00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12、工商登记: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理局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其主要记载的内容如下:
名称
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74721W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 A 座二楼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旭荣
注册资本
12,600 万元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研发;畜禽、水产品销售;对农业的投资与管理;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1 日
13、股权结构: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农骏通
9,223.2
73.2%
2
张桂成
630
5%
3
赣州民泰
604.8
4.8%
3-3-16
4
赣州民创
504
4%
5
赣州民丰
504
4%
6
新余民丰
504
4%
7
赣州民信
378
3%
8
新余民创
252
2%
合计
12,600
100.00%
综上,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系由华农恒青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华
农恒青有限整体变更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华农恒青有限整体变更的折股
方案合法合规,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的设立合法、有效。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设立已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设立行为合法、有效。
五、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的业务独立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及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其
他相关的重大合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通过其自身及子公司开展业
务,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网络,独立
地对外开展业务和签订各项业务合同,独立经营,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如本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所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制度,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就规范关联交易作出了相关的承诺。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业务独立。
3-3-17
(二)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及《审计报告》、资产权属证书等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从事生产的子公司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
施,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
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有明确界定且划分清
晰,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公司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控制/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三)公司的人员独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的现任董事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公司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公司的财
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形。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人员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建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拥有完
整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公司独立办公、独立运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机构独立。
3-3-18
(五)公司的财务独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置了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
务管理制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并独立申报和缴
纳各项税款,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和混
合纳税的情况。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财务独立。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业务、资产、人
员、机构、财务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面向
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公司的股东
(一)公司的股权结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类别
1
华农骏通
9,223.2
73.2%
企业法人
2
张桂成
630
5%
境内自然人
3
赣州民泰
604.8
4.8%
合伙企业
4
赣州民创
504
4%
合伙企业
5
赣州民丰
504
4%
合伙企业
6
新余民丰
504
4%
合伙企业
7
赣州民信
378
3%
合伙企业
8
新余民创
252
2%
合伙企业
合计
12,600
100.00%
-
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有 8 名股东,其中自然人
股东 1 名,非自然人股东 7 名,不存在股东人数累计超过 200 人的情形;公司的自然
3-3-19
人股东为具有中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非自然人股东均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上述股东均具有《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资格。
(二)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共
有 1 名自然人股东,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桂成先生,男,回族,生于 1953 年 10 月 4 日,住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四街
********,身份证号码 1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公司机构股东的基本情况
1、华农骏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华农骏通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名称
江西华农骏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80098L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第 1-
10)A 座二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旭荣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9 月 19 日至 2030 年 9 月 18 日
根据华农骏通的工商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农骏通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李旭荣
7,000
货币
70%
3-3-20
2
钟丽萍
1,000
货币
10%
3
李铭杰
2,000
货币
20%
总计
10,000
100%
2、赣州民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赣州民泰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名称
赣州民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35YXHK4E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1303-
14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旭荣
出资额
768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
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47 年 5 月 21 日
赣州民泰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赣州民泰的工商登记资
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旭荣
77.344
10.0708%
普通合伙人
2
黄猛明
103.2
13.4375%
有限合伙人
3
廖细古
103.2
13.4375%
有限合伙人
4
吴小波
102.88
13.3958%
有限合伙人
5
刘锦湖
100.8
13.1250%
有限合伙人
6
黄欣
82.4
10.7292%
有限合伙人
7
华志平
79.36
10.3333%
有限合伙人
8
张琦
74.56
9.7083%
有限合伙人
9
周理敏
24.096
3.1375%
有限合伙人
10
祝年兴
20.16
2.6250%
有限合伙人
总计
768
100.00%
3-3-21
3、赣州民创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赣州民创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名称
赣州民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35YY3988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
17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旭荣
出资额
64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
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47 年 5 月 21 日
赣州民创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赣州民创的工商登记资
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旭荣
339.536
53.0525%
普通合伙人
2
郭守峰
58.88
9.2000%
有限合伙人
3
陈斌根
21.376
3.3400%
有限合伙人
4
卢鸣军
21.216
3.3150%
有限合伙人
5
艾金云
19.776
3.0900%
有限合伙人
6
谭鹏
19.616
3.0650%
有限合伙人
7
杨旭倩
18.4
2.8750%
有限合伙人
8
熊国林
16.256
2.5400%
有限合伙人
9
陈惠立
16.176
2.5275%
有限合伙人
10
尹昊明
15.36
2.4000%
有限合伙人
11
陈成林
14.496
2.2650%
有限合伙人
12
程建波
13.856
2.1650%
有限合伙人
13
吴智强
13.776
2.1525%
有限合伙人
14
付文财
13.616
2.1275%
有限合伙人
15
吴保国
12.288
1.9200%
有限合伙人
3-3-22
16
计晓飞
11.856
1.8525%
有限合伙人
17
邹望萍
10.4
1.6250%
有限合伙人
18
林红云
3.12
0.4875%
有限合伙人
总计
640
100.00%
4、赣州民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赣州民丰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名称
赣州民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35YXGP9C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07-
16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旭荣
出资额
64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47 年 5 月 21 日
赣州民丰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赣州民丰的工商登记资
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旭荣
193.3923
30.2175%
普通合伙人
2
史道友
88.48
13.8250%
有限合伙人
3
李建荣
82.4
12.8750%
有限合伙人
4
李毅荣
75.2
11.7500%
有限合伙人
5
马国平
71.36
11.1500%
有限合伙人
6
周香兰
34.176
5.3400%
有限合伙人
7
张贻传
29.136
4.5525%
有限合伙人
8
钟福儿
27.2797
4.2625%
有限合伙人
9
熊保新
25.168
3.9325%
有限合伙人
10
黄石磊
13.408
2.0950%
有限合伙人
总计
640
100.00%
3-3-23
5、新余民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新余民丰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名称
新余民丰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MA35YQFN7F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旭荣
出资额
64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5 月 18 日至 2027 年 5 月 17 日
新余民丰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新余民丰的工商登记资
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旭荣
360.08
56.2625%
普通合伙人
2
胡海波
64.56
10.0875%
有限合伙人
3
龚转仔
57.76
9.0250%
有限合伙人
4
徐城
30.656
4.7900%
有限合伙人
5
敖运彬
28.176
4.4025%
有限合伙人
6
陈熙玲
26.688
4.1700%
有限合伙人
7
吴玉波
18.00
2.8125%
有限合伙人
8
董启胜
15.04
2.3500%
有限合伙人
9
黄柏青
13.008
2.0325%
有限合伙人
10
吴进英
10.416
1.6275%
有限合伙人
11
毛泽民
7.856
1.2275%
有限合伙人
12
刘燕辉
7.76
1.2125%
有限合伙人
总计
640
100.00%
6、赣州民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赣州民信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3-3-24
名称
赣州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35YXJY16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1 号楼 509-
07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旭荣
出资额
48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
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5 月 22 日至 2047 年 5 月 21 日
赣州民信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赣州民信的工商登记资
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旭荣
305.552
63.6567%
普通合伙人
2
罗娟
24
5.0000%
有限合伙人
3
谢勇泉
19.232
4.0067%
有限合伙人
4
陈勇
18.736
3.9033%
有限合伙人
5
万涛
17.936
3.7367%
有限合伙人
6
何兰平
15.264
3.1800%
有限合伙人
7
李加琦
12.48
2.6000%
有限合伙人
8
金勤丰
12.048
2.5100%
有限合伙人
9
李继荣
10.576
2.2033%
有限合伙人
10
俞燕青
9.6
2.0000%
有限合伙人
11
黄鸥羽
8.72
1.8167%
有限合伙人
12
李清波
8.368
1.7433%
有限合伙人
13
陈小云
6.96
1.4500%
有限合伙人
14
李红涛
5.728
1.1933%
有限合伙人
15
陈虎
4.8
1.0000%
有限合伙人
总计
480
100.00%
3-3-25
7、新余民创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新余民创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名称
新余民创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MA35YQGW7B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国际生态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旭荣
出资额
32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5 月 18 日至 2027 年 5 月 17 日
新余民创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新余民创的工商登记资
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旭荣
216.576
67.6800%
普通合伙人
2
黄海龙
12.048
3.7650%
有限合伙人
3
谭剑辉
11.936
3.7300%
有限合伙人
4
董其富
11.52
3.6000%
有限合伙人
5
沈金伟
11.472
3.5850%
有限合伙人
6
毛志兵
10.128
3.1650%
有限合伙人
7
习斌
9.84
3.0750%
有限合伙人
8
黄云
6.8
2.1250%
有限合伙人
9
付志鹏
6
1.8750%
有限合伙人
10
许德平
5.2
1.6250%
有限合伙人
11
戴伟平
4.4
1.3750%
有限合伙人
12
李斌
3.12
0.9750%
有限合伙人
13
何声禄
2.72
0.8500%
有限合伙人
14
何克思
1.68
0.5250%
有限合伙人
15
王江辉
1.68
0.5250%
有限合伙人
16
徐柱中
1.68
0.5250%
有限合伙人
17
钟强
1.6
0.5000%
有限合伙人
3-3-26
18
黄志刚
1.6
0.5000%
有限合伙人
总计
320
100.00%
赣州民创、赣州民信、赣州民泰、赣州民丰、新余民创、新余民丰均为以员工持
股平台为目的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经营任何业
务,均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受托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故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
(四)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公司股东填写的调查表及其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
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东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或
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公司股东不存在委托、受托、信托持股的情况,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
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挂牌的重大法律障碍。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农骏通系公司控股股东,李旭荣通过华农骏通、
赣州民泰、赣州民创、赣州民丰、新余民丰、赣州民信和新余民创间接持有公司
60.57%的股份,根据赣州民泰、赣州民创、赣州民丰、新余民丰、赣州民信和新余民
创的合伙协议约定,李旭荣实际控制上述有限合伙企业,故李旭荣 间接享有公司
95.00%的表决权。
同时,李旭荣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能够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产生重
大影响并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事项决策、组织机构运
作、业务运营等产生实质影响,故认定华农骏通系公司控股股东,李旭荣系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李旭荣控制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不低于 50.00%,且李旭荣一直担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最近两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3-27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担任股东的资格;公司股东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
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华农骏通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旭荣系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
经核查公司设立时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系由企业法人华农骏通、华达农业及自
然人李宁、张桂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时所履行的主要法律程序如
下:
(1)2010 年 9 月 7 日,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国]登记内名预核字[2010]第 2163 号),“华农恒青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
保留期至 2011 年 3 月 7 日。
(2)2010 年 12 月 8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
下事项:1)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其中华农骏通认缴出资 8000 万元,华达农业
认缴出资 1200 万元,李宁认缴出资 300 万元,张桂成认缴出资 500 万元;2)确定公
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董事会,选举李旭荣、李建荣、金俊峰担任董事,任期三
年;4)选举祝年兴担任监事,任期三年;5)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6)公司章
程为公司行为准则。
(3)2010 年 12 月 8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
下事项:1)选举李旭荣为董事长;2)选举李旭荣为公司经理。
(4)2010 年 12 月 14 日,共青开放开发区工业新区服务中心向共青城工商局出
具《证明》,华农恒青有限办公地址位于工业新区工业大道北段 018 号。
(5)2010 年 12 月 16 日,南昌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
告》(赣丰源会所验字[2010]第 0598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16 日,华农恒青
(筹)已收到华农骏通 2880 万元、华达农业 432 万元、李宁 108 万元、张桂成 180 万
元,华农恒青有限股东首次以货币形式合计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 3600 万元。
3-3-28
(6)2010 年 12 月 20 日,华农恒青有限向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
设立工商登记手续。
(7)201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取得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2)。
(8)华农恒青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华农骏通
8000
2880
货币
80%
2
华达农业
1200
432
货币
12%
3
李宁
300
108
货币
3%
4
张桂成
500
180
货币
5%
总计
10000
3600
货币
100.00%
(二)华农恒青有限设立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2011 年 4 月,第一次补缴注册资本
2011 年华农恒青有限股东补缴注册资本,本次补缴出资完成后,华农恒青有限股
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8620 万元,本次补缴出资履行了以下法律程序:
(1)2011 年 4 月 8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
议:1)首次出资 3600 万元后,现第二期出资 5020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 8620
万元;2)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正。
(2)2011 年 4 月 8 日,华农恒青有限向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申请办理实收资
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3)2011 年 4 月 14 日,南昌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赣丰源会所验字[2011]第 0159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4 月 13 日,华农恒青有限已
收到华农骏通 4016 万元、华达农业 602.4 万元、李宁 150.6 万元、张桂成 251 万元。
本次出资连同第 1 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 8620 万元,已占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86.2%。
3-3-29
(4)2011 年 4 月 15 日,华农恒青有限取得由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换发的本次
出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2),实收资本变更为
8620 万元。
2、2012 年补缴注册资本、股权变动及间接委托持股情况
(1)2012 年第二次补缴注册资本
2012 年华农恒青有限股东补缴注册资本,本次补缴出资完成后,累计实缴注册资
本 1 亿元,本次补缴出资履行了以下法律程序:
1)2012 年 1 月 15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①首次出资 3600 万元,第二期出资 5020 万元,现第三期出资 1380 万元,公司实收资
本变更为 1 亿元;②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正。
2)2012 年 1 月 18 日,南昌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赣丰源会所验字[2012]第 0016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1 月 18 日,华农恒青有限已
收到华农骏通 1104 万元、华达农业 165.6 万元、李宁 41.4 万元、张桂成 69 万元。本
次出资连同前两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 1 亿元,已占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3)2012 年 2 月 9 日,华农恒青有限向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申请办理实收资本
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2012 年 2 月 10 日,华农恒青有限取得由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换发的本次出
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2),实收资本变更为 1 亿
元。
(2)2012 年间接委托持股情况
2012 年 8 月,华农恒青有限为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决定对销售片区
经理级以上人员、职能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与
2012 年年度优秀员工实施股权赠与及配售,并制定华青字〔2012〕07 号《华农恒青实
业有限公司股份赠与及配售方案》(以下简称 2012 年《股份赠与及配售方案》)。
2012 年《股份赠与及配售方案》就股份赠与及配售对象、股份来源、股份赠与及
配售比例、股份认购出资方式、分红持股比例计算方式、红利及计算公式、赠与股份
相关规定、退出清算等内容进行规定。2012 年《股份赠与及配售方案》规定,股份赠
与及配售对象的股权均为间接持有华农恒青有限的股权,其直接持股股权全部来自于
华农骏通持有的华达农业股权,华达农业直接持有华农恒青有限 12%的股权。员工通
3-3-30
过配售及赠与持有华达农业的股权后,将会委托华农骏通代为持有,另外,除非员工
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且公司成功上市,员工对获赠的股权仅享有分红权不享有所有权;
员工离职后,员工应当将购买的股权回售给代持人,对于获赠的股权,员工应当无偿
回赠给代持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2012 年 8 月,股东华农骏通将其持有的华达农业 502.15 万元出资股权转让/赠与
给 54 名激励对象,其中通过 1 元每份出资的价格向 44 名激励对象转让 368.90 万元出
资股权,通过无偿赠与的方式向 49 名激励对象赠与 133.25 万元出资股权。转让/赠与
后,上述 54 名激励对象合计间接持有华农恒青有限 5.02%的股权。本次转让/赠与后,
通过华农骏通代持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1
敖运彬
0
1.75
1.75
0.018%
28
马国平
18
10.5
28.5
0.29%
2
曹润荣
1.8
0.15
1.95
0.020%
29
毛利宾
1.2
0.1
1.3
0.013%
3
陈虎
3
0
3
0.03%
30
漆旭阳
0
0.5
0.5
0.005%
4
陈建华 1
1.8
0.15
1.95
0.02%
31
沈东民
1.2
0.1
1.3
0.013%
5
陈强
0
0.5
0.5
0.005%
32
史道友
19.5
0
19.50
0.20%
6
邓明艳
1.8
0.15
1.95
0.020%
33
谭剑辉
2
1.4
3.4
0.034%
7
董其富
4.8
2.4
7.2
0.07%
34
谭秋生
1.2
0.1
1.3
0.013%
8
董启胜
4.8
2.8
7.6
0.08%
35
王进军
1.8
1.05
2.85
0.029%
9
段宝军
0
2.8
2.8
0.028%
36
吴小波
18
10.5
28.50
0.29%
10
龚转仔
6
3.5
9.5
0.10%
37
吴仉华
1.8
0.15
1.95
0.020%
11
何冬平
1.8
0.15
1.95
0.020%
38
吴进英
0
1.05
1.05
0.011%
12
何涛
1.8
0.15
1.95
0.020%
39
肖流兵
3.6
0.3
3.9
0.039%
13
胡海波
7.2
2.45
9.65
0.097%
40
徐建兵
4.8
0.4
5.20
0.05%
14
黄海龙
0
0.7
0.7
0.007%
41
阳东亮
1.6
1.05
2.65
0.027%
15
黄猛明
39
10.5
49.5
0.50%
42
杨卫国
0
0.5
0.5
0.005%
16
黄欣
18
10.5
28.5
0.29%
43
杨旭倩
7.8
0
7.8
0.078%
17
金俊峰
18
1.5
19.5
0.20%
44
余利明
1.8
1.05
2.85
0.029%
18
柯智群
5.6
0
5.6
0.056%
45
俞燕青
1.8
1.05
2.85
0.029%
19
孔德召
4.8
0.4
5.2
0.05%
46
袁晓萌
1.8
0.15
1.95
0.020%
3-3-31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20
李建荣
18
10.5
28.5
0.29%
47
张军
18
1.5
19.5
0.20%
21
李向国
1.2
0.1
1.3
0.013%
48
赵琳
3
2.1
5.1
0.051%
22
李毅荣
0
10.5
10.5
0.105%
49
周理敏
1.8
1.05
2.85
0.029%
23
廖细古
37
10.5
47.5
0.48%
50
周香兰
1.8
1.05
2.85
0.029%
24
刘锦湖
0
10.5
10.5
0.105%
51
周长根
0
1.05
1.05
0.011%
25
卢鸣军
1.8
1.05
2.85
0.029%
52
朱建国
6
3.5
9.5
0.10%
26
卢水保
39
7
46.
0.46%
53
朱耀坚
7.2
0.6
7.8
0.08%
27
罗娟
19.5
0
19.5
0.20%
54
祝年兴
6.5
1.75
8.25
0.083%
合计
368.90 133.25 502.15
5.02%
2012 年 11 月,为起到标杆示范效应,华农骏通将代金俊峰等 18 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共计 150.20 万元华达农业股权进行显名登记,该 18 名激励对象进而成为华达农业
的显名股东。具体登记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登记股权(万元)
1
金俊峰
9.00
2
黄猛明
19.50
3
吴小波
9.00
4
龚转仔
3.00
5
张军
9.00
6
马国平
9.00
7
李建荣
9.00
8
史道友
9.75
9
廖细古
18.50
10
卢水保
19.50
11
黄欣
9.00
12
罗娟
9.75
13
朱耀坚
3.60
14
朱建国
3.00
15
董启胜
2.40
16
董其富
2.40
3-3-32
序号
姓名
登记股权(万元)
17
徐建兵
2.40
18
孔德召
2.40
合计
150.20
部分激励对象显名登记后,截至 2012 年 12 月末,华农骏通受托间接持股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敖运彬
-
1.75
1.75
0.02%
28
马国平
9.00
10.50
19.50
0.20%
2
曹润荣
1.80
0.15
1.95
0.02%
29
毛利宾
1.20
0.10
1.30
0.01%
3
陈虎
3.00
-
3.00
0.03%
30
漆旭阳
-
0.50
0.50
0.01%
4
陈建华 1 1.80
0.15
1.95
0.02%
31
沈东民
1.20
0.10
1.30
0.01%
5
陈强
-
0.50
0.50
0.01%
32
史道友
9.75
-
9.75
0.10%
6
邓明艳
1.80
0.15
1.95
0.02%
33
谭剑辉
2.00
1.40
3.40
0.03%
7
董其富
2.40
2.40
4.80
0.05%
34
谭秋生
1.20
0.10
1.30
0.01%
8
董启胜
2.40
2.80
5.20
0.05%
35
王进军
1.80
1.05
2.85
0.03%
9
段宝军
-
2.80
2.80
0.03%
36
吴小波
9.00
10.50
19.50
0.20%
10
龚转仔
3.00
3.50
6.50
0.07%
37
吴仉华
1.80
0.15
1.95
0.02%
11
何冬平
1.80
0.15
1.95
0.02%
38
吴进英
-
1.05
1.05
0.01%
12
何涛
1.80
0.15
1.95
0.02%
39
肖流兵
3.60
0.30
3.90
0.04%
13
胡海波
7.20
2.45
9.65
0.10%
40
徐建兵
2.40
0.40
2.80
0.03%
14
黄海龙
-
0.70
0.70
0.01%
41
阳东亮
1.60
1.05
2.65
0.03%
15
黄猛明 19.50 10.50 30.00
0.30%
42
杨卫国
-
0.50
0.50
0.01%
16
黄欣
9.00
10.50
19.50
0.20%
43
杨旭倩
7.80
-
7.80
0.08%
17
金俊峰
9.00
1.50
10.50
0.11%
44
余利明
1.80
1.05
2.85
0.03%
18
柯智群
5.60
-
5.60
0.06%
45
俞燕青
1.80
1.05
2.85
0.03%
19
孔德召
2.40
0.40
2.80
0.03%
46
袁晓萌
1.80
0.15
1.95
0.02%
3-3-33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20
李建荣
9.00
10.50
19.50
0.20%
47
张军
9.00
1.50
10.50
0.11%
21
李向国
1.20
0.10
1.30
0.01%
48
赵琳
3.00
2.10
5.10
0.05%
22
李毅荣
-
10.50
10.50
0.11%
49
周理敏
1.80
1.05
2.85
0.03%
23
廖细古 18.50 10.50 29.00
0.29%
50
周香兰
1.80
1.05
2.85
0.03%
24
刘锦湖
-
10.50
10.50
0.11%
51
周长根
-
1.05
1.05
0.01%
25
卢鸣军
1.80
1.05
2.85
0.03%
52
朱建国
3.00
3.50
6.50
0.07%
26
卢水保 19.50
7.00
26.50
0.27%
53
朱耀坚
3.60
0.60
4.20
0.04%
27
罗娟
9.75
-
9.75
0.10%
54
祝年兴
6.50
1.75
8.25
0.08%
合计
218.70 133.25 351.95
3.52%
(3)2012 年股权变动
华农恒青有限增加自然人李旭荣为公司股东,本次变更履行了以下法律程序:
1)2012 年 11 月 12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
议:①同意股东华农骏通将其持有的华农恒青有限 6.8%股份(计 680 万元)转让给自
然人李旭荣;②股东华达农业、李宁、张桂成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3)
公司章程等其他事宜由新股东决定。
2)2012 年 11 月 12 日,股东华达农业、李宁、张桂成分别出具《放弃优先购买
权同意书》,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2012 年 11 月 22 日,华农骏通与李旭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农骏通将
其在华农恒青持有的 6.8%股权(共计 68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旭荣,李旭荣同意受让
上述股权。
4)2012 年 11 月 22 日,华农恒青有限向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
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5)2012 年,华农恒青有限取得由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换发的本次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2)。
本次股权变动后,华农恒青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华农骏通
7320
货币
73.20%
3-3-34
2
华达农业
1200
货币
12%
3
李旭荣
680
货币
6.80%
4
李宁
300
货币
3%
5
张桂成
500
货币
5%
总计
10000
货币
100.00%
3、2013 年间接委托持股情况、股权变动
(1)2013 年 1 月间接委托持股情况
2013 年 1 月,华农骏通以[1.048]元每股的价格向龚转仔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3 万元股权,以[1.048]元每股的价格向俞燕青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1.8 万元股权。
2013 年 1 月通过华农骏通间接委托持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购买
赠送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购买
赠送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1
敖运彬
0
1.75
1.75
0.018%
28
马国平
9
10.5
19.5
0.195%
2
曹润荣
1.8
0.15
1.95
0.020%
29
毛利宾
1.2
0.1
1.3
0.013%
3
陈虎
3
0
3
0.030%
30
漆旭阳
0
0.5
0.5
0.005%
4
陈建华 1
1.8
0.15
1.95
0.020%
31
沈东民
1.2
0.1
1.3
0.013%
5
陈强
0
0.5
0.5
0.005%
32
史道友
9.75
0
9.75
0.098%
6
邓明艳
1.8
0.15
1.95
0.020%
33
谭剑辉
2
1.4
3.4
0.034%
7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34
谭秋生
1.2
0.1
1.3
0.013%
8
董启胜
2.4
2.8
5.2
0.052%
35
王进军
1.8
1.05
2.85
0.029%
9
段宝军
0
2.8
2.8
0.028%
36
吴小波
9
10.5
19.5
0.195%
10
龚转仔
6
3.5
9.5
0.095%
37
吴仉华
1.8
0.15
1.95
0.020%
11
何冬平
1.8
0.15
1.95
0.020%
38
吴进英
0
1.05
1.05
0.011%
12
何涛
1.8
0.15
1.95
0.020%
39
肖流兵
3.6
0.3
3.9
0.039%
13
胡海波
7.2
2.45
9.65
0.097%
40
徐建兵
2.4
0.4
2.8
0.028%
14
黄海龙
0
0.7
0.7
0.007%
41
阳东亮
1.6
1.05
2.65
0.027%
15
黄猛明
19.5
10.5
30
0.300%
42
杨卫国
0
0.5
0.5
0.005%
3-3-35
序号
姓名
购买
赠送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购买
赠送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16
黄欣
9
10.5
19.5
0.195%
43
杨旭倩
7.8
0
7.8
0.078%
17
金俊峰
9
1.5
10.5
0.105%
44
余利明
1.8
1.05
2.85
0.029%
18
柯智群
5.6
0
5.6
0.056%
45
俞燕青
3.6
1.05
4.65
0.047%
19
孔德召
2.4
0.4
2.8
0.028%
46
袁晓萌
1.8
0.15
1.95
0.020%
20
李建荣
9
10.5
19.5
0.195%
47
张军
9
1.5
10.5
0.105%
21
李向国
1.2
0.1
1.3
0.013%
48
赵琳
3
2.1
5.1
0.051%
22
李毅荣
0
10.5
10.5
0.105%
49
周理敏
1.8
1.05
2.85
0.029%
23
廖细古
18.5
10.5
29
0.290%
50
周香兰
1.8
1.05
2.85
0.029%
24
刘锦湖
0
10.5
10.5
0.105%
51
周长根
0
1.05
1.05
0.011%
25
卢鸣军
1.8
1.05
2.85
0.029%
52
朱建国
3
3.5
6.5
0.065%
26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53
朱耀坚
3.6
0.6
4.2
0.042%
27
罗娟
9.75
0
9.75
0.098%
54
祝年兴
6.5
1.75
8.25
0.083%
合计
223.5 133.25 356.75
3.568%
(2)2013 年 4 月股权变动
2013 年,由于华农恒青有限未向育种方向发展,作为育种专家的原股东李宁与李
旭荣协商退出华农恒青有限,由李宁将其持有的 300 万元股权以出资额为转让价转让
给华农骏通。李旭荣考虑到公司正在实施及未来将扩大实施员工持股及激励计划,同
时也考虑为公司的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代持平台,因此决定让公司的技术总监先为华
农骏通代持李宁退出的该部分股权,以该部分股权作为预留员工持股及激励计划之
用。
2013 年 4 月 15 日及 2013 年 6 月 17 日,李宁将其持有的 300 万元股权分两次转让
给了廖细古。至此,形成了廖细古为华农骏通代持 300 万元股权的情形。自然人廖细
古成为公司股东,本次股权变动履行了以下法律程序:
1)2013 年 4 月 11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①同意股东李宁将其在华农恒青有限的 2%股权(计 200 万元出资)转让给自然人廖细
古;②股东华农骏通、华达农业、李宁、张桂成、李旭荣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
买权;③同意免去金俊峰董事职务,选举黄猛明为公司新董事,其他高管不变;④全
体股东一致同意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备案。
3-3-36
2)2013 年 4 月 11 日,股东华农骏通、华达农业、张桂成、李旭荣分别出具《放
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书》,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2013 年 4 月 11 日,李宁与廖细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宁将其在华农恒
青有限持有的 2%股权(计 2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廖细古,廖细古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4)2013 年 4 月 12 日,华农恒青有限向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
的工商登记手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华农骏通
7320
货币
73.20%
2
华达农业
1200
货币
12%
3
李旭荣
680
货币
6.80%
4
张桂成
500
货币
5%
5
廖细古
200
货币
2%
6
李宁
100
货币
1%
总计
10000
货币
100.00%
(3)2013 年 5 月股权变动
自然人股东李宁将其持有的 1%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廖细古。本次变更履行了以下法
律程序:
1)2013 年 5 月 21 日,华农恒青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①同意股东李宁将其在华农恒青有限的 1%股份(计 1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廖细古;
②股东华农骏通、华达农业、张桂成、李旭荣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③全
体股东一致同意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备案。
2)2013 年 5 月 21 日,股东华农骏通、华达农业、张桂成、李旭荣分别出具《放
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书》,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2013 年 5 月 21 日,李宁与廖细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宁将其在华农恒
青有限持有的 1%股权(计 100 万元)转让给廖细古,廖细古同意受让上述股权。至
此,李宁退出华农恒青有限。
4)2013 年 6 月 6 日,华农恒青有限向共青开放开发区工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
的工商登记手续。
5)华农恒青有限本次股东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3-3-37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华农骏通
7320
货币
73.2%
2
华达农业
1200
货币
12%
3
李旭荣
680
货币
6.8%
4
张桂成
500
货币
5%
5
廖细古
300
货币
3%
总计
10000
100%
(4)2013 年 9-12 月,间接持股情况
2013 年 9 月,华农骏通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136.14 万元股权转让或赠与给 62 名
员工,其中转让合计 69.56 万元的出资股权:①以[1.12]元每股的价格向周理敏(周理
敏、周香兰、余利明、王琦琼、黄石磊、胡勇、何兰平、周凤、张玉平、冀国俊、刘
新华、孙中飞、刘红飞、李建鹏、谭鹏)等 15 名员工转让 19.3 万元股权;②以[1.25]
元每股的价格向周长根、黄柏青、涂晨辉、陈斌根、崔泽祥、李加琦、林红云、张志
勇、王磊、晏文、张静波、邹美胜、谭祖国、王胜平、梁华明、许德平等 16 名员工转
让 38.24 万元股权;③以[1.36347]元每股向谢勇泉转让 12.02 万股。赠送股权合计为
66.58 万元出资股权,共计向 48 名员工赠与。
2013 年 10 月,华农骏通以[1.26203]元每股的价格向艾金云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
的 3.6 万元股权,以[1.12]元每股的价格向胡海波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1.8 万元股
权。
2013 年 11 月,华农骏通以[1.13]元每股的价格向孔德玉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18 万元股权,以[1.2717]元每股的价格向马晓雨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1.2 万元股
权。
上述情况变动后,华农骏通受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1
艾金云
3.6
2.1
5.7
0.057%
51
马国平
9
10.5
19.5
0.195%
2
敖运彬
0
1.75
1.75
0.018%
52
马晓雨
1.2
0
1.2
0.012%
3-3-38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3
曹润荣
1.8
0.15
1.95
0.020%
53
毛利宾
1.2
0.1
1.3
0.013%
4
陈斌根
3
1.75
4.75
0.048%
54
漆旭阳
0
1.2
1.2
0.012%
5
陈虎
3
0
3
0.030%
55
邱玉芳
0
1.75
1.75
0.018%
6
陈惠立
0
1.75
1.75
0.018%
56
沈东民
1.2
0.1
1.3
0.013%
7
陈建华 1
1.8
1.2
3
0.030%
57
史道友
9.75
0
9.75
0.098%
8
陈强
0
0.5
0.5
0.005%
58
孙中飞
1
0
1
0.010%
9
陈熙玲
0
1.75
1.75
0.018%
59
谭剑辉
2
1.4
3.4
0.034%
10
崔泽祥
3
1.75
4.75
0.048%
60
谭鹏
1
0
1
0.010%
11
邓明艳
1.8
0.15
1.95
0.020%
61
谭秋生
1.2
0.1
1.3
0.013%
12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62
谭祖国
3
0.25
3.25
0.033%
13
董启胜
2.4
2.8
5.2
0.052%
63
涂晨辉
1.8
1.05
2.85
0.029%
14
段宝军
0
2.8
2.8
0.028%
64
万涛
0
2.1
2.1
0.021%
15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65
王进军
1.8
1.05
2.85
0.029%
16
龚转仔
6
5.25
11.25
0.113%
66
王磊
2.84
0.33
3.17
0.032%
17
何冬平
1.8
0.85
2.65
0.027%
67
王琦琼
1
0.5
1.5
0.015%
18
何兰平
2
0
2
0.020%
68
王胜平
1.8
0.15
1.95
0.020%
19
何声禄
0
0.7
0.7
0.007%
69
吴进英
0
1.05
1.05
0.011%
20
何涛
1.8
0.85
2.65
0.027%
70
吴小波
9
10.5
19.5
0.195%
21
胡海波
9
5.25
14.25
0.143%
71
吴雄英
0
5.25
5.25
0.053%
22
胡勇
2.5
0
2.5
0.025%
72
吴仉华
1.8
0.85
2.65
0.027%
23
黄柏青
1.8
1.75
3.55
0.036%
73
肖流兵
3.6
0.3
3.9
0.039%
24
黄海龙
0
1.75
1.75
0.018%
74
谢勇泉
12.02
0
12.02
0.120%
25
黄金宝
0
1.75
1.75
0.018%
75
熊国林
0
2.8
2.8
0.028%
26
黄猛明
19.5
10.5
30
0.300%
76
徐建兵
2.4
2.85
5.25
0.053%
27
黄石磊
1
0
1
0.010%
77
许德平
1.8
1.75
3.55
0.036%
28
黄欣
9
10.5
19.5
0.195%
78
晏文
1.2
0.1
1.3
0.013%
29
冀国俊
1
0
1
0.010%
79
阳东亮
1.6
1.05
2.65
0.027%
30
金俊峰
9
1.5
10.5
0.105%
80
杨卫国
0
1.55
1.55
0.016%
31
柯昌宝
0
0.5
0.5
0.005%
81
杨旭倩
7.8
0
7.8
0.078%
32
柯智群
5.6
0
5.6
0.056%
82
余利明
3.6
2.1
5.7
0.057%
3-3-39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33
孔德玉
18
0
18
0.180%
83
俞燕青
3.6
3.5
7.1
0.071%
34
孔德召
2.4
0.4
2.8
0.028%
84
袁晓萌
1.8
0.85
2.65
0.027%
35
李加琦
1.8
1.05
2.85
0.029%
85
张静波
3
0.25
3.25
0.033%
36
李建鹏
1
0
1
0.010%
86
张军
9
1.5
10.5
0.105%
37
李建荣
9
10.5
19.5
0.195%
87
张玉平
1
0
1
0.010%
38
李向国
1.2
0.1
1.3
0.013%
88
张元武
0
1.75
1.75
0.018%
39
李毅荣
0
10.5
10.5
0.105%
89
张志勇
6
0.5
6.5
0.065%
40
梁华明
1.8
0.15
1.95
0.020%
90
赵琳
3
3.5
6.5
0.065%
41
廖细古
18.5
10.5
29
0.290%
91
周凤
1
0
1
0.010%
42
廖志冬
0
2.1
2.1
0.021%
92
周理敏
3.6
2.1
5.7
0.057%
43
林红云
1.8
0
1.8
0.018%
93
周香兰
3
2.1
5.1
0.051%
44
刘红飞
1
0
1
0.010%
94
周长根
1.8
2.1
3.9
0.039%
45
刘锦湖
0
10.5
10.5
0.105%
95
朱佳佳
0
0.5
0.5
0.005%
46
刘新华
1
0
1
0.010%
96
朱建国
3
3.5
6.5
0.065%
47
卢鸣军
1.8
1.75
3.55
0.036%
97
朱耀坚
3.6
3.4
7
0.070%
48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98
祝年兴
6.5
1.75
8.25
0.083%
49
罗娟
9.75
0
9.75
0.098%
99
邹美胜
1.8
0
1.8
0.018%
50
罗贤焕
0
3.5
3.5
0.035%
合计
317.66 199.83 517.49
5.175%
2013 年,何涛、邓明艳、金俊峰、柯智群、谭秋生离职,按照公司规定,其购买
的股权由代持人华农骏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赠与的股权由上述员工无偿回赠给华
农骏通。其中金俊峰将其直接持有华达农业股权也由华农骏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
上述员工离职变动后,华农骏通受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1
艾金云
3.6
2.1
5.7
0.057%
48
马晓雨
1.2
0
1.2
0.012%
2
敖运彬
0
1.75
1.75
0.018%
49
毛利宾
1.2
0.1
1.3
0.013%
3
曹润荣
1.8
0.15
1.95
0.020%
50
漆旭阳
0
1.2
1.2
0.012%
3-3-40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4
陈斌根
3
1.75
4.75
0.048%
51
邱玉芳
0
1.75
1.75
0.018%
5
陈虎
3
0
3
0.030%
52
沈东民
1.2
0.1
1.3
0.013%
6
陈惠立
0
1.75
1.75
0.018%
53
史道友
9.75
0
9.75
0.098%
7
陈建华 1
1.8
1.2
3
0.030%
54
孙中飞
1
0
1
0.010%
8
陈强
0
0.5
0.5
0.005%
55
谭剑辉
2
1.4
3.4
0.034%
9
陈熙玲
0
1.75
1.75
0.018%
56
谭鹏
1
0
1
0.010%
10
崔泽祥
3
1.75
4.75
0.048%
57
谭祖国
3
0.25
3.25
0.033%
11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58
涂晨辉
1.8
1.05
2.85
0.029%
12
董启胜
2.4
2.8
5.2
0.052%
59
万涛
0
2.1
2.1
0.021%
13
段宝军
0
2.8
2.8
0.028%
60
王进军
1.8
1.05
2.85
0.029%
14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61
王磊
2.84
0.33
3.17
0.032%
15
龚转仔
6
5.25
11.25
0.113%
62
王琦琼
1
0.5
1.5
0.015%
16
何冬平
1.8
0.85
2.65
0.027%
63
王胜平
1.8
0.15
1.95
0.020%
17
何兰平
2
0
2
0.020%
64
吴进英
0
1.05
1.05
0.011%
18
何声禄
0
0.7
0.7
0.007%
65
吴小波
9
10.5
19.5
0.195%
19
胡海波
9
5.25
14.25
0.143%
66
吴雄英
0
5.25
5.25
0.053%
20
胡勇
2.5
0
2.5
0.025%
67
吴仉华
1.8
0.85
2.65
0.027%
21
黄柏青
1.8
1.75
3.55
0.036%
68
肖流兵
3.6
0.3
3.9
0.039%
22
黄海龙
0
1.75
1.75
0.018%
69
谢勇泉
12.02
0
12.02
0.120%
23
黄金宝
0
1.75
1.75
0.018%
70
熊国林
0
2.8
2.8
0.028%
24
黄猛明
19.5
10.5
30
0.300%
71
徐建兵
2.4
2.85
5.25
0.053%
25
黄石磊
1
0
1
0.010%
72
许德平
1.8
1.75
3.55
0.036%
26
黄欣
9
10.5
19.5
0.195%
73
晏文
1.2
0.1
1.3
0.013%
27
冀国俊
1
0
1
0.010%
74
阳东亮
1.6
1.05
2.65
0.027%
28
柯昌宝
0
0.5
0.5
0.005%
75
杨卫国
0
1.55
1.55
0.016%
29
孔德玉
18
0
18
0.180%
76
杨旭倩
7.8
0
7.8
0.078%
30
孔德召
2.4
0.4
2.8
0.028%
77
余利明
3.6
2.1
5.7
0.057%
31
李加琦
1.8
1.05
2.85
0.029%
78
俞燕青
3.6
3.5
7.1
0.071%
32
李建鹏
1
0
1
0.010%
79
袁晓萌
1.8
0.85
2.65
0.027%
33
李建荣
9
10.5
19.5
0.195%
80
张静波
3
0.25
3.25
0.033%
3-3-41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34
李向国
1.2
0.1
1.3
0.013%
81
张军
9
1.5
10.5
0.105%
35
李毅荣
0
10.5
10.5
0.105%
82
张玉平
1
0
1
0.010%
36
梁华明
1.8
0.15
1.95
0.020%
83
张元武
0
1.75
1.75
0.018%
37
廖细古
18.5
10.5
29
0.290%
84
张志勇
6
0.5
6.5
0.065%
38
廖志冬
0
2.1
2.1
0.021%
85
赵琳
3
3.5
6.5
0.065%
39
林红云
1.8
0
1.8
0.018%
86
周凤
1
0
1
0.010%
40
刘红飞
1
0
1
0.010%
87
周理敏
3.6
2.1
5.7
0.057%
41
刘锦湖
0
10.5
10.5
0.105%
88
周香兰
3
2.1
5.1
0.051%
42
刘新华
1
0
1
0.010%
89
周长根
1.8
2.1
3.9
0.039%
43
卢鸣军
1.8
1.75
3.55
0.036%
90
朱佳佳
0
0.5
0.5
0.005%
44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91
朱建国
3
3.5
6.5
0.065%
45
罗娟
9.75
0
9.75
0.098%
92
朱耀坚
3.6
3.4
7
0.070%
46
罗贤焕
0
3.5
3.5
0.035%
93
祝年兴
6.5
1.75
8.25
0.083%
47
马国平
9
10.5
19.5
0.195%
94
邹美胜
1.8
0
1.8
0.018%
合计
298.26 197.23 495.49
4.955%
4、2014 年间接委托持股情况
2014 年 1 月,华农骏通以[1.27433]元每股的价格向邱玉芳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
的 3 万元股权,向艾金云等 111 人赠与了 226.47 万元其持有的华达农业的股权。
2014 年 4 月,华农骏通以[1.1897]元每股的价格向俞燕青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2.4 万元股权。
2014 年 9 月,华农骏通以[1.3475]元每股的价格向张琦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19.5 万元股权。
2014 年 11 月,华农骏通以[1.36388]元每股的价格向华志平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
的 4 万元股权。
上述情况变动后,华农骏通受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3-42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艾金云
3.6
2.3
5.9
0.059%
76
彭君华
0
2.05
2.05
0.021%
2
敖运彬
0
4.25
4.25
0.043%
77
漆旭阳
0
1.55
1.55
0.016%
3
曹润荣
1.8
2.15
3.95
0.040%
78
乔睿
0
2.75
2.75
0.028%
4
曾姬涛
0
1.05
1.05
0.011%
79
邱玉芳
3
1.75
4.75
0.048%
5
陈斌根
3
2.25
5.25
0.053%
80
沈东民
1.2
0.1
1.3
0.013%
6
陈成林
0
2.7
2.7
0.027%
81
史道友
9.75
3
12.75
0.128%
7
陈虎
3
0.25
3.25
0.033%
82
苏长友
0
1.75
1.75
0.018%
8
陈惠立
0
3.75
3.75
0.038%
83
孙中飞
1
0
1
0.010%
9
陈建华 1
1.8
1.2
3
0.030%
84
谭剑辉
2
1.4
3.4
0.034%
10
陈建华 2
0
0.5
0.5
0.005%
85
谭鹏
1
2.9
3.9
0.039%
11
陈龙斌
0
0.5
0.5
0.005%
86
谭祖国
3
0.25
3.25
0.033%
12
陈强
0
3.25
3.25
0.033%
87
唐国刚
0
0.5
0.5
0.005%
13
陈顺姣
0
0.7
0.7
0.007%
88
涂晨辉
1.8
2.15
3.95
0.040%
14
陈熙玲
0
3.25
3.25
0.033%
89
万涛
0
3.9
3.9
0.039%
15
陈勇
0
3.2
3.2
0.032%
90
王江辉
0
1.05
1.05
0.011%
16
程建波
0
0.5
0.5
0.005%
91
王进军
1.8
2.85
4.65
0.047%
17
池方富
0
2.75
2.75
0.028%
92
王磊
2.84
1.83
4.67
0.047%
18
崔泽祥
3
3.25
6.25
0.063%
93
王宁
0
0.5
0.5
0.005%
19
邓尚宪
0
3.5
3.5
0.035%
94
王琦琼
1
0.7
1.7
0.017%
20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95
王胜平
1.8
0.15
1.95
0.020%
21
董启胜
2.4
2.8
5.2
0.052%
96
王星
0
0.5
0.5
0.005%
22
段宝军
0
2.8
2.8
0.028%
97
翁恒强
0
3.25
3.25
0.033%
23
付文财
0
2.75
2.75
0.028%
98
吴进英
0
1.05
1.05
0.011%
24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99
吴小波
9
18.3
27.3
0.273%
25
高龙武
0
1.75
1.75
0.018%
100
吴雄英
0
5.25
5.25
0.053%
26
高鹏飞
0
0.5
0.5
0.005%
101
吴仉华
1.8
2.35
4.15
0.042%
27
龚良乐
0
1.05
1.05
0.011%
102
吴志国
0
1.55
1.55
0.016%
28
龚转仔
6
9.55
15.55
0.156%
103
吴智强
0
1.7
1.7
0.017%
29
郭昌武
0
0.5
0.5
0.005%
104
习斌
0
2.55
2.55
0.026%
30
何冬平
1.8
2.35
4.15
0.042%
105
习望毛
0
0.5
0.5
0.005%
3-3-43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31
何兰平
2
2.325
4.325
0.043%
106
席方兵
0
2.05
2.05
0.021%
32
何声禄
0
1.7
1.7
0.017%
107
肖流兵
3.6
0.3
3.9
0.039%
33
胡海波
9
10.55
19.55
0.196%
108
谢勇泉
12.02
4.49
16.51
0.165%
34
胡勇
2.5
2.525
5.025
0.050%
109
熊国林
0
5.8
5.8
0.058%
35
华仁风
0
1.75
1.75
0.018%
110
徐建兵
2.4
10.65
13.05
0.131%
36
华志平
4
10.5
14.5
0.145%
111
徐燕芳
0
0.5
0.5
0.005%
37
黄柏青
1.8
2.35
4.15
0.042%
112
徐柱中
0
1.05
1.05
0.011%
38
黄海龙
0
3.25
3.25
0.033%
113
许德平
1.8
4.15
5.95
0.060%
39
黄金宝
0
3.25
3.25
0.033%
114
晏文
1.2
0.1
1.3
0.013%
40
黄猛明
19.5
10.5
30
0.300%
115
晏孜明
0
0.7
0.7
0.007%
41
黄石磊
1
1.9
2.9
0.029%
116
阳东亮
1.6
1.05
2.65
0.027%
42
黄欣
9
14.5
23.5
0.235%
117
杨美林
0
2.55
2.55
0.026%
43
季聪聪
0
1.05
1.05
0.011%
118
杨卫国
0
3.05
3.05
0.031%
44
冀国俊
1
0
1
0.010%
119
杨旭倩
7.8
0
7.8
0.078%
45
金勤丰
0
0.5
0.5
0.005%
120
叶飞
0
0.5
0.5
0.005%
46
柯昌宝
0
0.5
0.5
0.005%
121
易思平
0
1.75
1.75
0.018%
47
孔德玉
18
1.5
19.5
0.195%
122
尹昊明
0
3.25
3.25
0.033%
48
孔德召
2.4
0.4
2.8
0.028%
123
余利明
3.6
2.3
5.9
0.059%
49
李贵平
0
3.6
3.6
0.036%
124
俞燕青
6
4.08
10.08
0.101%
50
李继荣
0
1.05
1.05
0.011%
125
袁晓萌
1.8
2.85
4.65
0.047%
51
李加琦
1.8
1.05
2.85
0.029%
126
张静波
3
2.25
5.25
0.053%
52
李建鹏
1
0
1
0.010%
127
张军
9
1.5
10.5
0.105%
53
李建荣
9
14
23
0.230%
128
张琦
19.5
0
19.5
0.195%
54
李向国
1.2
0.1
1.3
0.013%
129
张贻传
0
3.5
3.5
0.035%
55
李毅荣
0
18.5
18.5
0.185%
130
张玉平
1
0
1
0.010%
56
梁华明
1.8
0.15
1.95
0.020%
131
张元武
0
1.75
1.75
0.018%
57
廖春平
0
1.6
1.6
0.016%
132
张志勇
6
4.5
10.5
0.105%
58
廖细古
18.5
11
29.5
0.295%
133
赵国军
0
0.5
0.5
0.005%
59
廖志冬
0
4.1
4.1
0.041%
134
赵琳
3
10.55
13.55
0.136%
60
林红云
1.8
0.15
1.95
0.020%
135
钟福儿
0
4.1
4.1
0.041%
3-3-44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61
刘红飞
1
0
1
0.010%
136
钟庭华
0
0.5
0.5
0.005%
62
刘锦湖
0
20.5
20.5
0.205%
137
周党孙
0
0.5
0.5
0.005%
63
刘新华
1
0
1
0.010%
138
周凤
1
0
1
0.010%
64
刘杨
0
0.5
0.5
0.005%
139
周理敏
3.6
3.35
6.95
0.070%
65
龙家兴
0
2.05
2.05
0.021%
140
周香兰
3
3.6
6.6
0.066%
66
卢鸣军
1.8
2.85
4.65
0.047%
141
周小莨
0
0.5
0.5
0.005%
67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142
周长根
1.8
3.7
5.5
0.055%
68
罗娟
9.75
0
9.75
0.098%
143
朱佳佳
0
1.5
1.5
0.015%
69
罗贤焕
0
7.5
7.5
0.075%
144
朱建国
3
3.5
6.5
0.065%
70
马国平
9
14
23
0.230%
145
朱鹏
0
0.5
0.5
0.005%
71
马华彬
0
0.5
0.5
0.005%
146
朱耀坚
3.6
3.4
7
0.070%
72
马晓雨
1.2
0.1
1.3
0.013%
147
祝年兴
6.5
1.75
8.25
0.083%
73
毛利宾
1.2
0.1
1.3
0.013%
148
邹红春
0
0.5
0.5
0.005%
74
毛泽民
0
1.75
1.75
0.018%
149
邹美胜
1.8
1.05
2.85
0.029%
75
聂晓媛
0
0.7
0.7
0.007%
合计
327.16
423.7
750.86
7.509%
截止 2014 年 12 月,曹润荣等 20 名员工离职(其中陈建华 1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办理离职,其持有的股权变动实际发生于 2014 年),按照华农恒青有限的相关规
定,其购买的华达农业 65.84 万元股权由代持人华农骏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赠与
的华达农业 33.48 万元股权由激励对象回赠给了华农骏通。其中徐建兵、张军、朱耀
坚直接持有华达农业的股权也由华农骏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员工离职基本情况如
下:
姓名
离职时间
姓名
离职时间
陈建华 1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邹美胜
2014 年 9 月
曹润荣
2014 年 12 月
谭祖国
2014 年 3 月
何冬平
2014 年 6 月
王磊
2014 年 5 月
孔德玉
2014 年 7 月
吴仉华
2014 年 3 月
李建鹏
2014 年 8 月
肖流兵
2014 年 3 月
梁华明
2014 年 7 月
徐建兵
2014 年 12 月
刘红飞
2014 年 8 月
晏文
2014 年 3 月
3-3-45
马晓雨
2014 年 8 月
张军
2014 年 4 月
毛利宾
2014 年 3 月
张志勇
2014 年 9 月
孙中飞
2014 年 6 月
朱耀坚
2014 年 6 月
经上述员工离职变动后,华农骏通受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艾金云
3.6
2.3
5.9
0.059%
66
聂晓媛
0
0.7
0.7
0.007%
2
敖运彬
0
4.25
4.25
0.043%
67
彭君华
0
2.05
2.05
0.021%
3
曾姬涛
0
1.05
1.05
0.011%
68
漆旭阳
0
1.55
1.55
0.016%
4
陈斌根
3
2.25
5.25
0.053%
69
乔睿
0
2.75
2.75
0.028%
5
陈成林
0
2.7
2.7
0.027%
70
邱玉芳
3
1.75
4.75
0.048%
6
陈虎
3
0.25
3.25
0.033%
71
沈东民
1.2
0.1
1.3
0.013%
7
陈惠立
0
3.75
3.75
0.038%
72
史道友
9.75
3
12.75
0.128%
8
陈建华 2
0
0.5
0.5
0.005%
73
苏长友
0
1.75
1.75
0.018%
9
陈龙斌
0
0.5
0.5
0.005%
74
谭剑辉
2
1.4
3.4
0.034%
10
陈强
0
3.25
3.25
0.033%
75
谭鹏
1
2.9
3.9
0.039%
11
陈顺姣
0
0.7
0.7
0.007%
76
唐国刚
0
0.5
0.5
0.005%
12
陈熙玲
0
3.25
3.25
0.033%
77
涂晨辉
1.8
2.15
3.95
0.040%
13
陈勇
0
3.2
3.2
0.032%
78
万涛
0
3.9
3.9
0.039%
14
程建波
0
0.5
0.5
0.005%
79
王江辉
0
1.05
1.05
0.011%
15
池方富
0
2.75
2.75
0.028%
80
王进军
1.8
2.85
4.65
0.047%
16
崔泽祥
3
3.25
6.25
0.063%
81
王宁
0
0.5
0.5
0.005%
17
邓尚宪
0
3.5
3.5
0.035%
82
王琦琼
1
0.7
1.7
0.017%
18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83
王胜平
1.8
0.15
1.95
0.020%
19
董启胜
2.4
2.8
5.2
0.052%
84
王星
0
0.5
0.5
0.005%
20
段宝军
0
2.8
2.8
0.028%
85
翁恒强
0
3.25
3.25
0.033%
21
付文财
0
2.75
2.75
0.028%
86
吴进英
0
1.05
1.05
0.011%
22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87
吴小波
9
18.3
27.3
0.273%
23
高龙武
0
1.75
1.75
0.018%
88
吴雄英
0
5.25
5.25
0.053%
24
高鹏飞
0
0.5
0.5
0.005%
89
吴志国
0
1.55
1.55
0.016%
25
龚良乐
0
1.05
1.05
0.011%
90
吴智强
0
1.7
1.7
0.017%
3-3-46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26
龚转仔
6
9.55
15.55
0.156%
91
习斌
0
2.55
2.55
0.026%
27
郭昌武
0
0.5
0.5
0.005%
92
习望毛
0
0.5
0.5
0.005%
28
何兰平
2
2.325
4.325
0.043%
93
席方兵
0
2.05
2.05
0.021%
29
何声禄
0
1.7
1.7
0.017%
94
谢勇泉
12.02
4.49
16.51
0.165%
30
胡海波
9
10.55
19.55
0.196%
95
熊国林
0
5.8
5.8
0.058%
31
胡勇
2.5
2.525
5.025
0.050%
96
徐燕芳
0
0.5
0.5
0.005%
32
华仁风
0
1.75
1.75
0.018%
97
徐柱中
0
1.05
1.05
0.011%
33
华志平
4
10.5
14.5
0.145%
98
许德平
1.8
4.15
5.95
0.060%
34
黄柏青
1.8
2.35
4.15
0.042%
99
晏孜明
0
0.7
0.7
0.007%
35
黄海龙
0
3.25
3.25
0.033%
100
阳东亮
1.6
1.05
2.65
0.027%
36
黄金宝
0
3.25
3.25
0.033%
101
杨美林
0
2.55
2.55
0.026%
37
黄猛明
19.5
10.5
30
0.300%
102
杨卫国
0
3.05
3.05
0.031%
38
黄石磊
1
1.9
2.9
0.029%
103
杨旭倩
7.8
0
7.8
0.078%
39
黄欣
9
14.5
23.5
0.235%
104
叶飞
0
0.5
0.5
0.005%
40
季聪聪
0
1.05
1.05
0.011%
105
易思平
0
1.75
1.75
0.018%
41
冀国俊
1
0
1
0.010%
106
尹昊明
0
3.25
3.25
0.033%
42
金勤丰
0
0.5
0.5
0.005%
107
余利明
3.6
2.3
5.9
0.059%
43
柯昌宝
0
0.5
0.5
0.005%
108
俞燕青
6
4.08
10.08
0.101%
44
孔德召
2.4
0.4
2.8
0.028%
109
袁晓萌
1.8
2.85
4.65
0.047%
45
李贵平
0
3.6
3.6
0.036%
110
张静波
3
2.25
5.25
0.053%
46
李继荣
0
1.05
1.05
0.011%
111
张琦
19.5
0
19.5
0.195%
47
李加琦
1.8
1.05
2.85
0.029%
112
张贻传
0
3.5
3.5
0.035%
48
李建荣
9
14
23
0.230%
113
张玉平
1
0
1
0.010%
49
李向国
1.2
0.1
1.3
0.013%
114
张元武
0
1.75
1.75
0.018%
50
李毅荣
0
18.5
18.5
0.185%
115
赵国军
0
0.5
0.5
0.005%
51
廖春平
0
1.6
1.6
0.016%
116
赵琳
3
10.55
13.55
0.136%
52
廖细古
18.5
11
29.5
0.295%
117
钟福儿
0
4.1
4.1
0.041%
53
廖志冬
0
4.1
4.1
0.041%
118
钟庭华
0
0.5
0.5
0.005%
54
林红云
1.8
0.15
1.95
0.020%
119
周党孙
0
0.5
0.5
0.005%
55
刘锦湖
0
20.5
20.5
0.205%
120
周凤
1
0
1
0.010%
3-3-47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56
刘新华
1
0
1
0.010%
121
周理敏
3.6
3.35
6.95
0.070%
57
刘杨
0
0.5
0.5
0.005%
122
周香兰
3
3.6
6.6
0.066%
58
龙家兴
0
2.05
2.05
0.021%
123
周小莨
0
0.5
0.5
0.005%
59
卢鸣军
1.8
2.85
4.65
0.047%
124
周长根
1.8
3.7
5.5
0.055%
60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125
朱佳佳
0
1.5
1.5
0.015%
61
罗娟
9.75
0
9.75
0.098%
126
朱建国
3
3.5
6.5
0.065%
62
罗贤焕
0
7.5
7.5
0.075%
127
朱鹏
0
0.5
0.5
0.005%
63
马国平
9
14
23
0.230%
128
祝年兴
6.5
1.75
8.25
0.083%
64
马华彬
0
0.5
0.5
0.005%
129
邹红春
0
0.5
0.5
0.005%
65
毛泽民
0
1.75
1.75
0.018%
合计
261.32
390.22
651.54
6.515%
5、2015 年间接委托持股情况
2015 年 1 月,华农骏通向艾金云等 141 名员工赠与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288.57 万
元股权。
2015 年 4 月,华农骏通以[1.40438]元每股的价格向陈成林等 33 名员工转让了其持
有华达农业的 82.568 万元股权。
2015 年 7 月,华农骏通以[1.42875]元每股的价格向李继荣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
的 1.8 万元股权,以[1.42875]元每股的价格向史道友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2 万元股
权、以[1.42875]元每股的价格向周赛军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2 万元股权。
2015 年 9 月,邹美胜重新入职,2015 年 10 月,华农骏通向邹美胜赠与其所持有
的华达农业 1.05 万元股权。
2015 年 12 月,华农骏通以[1.46938]元每股的价格向郭守峰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
的 8 万元股权,以[1.46938]元每股的价格向吴保国转让了其持有华达农业的 6 万元股
权。
上述情况变动后,华农骏通间接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艾金云
3.6
4.98
8.58
0.086%
98
毛泽民
0
3.33
3.33
0.033%
2
敖运彬
0
7.91
7.91
0.079%
99
毛志兵
0
1.05
1.05
0.011%
3-3-48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3
鲍敏
0
0.5
0.5
0.005%
100
聂晓媛
0
0.7
0.7
0.007%
4
曾姬涛
0
1.05
1.05
0.011%
101
泮建飞
0
1.05
1.05
0.011%
5
陈斌根
3
4.83
7.83
0.078%
102
彭君华
0
2.05
2.05
0.021%
6
陈成林
1.2
4.48
5.68
0.057%
103
彭燕丽
0
0.5
0.5
0.005%
7
陈虎
3
0.25
3.25
0.033%
104
漆旭阳
0
1.55
1.55
0.016%
8
陈惠立
0
6.33
6.33
0.063%
105
乔睿
0
5.33
5.33
0.053%
9
陈建华 2
0
0.5
0.5
0.005%
106
邱日高
0
0.5
0.5
0.005%
10
陈龙斌
0
0.5
0.5
0.005%
107
邱玉芳
3
3.43
6.43
0.064%
11
陈名生
0
1.05
1.05
0.011%
108
沈金伟
0
3.27
3.27
0.033%
12
陈强
0
5.43
5.43
0.054%
109
沈东民
1.2
1.73
2.93
0.029%
13
陈顺姣
1.2
0.7
1.9
0.019%
110
沈贤虎
0
0.5
0.5
0.005%
14
陈熙玲
0
5.6
5.6
0.056%
111
史道友
11.75
7.3
19.05
0.191%
15
陈小云
0
0.5
0.5
0.005%
112
苏长友
3
3.93
6.93
0.069%
16
陈秀珍
0
0.5
0.5
0.005%
113
孙祖通
0
0.5
0.5
0.005%
17
陈勇
1.2
5.08
6.28
0.063%
114
谭恒辉
0
0.5
0.5
0.005%
18
程建波
1.2
2.98
4.18
0.042%
115
谭剑辉
2
1.68
3.68
0.037%
19
池方富
0
4.93
4.93
0.049%
116
谭鹏
3
5.18
8.18
0.082%
20
崔泽祥
3
6.25
9.25
0.093%
117
唐国刚
0
1.55
1.55
0.016%
21
戴若飞
0
0.5
0.5
0.005%
118
涂晨辉
1.8
4.15
5.95
0.060%
22
戴伟平
0
1.75
1.75
0.018%
119
万涛
0
5.48
5.48
0.055%
23
邓尚宪
6
7.5
13.5
0.135%
120
王东霞
0
0.5
0.5
0.005%
24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121
王鸿
0
0.5
0.5
0.005%
25
董启胜
2.4
3.4
5.8
0.058%
122
王辉
0
0.5
0.5
0.005%
26
段宝军
0
2.8
2.8
0.028%
123
王江辉
0
1.05
1.05
0.011%
27
樊会正 1.068
2.73
3.798
0.038%
124
王进军
3
4.85
7.85
0.079%
28
范启峰
0
0.5
0.5
0.005%
125
王礼晋
0
0.5
0.5
0.005%
29
付文财
3
5.03
8.03
0.080%
126
王宁
0
0.5
0.5
0.005%
30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127
王琦琼
1
1.2
2.2
0.022%
31
高龙武
0
3.33
3.33
0.033%
128
王强
1.2
2.48
3.68
0.037%
32
高鹏飞
0
0.5
0.5
0.005%
129
王胜平
1.8
0.15
1.95
0.020%
3-3-49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33
耿厚彪
0
0.5
0.5
0.005%
130
王星
0
0.5
0.5
0.005%
34
龚良乐
1.8
1.05
2.85
0.029%
131
翁恒强
0
5.25
5.25
0.053%
35
龚转仔
16.5
13.35
29.85
0.299%
132
吴帮
0
0.5
0.5
0.005%
36
郭昌武
0
1
1
0.010%
133
吴保国
6
0
6
0.060%
37
郭守峰
8
0
8
0.080%
134
吴进英
0
3.33
3.33
0.033%
38
何兰平
2
3.895
5.895
0.059%
135
吴小波
9
28.3
37.3
0.373%
39
何声禄
0
1.7
1.7
0.017%
136
吴雄英
0
10.25
10.25
0.103%
40
胡方毅
0
1.05
1.05
0.011%
137
吴志国
1.8
3.14
4.94
0.049%
41
胡海波
9
15.35
24.35
0.244%
138
吴智强
1.2
3.58
4.78
0.048%
42
胡金星
0
0.5
0.5
0.005%
139
吴中华
0
3.23
3.23
0.032%
43
胡平
0
2.33
2.33
0.023%
140
习斌
1.8
2.55
4.35
0.044%
44
胡勇
2.5
4.825
7.325
0.073%
141
习望毛
0
0.5
0.5
0.005%
45
胡争志
0
3.03
3.03
0.030%
142
席方兵
0
2.05
2.05
0.021%
46
华仁风
0
1.75
1.75
0.018%
143
谢宝平
0
0.5
0.5
0.005%
47
华志平
8
15.3
23.3
0.233%
144
谢勇泉
12.02
4.49
16.51
0.165%
48
黄柏青
1.8
3.73
5.53
0.055%
145
熊保新
1
4.1
5.1
0.051%
49
黄海龙
0
4.89
4.89
0.049%
146
熊国林
0
8.08
8.08
0.081%
50
黄金宝
0
4.77
4.77
0.048%
147
徐城
0
3.56
3.56
0.036%
51
黄猛明
19.5
11
30.5
0.305%
148
徐辉
0
4.28
4.28
0.043%
52
黄石磊
1
4.2
5.2
0.052%
149
徐敏东
0
1.75
1.75
0.018%
53
黄欣
9
19.5
28.5
0.285%
150
徐汪芳
0
0.5
0.5
0.005%
54
黄诒飞
0
2.63
2.63
0.026%
151
徐燕芳
0
1.7
1.7
0.017%
55
计晓飞
3
3.23
6.23
0.062%
152
徐柱中
0
1.05
1.05
0.011%
56
季聪聪
0
1.05
1.05
0.011%
153
许德平
1.8
4.15
5.95
0.060%
57
冀国俊
1
0
1
0.010%
154
晏孜明
0.6
0.7
1.3
0.013%
58
蒋宏胜
0
0.5
0.5
0.005%
155
阳东亮
1.6
3.63
5.23
0.052%
59
金勤丰
0
1.55
1.55
0.016%
156
杨美芳
1.8
1.05
2.85
0.029%
60
金中华
0
0.5
0.5
0.005%
157
杨美林
2.8
2.55
5.35
0.054%
61
柯昌宝
0
0.5
0.5
0.005%
158
杨明亮
0
0.5
0.5
0.005%
62
孔德召
2.4
2.9
5.3
0.053%
159
杨卫国
0
3.05
3.05
0.031%
3-3-50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63
李承峰
0
0.5
0.5
0.005%
160
杨旭倩
7.8
0.2
8
0.080%
64
李贵平
0
5.18
5.18
0.052%
161
叶飞
0
0.5
0.5
0.005%
65
李红涛
1.2
1.98
3.18
0.032%
162
易思平
0
4.01
4.01
0.040%
66
李华年
0
0.7
0.7
0.007%
163
尹昊明
0
5.25
5.25
0.053%
67
李继荣
1.8
2.63
4.43
0.044%
164
游志鹏
0
0.5
0.5
0.005%
68
李加琦
1.8
2.42
4.22
0.042%
165
余利明
3.6
4.88
8.48
0.085%
69
李建
1
0
1
0.010%
166
俞燕青
6
7.66
13.66
0.137%
70
李建荣
9
17.5
26.5
0.265%
167
袁晓萌
1.8
5.17
6.97
0.070%
71
李清波
1.8
2.33
4.13
0.041%
168
张华林
0
0.5
0.5
0.005%
72
李向国
1.2
0.1
1.3
0.013%
169
张杰
0
2.63
2.63
0.026%
73
李小锋
0
1.98
1.98
0.020%
170
张静波
3
2.25
5.25
0.053%
74
李毅荣
4
26.5
30.5
0.305%
171
张琦
19.5
0
19.5
0.195%
75
廖宝云
0
3.93
3.93
0.039%
172
张星
0
1.05
1.05
0.011%
76
廖春平
2
4.08
6.08
0.061%
173
张贻传
0
7.08
7.08
0.071%
77
廖细古
18.5
12
30.5
0.305%
174
张玉平
1
0
1
0.010%
78
廖志冬
0
6.9
6.9
0.069%
175
张元武
0
1.75
1.75
0.018%
79
廖志伟
0
1.05
1.05
0.011%
176
张云占
0
0.5
0.5
0.005%
80
林晨星
0
0.5
0.5
0.005%
177
赵国军
0
0.5
0.5
0.005%
81
林红云
1.8
0.15
1.95
0.020%
178
赵琳
3
18.1
21.1
0.211%
82
刘锋
10
6.62
16.62
0.166%
179
钟福儿
1
7.28
8.28
0.083%
83
刘锦湖
0
30.5
30.5
0.305%
180
钟庭华
0
1.2
1.2
0.012%
84
刘普生
0
1.05
1.05
0.011%
181
周党孙
0
1
1
0.010%
85
刘小军
0
0.5
0.5
0.005%
182
周凤
1
0
1
0.010%
86
刘新华
1
0
1
0.010%
183
周理敏
7.8
4.88
12.68
0.127%
87
刘杨
0
0.5
0.5
0.005%
184
周理松
0
0.5
0.5
0.005%
88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85
周赛军
2
0
2
0.020%
89
龙家兴
0
2.05
2.05
0.021%
186
周香兰
3.6
5.78
9.38
0.094%
90
卢鸣军
3
5.73
8.73
0.087%
187
周小莨
0
0.5
0.5
0.005%
91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188
周长根
1.8
6.38
8.18
0.082%
92
罗超
0
1.05
1.05
0.011%
189
朱佳佳
0
2.78
2.78
0.028%
3-3-51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93
罗娟
9.75
0
9.75
0.098%
190
朱建国
6
5.85
11.85
0.119%
94
罗贤焕
0
11.5
11.5
0.115%
191
朱鹏
0
0.5
0.5
0.005%
95
马国平
9
17.5
26.5
0.265%
192
祝年兴
6.5
2.5
9
0.090%
96
马华彬
0
0.5
0.5
0.005%
193
邹红春
0
1.2
1.2
0.012%
97
马勇光
0
1.05
1.05
0.011%
194
邹美胜
0
1.05
1.05
0.011%
合计
363.688 679.84 1043.528 10.435%
2015 年,由于鲍敏等 42 名员工离职,按照华农恒青有限的相关规定,其购买的
华达农业 17.40 万元股权由代持人华农骏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赠与的华达农业
84.09 万元股权由离职员工回赠给华农骏通。员工离职情况如下:
姓名
离职时间
姓名
离职时间
鲍敏
2015 年 7 月 10 日
王鸿
2015 年 8 月 30 日
曾姬涛
2015 年 4 月 1 日
王宁
2015 年 2 月 28 日
陈名生
2015 年 9 月 5 日
王星
2015 年 2 月 26 日
陈顺姣
2015 年 7 月 31 日
王胜平
2015 年 4 月 26 日
陈秀珍
2015 年 2 月 8 日
吴帮
2015 年 5 月 30 日
戴若飞
2015 年 8 月 21 日
吴雄英
2015 年 2 月 26 日
胡金星
2015 年 5 月 19 日
吴志国
2015 年 8 月 2 日
黄金宝
2015 年 9 月 3 日
徐辉
2015 年 4 月 1 日
黄诒飞
2015 年 3 月 23 日
徐敏东
2015 年 2 月 26 日
季聪聪
2015 年 2 月 25 日
徐燕芳
2015 年 4 月 15 日
蒋宏胜
2015 年 6 月 28 日
许德平
2015 年 6 月 2 日
李贵平
2015 年 6 月 4 日
杨美林
2015 年 8 月 2 日
李向国
2015 年 8 月 1 日
袁晓萌
2015 年 3 月 19 日
李小锋
2015 年 8 月 15
张杰
2015 年 2 月 27 日
廖春平
2015 年 4 月 15 日
张静波
2015 年 2 月 4 日
廖志冬
2015 年 8 月 2 日
张元武
2015 年 4 月 1 日
刘普生
2015 年 4 月 1 日
钟庭华
2015 年 5 月 3 日
刘杨
2015 年 9 月 5 日
周党孙
2015 年 8 月 2 日
马勇光
2015 年 6 月 2 日
周小莨
2015 年 3 月 3 日
聂晓媛
2015 年 12 月 30 日
朱佳佳
2015 年 3 月 16 日
3-3-52
泮建飞
2015 年 2 月 26 日
彭燕丽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上述员工离职变动后,华农骏通间接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艾金云
3.6
4.98
8.58
0.086%
77
马国平
9
17.5
26.5
0.265%
2
敖运彬
0
7.91
7.91
0.079%
78
马华彬
0
0.5
0.5
0.005%
3
陈斌根
3
4.83
7.83
0.078%
79
毛泽民
0
3.33
3.33
0.033%
4
陈成林
1.2
4.48
5.68
0.057%
80
毛志兵
0
1.05
1.05
0.011%
5
陈虎
3
0.25
3.25
0.033%
81
彭君华
0
2.05
2.05
0.021%
6
陈惠立
0
6.33
6.33
0.063%
82
漆旭阳
0
1.55
1.55
0.016%
7
陈建华 2
0
0.5
0.5
0.005%
83
乔睿
0
5.33
5.33
0.053%
8
陈龙斌
0
0.5
0.5
0.005%
84
邱日高
0
0.5
0.5
0.005%
9
陈强
0
5.43
5.43
0.054%
85
邱玉芳
3
3.43
6.43
0.064%
10
陈熙玲
0
5.6
5.6
0.056%
86
沈金伟
0
3.27
3.27
0.033%
11
陈小云
0
0.5
0.5
0.005%
87
沈东民
1.2
1.73
2.93
0.029%
12
陈勇
1.2
5.08
6.28
0.063%
88
沈贤虎
0
0.5
0.5
0.005%
13
程建波
1.2
2.98
4.18
0.042%
89
史道友
11.75
7.3
19.05
0.191%
14
池方富
0
4.93
4.93
0.049%
90
苏长友
3
3.93
6.93
0.069%
15
崔泽祥
3
6.25
9.25
0.093%
91
孙祖通
0
0.5
0.5
0.005%
16
戴伟平
0
1.75
1.75
0.018%
92
谭恒辉
0
0.5
0.5
0.005%
17
邓尚宪
6
7.5
13.5
0.135%
93
谭剑辉
2
1.68
3.68
0.037%
18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94
谭鹏
3
5.18
8.18
0.082%
19
董启胜
2.4
3.4
5.8
0.058%
95
唐国刚
0
1.55
1.55
0.016%
20
段宝军
0
2.8
2.8
0.028%
96
涂晨辉
1.8
4.15
5.95
0.060%
21
樊会正 1.068
2.73
3.798
0.038%
97
万涛
0
5.48
5.48
0.055%
22
范启峰
0
0.5
0.5
0.005%
98
王东霞
0
0.5
0.5
0.005%
23
付文财
3
5.03
8.03
0.080%
99
王辉
0
0.5
0.5
0.005%
24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100
王江辉
0
1.05
1.05
0.011%
25
高龙武
0
3.33
3.33
0.033%
101
王进军
3
4.85
7.85
0.079%
26
高鹏飞
0
0.5
0.5
0.005%
102
王礼晋
0
0.5
0.5
0.005%
27
耿厚彪
0
0.5
0.5
0.005%
103
王琦琼
1
1.2
2.2
0.022%
3-3-53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28
龚良乐
1.8
1.05
2.85
0.029%
104
王强
1.2
2.48
3.68
0.037%
29
龚转仔
16.5
13.35
29.85
0.299%
105
翁恒强
0
5.25
5.25
0.053%
30
郭昌武
0
1
1
0.010%
106
吴保国
6
0
6
0.060%
31
郭守峰
8
0
8
0.080%
107
吴进英
0
3.33
3.33
0.033%
32
何兰平
2
3.895
5.895
0.059%
108
吴小波
9
28.3
37.3
0.373%
33
何声禄
0
1.7
1.7
0.017%
109
吴智强
1.2
3.58
4.78
0.048%
34
胡方毅
0
1.05
1.05
0.011%
110
吴中华
0
3.23
3.23
0.032%
35
胡海波
9
15.35
24.35
0.244%
111
习斌
1.8
2.55
4.35
0.044%
36
胡平
0
2.33
2.33
0.023%
112
习望毛
0
0.5
0.5
0.005%
37
胡勇
2.5
4.825
7.325
0.073%
113
席方兵
0
2.05
2.05
0.021%
38
胡争志
0
3.03
3.03
0.030%
114
谢宝平
0
0.5
0.5
0.005%
39
华仁风
0
1.75
1.75
0.018%
115
谢勇泉
12.02
4.49
16.51
0.165%
40
华志平
8
15.3
23.3
0.233%
116
熊保新
1
4.1
5.1
0.051%
41
黄柏青
1.8
3.73
5.53
0.055%
117
熊国林
0
8.08
8.08
0.081%
42
黄海龙
0
4.89
4.89
0.049%
118
徐城
0
3.56
3.56
0.036%
43
黄猛明
19.5
11
30.5
0.305%
119
徐汪芳
0
0.5
0.5
0.005%
44
黄石磊
1
4.2
5.2
0.052%
120
徐柱中
0
1.05
1.05
0.011%
45
黄欣
9
19.5
28.5
0.285%
121
晏孜明
0.6
0.7
1.3
0.013%
46
计晓飞
3
3.23
6.23
0.062%
122
阳东亮
1.6
3.63
5.23
0.052%
47
冀国俊
1
0
1
0.010%
123
杨美芳
1.8
1.05
2.85
0.029%
48
金勤丰
0
1.55
1.55
0.016%
124
杨明亮
0
0.5
0.5
0.005%
49
金中华
0
0.5
0.5
0.005%
125
杨卫国
0
3.05
3.05
0.031%
50
柯昌宝
0
0.5
0.5
0.005%
126
杨旭倩
7.8
0.2
8
0.080%
51
孔德召
2.4
2.9
5.3
0.053%
127
叶飞
0
0.5
0.5
0.005%
52
李承峰
0
0.5
0.5
0.005%
128
易思平
0
4.01
4.01
0.040%
53
李红涛
1.2
1.98
3.18
0.032%
129
尹昊明
0
5.25
5.25
0.053%
54
李华年
0
0.7
0.7
0.007%
130
游志鹏
0
0.5
0.5
0.005%
55
李继荣
1.8
2.63
4.43
0.044%
131
余利明
3.6
4.88
8.48
0.085%
56
李加琦
1.8
2.42
4.22
0.042%
132
俞燕青
6
7.66
13.66
0.137%
57
李建
1
0
1
0.010%
133
张华林
0
0.5
0.5
0.005%
3-3-54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58
李建荣
9
17.5
26.5
0.265%
134
张琦
19.5
0
19.5
0.195%
59
李清波
1.8
2.33
4.13
0.041%
135
张星
0
1.05
1.05
0.011%
60
李毅荣
4
26.5
30.5
0.305%
136
张贻传
0
7.08
7.08
0.071%
61
廖宝云
0
3.93
3.93
0.039%
137
张玉平
1
0
1
0.010%
62
廖细古
18.5
12
30.5
0.305%
138
张云占
0
0.5
0.5
0.005%
63
廖志伟
0
1.05
1.05
0.011%
139
赵国军
0
0.5
0.5
0.005%
64
林晨星
0
0.5
0.5
0.005%
140
赵琳
3
18.1
21.1
0.211%
65
林红云
1.8
0.15
1.95
0.020%
141
钟福儿
1
7.28
8.28
0.083%
66
刘锋
10
6.62
16.62
0.166%
142
周凤
1
0
1
0.010%
67
刘锦湖
0
30.5
30.5
0.305%
143
周理敏
7.8
4.88
12.68
0.127%
68
刘小军
0
0.5
0.5
0.005%
144
周理松
0
0.5
0.5
0.005%
69
刘新华
1
0
1
0.010%
145
周赛军
2
0
2
0.020%
70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46
周香兰
3.6
5.78
9.38
0.094%
71
龙家兴
0
2.05
2.05
0.021%
147
周长根
1.8
6.38
8.18
0.082%
72
卢鸣军
3
5.73
8.73
0.087%
148
朱建国
6
5.85
11.85
0.119%
73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149
朱鹏
0
0.5
0.5
0.005%
74
罗超
0
1.05
1.05
0.011%
150
祝年兴
6.5
2.5
9
0.090%
75
罗娟
9.75
0
9.75
0.098%
151
邹红春
0
1.2
1.2
0.012%
76
罗贤焕
0
11.5
11.5
0.115%
152
邹美胜
0
1.05
1.05
0.011%
合计
346.288 595.75
942.038
9.420%
6、2016 年委托持股情况
(1)2016 年间接委托持股情况
2016 年 3 月,华农骏通赠与聂晓媛
10.7 万元其持有华达农业的股权;
2016 年 4 月,华农骏通赠与许德平其持有的华达农业 4.15 万元股权,赠与周小莨
2其持有的华达农业 0.5 万元股权;
2016 年 1 月,由于业绩不达标,华仁风、刘锋、谢勇泉、杨美芳、俞燕青、朱建
国、龚转仔、黄柏青、计晓飞、晏孜明等 10 人分别其将委托华农骏通代持华达农业的
1聂晓媛于 2015 年 12 月离职,2016 年 2 月重新入职。 2许德平于 2015 年 6 月离职,2016 年 3 月重新入职;周小莨于 2015 年 3 月离职,2016 年 3 月重新入职
3-3-55
0.7 万元股权、2.32 万元股权、4.49 万元股权、0.1 万元股权、7.16 万元股权、1.5 万元
股权、0.25 万元股权、0.6 万元股权、0.02 万元股权、0.3 万股股权回赠给华农骏通。
上述情况变动后,华农骏通间接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沈金伟
0
3.27
3.27
0.033%
79
马华彬
0
0.5
0.5
0.005%
2
艾金云
3.6
4.98
8.58
0.086%
80
毛泽民
0
3.33
3.33
0.033%
3
敖运彬
0
7.91
7.91
0.079%
81
毛志兵
0
1.05
1.05
0.011%
4
陈斌根
3
4.83
7.83
0.078%
82
聂晓媛
0
0.7
0.7
0.007%
5
陈成林
1.2
4.48
5.68
0.057%
83
彭君华
0
2.05
2.05
0.021%
6
陈虎
3
0.25
3.25
0.033%
84
漆旭阳
0
1.55
1.55
0.016%
7
陈惠立
0
6.33
6.33
0.063%
85
乔睿
0
5.33
5.33
0.053%
8
陈建华 2
0
0.5
0.5
0.005%
86
邱日高
0
0.5
0.5
0.005%
9
陈龙斌
0
0.5
0.5
0.005%
87
邱玉芳
3
3.43
6.43
0.064%
10
陈强
0
5.43
5.43
0.054%
88
沈东民
1.2
1.73
2.93
0.029%
11
陈熙玲
0
5.6
5.6
0.056%
89
沈贤虎
0
0.5
0.5
0.005%
12
陈小云
0
0.5
0.5
0.005%
90
史道友
11.75
7.3
19.05
0.191%
13
陈勇
1.2
5.08
6.28
0.063%
91
苏长友
3
3.93
6.93
0.069%
14
程建波
1.2
2.98
4.18
0.042%
92
孙祖通
0
0.5
0.5
0.005%
15
池方富
0
4.93
4.93
0.049%
93
谭恒辉
0
0.5
0.5
0.005%
16
崔泽祥
3
6.25
9.25
0.093%
94
谭剑辉
2
1.68
3.68
0.037%
17
戴伟平
0
1.75
1.75
0.018%
95
谭鹏
3
5.18
8.18
0.082%
18
邓尚宪
6
7.5
13.5
0.135%
96
唐国刚
0
1.55
1.55
0.016%
19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97
涂晨辉
1.8
4.15
5.95
0.060%
20
董启胜
2.4
3.4
5.8
0.058%
98
万涛
0
5.48
5.48
0.055%
21
段宝军
0
2.8
2.8
0.028%
99
王东霞
0
0.5
0.5
0.005%
22
樊会正 1.068
2.73
3.798
0.038%
100
王辉
0
0.5
0.5
0.005%
23
范启峰
0
0.5
0.5
0.005%
101
王江辉
0
1.05
1.05
0.011%
24
付文财
3
5.03
8.03
0.080%
102
王进军
3
4.85
7.85
0.079%
25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103
王礼晋
0
0.5
0.5
0.005%
26
高龙武
0
3.33
3.33
0.033%
104
王琦琼
1
1.2
2.2
0.022%
3-3-56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27
高鹏飞
0
0.5
0.5
0.005%
105
王强
1.2
2.48
3.68
0.037%
28
耿厚彪
0
0.5
0.5
0.005%
106
翁恒强
0
5.25
5.25
0.053%
29
龚良乐
1.8
1.05
2.85
0.029%
107
吴保国
6
0
6
0.060%
30
龚转仔
16.5
13.1
29.6
0.296%
108
吴进英
0
3.33
3.33
0.033%
31
郭昌武
0
1
1
0.010%
109
吴小波
9
28.3
37.3
0.373%
32
郭守峰
8
0
8
0.080%
110
吴智强
1.2
3.58
4.78
0.048%
33
何兰平
2
3.895
5.895
0.059%
111
吴中华
0
3.23
3.23
0.032%
34
何声禄
0
1.7
1.7
0.017%
112
习斌
1.8
2.55
4.35
0.044%
35
胡方毅
0
1.05
1.05
0.011%
113
习望毛
0
0.5
0.5
0.005%
36
胡海波
9
15.35
24.35
0.244%
114
席方兵
0
2.05
2.05
0.021%
37
胡平
0
2.33
2.33
0.023%
115
谢宝平
0
0.5
0.5
0.005%
38
胡勇
2.5
4.825
7.325
0.073%
116
谢勇泉
12.02
0
12.02
0.120%
39
胡争志
0
3.03
3.03
0.030%
117
熊保新
1
4.1
5.1
0.051%
40
华仁风
0
1.05
1.05
0.011%
118
熊国林
0
8.08
8.08
0.081%
41
华志平
8
15.3
23.3
0.233%
119
徐城
0
3.56
3.56
0.036%
42
黄柏青
1.8
3.13
4.93
0.049%
120
徐汪芳
0
0.5
0.5
0.005%
43
黄海龙
0
4.89
4.89
0.049%
121
徐柱中
0
1.05
1.05
0.011%
44
黄猛明
19.5
11
30.5
0.305%
122
许德平
0
4.15
4.15
0.042%
45
黄石磊
1
4.2
5.2
0.052%
123
晏孜明
0.6
0.4
1
0.010%
46
黄欣
9
19.5
28.5
0.285%
124
阳东亮
1.6
3.63
5.23
0.052%
47
计晓飞
3
3.21
6.21
0.062%
125
杨美芳
1.8
0.95
2.75
0.028%
48
冀国俊
1
0
1
0.010%
126
杨明亮
0
0.5
0.5
0.005%
49
金勤丰
0
1.55
1.55
0.016%
127
杨卫国
0
3.05
3.05
0.031%
50
金中华
0
0.5
0.5
0.005%
128
杨旭倩
7.8
0.2
8
0.080%
51
柯昌宝
0
0.5
0.5
0.005%
129
叶飞
0
0.5
0.5
0.005%
52
孔德召
2.4
2.9
5.3
0.053%
130
易思平
0
4.01
4.01
0.040%
53
李承峰
0
0.5
0.5
0.005%
131
尹昊明
0
5.25
5.25
0.053%
54
李红涛
1.2
1.98
3.18
0.032%
132
游志鹏
0
0.5
0.5
0.005%
55
李华年
0
0.7
0.7
0.007%
133
余利明
3.6
4.88
8.48
0.085%
56
李继荣
1.8
2.63
4.43
0.044%
134
俞燕青
6
0.5
6.5
0.065%
3-3-57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57
李加琦
1.8
2.42
4.22
0.042%
135
张华林
0
0.5
0.5
0.005%
58
李建
1
0
1
0.010%
136
张琦
19.5
0
19.5
0.195%
59
李建荣
9
17.5
26.5
0.265%
137
张星
0
1.05
1.05
0.011%
60
李清波
1.8
2.33
4.13
0.041%
138
张贻传
0
7.08
7.08
0.071%
61
李毅荣
4
26.5
30.5
0.305%
139
张玉平
1
0
1
0.010%
62
廖宝云
0
3.93
3.93
0.039%
140
张云占
0
0.5
0.5
0.005%
63
廖细古
18.5
12
30.5
0.305%
141
赵国军
0
0.5
0.5
0.005%
64
廖志伟
0
1.05
1.05
0.011%
142
赵琳
3
18.1
21.1
0.211%
65
林晨星
0
0.5
0.5
0.005%
143
钟福儿
1
7.28
8.28
0.083%
66
林红云
1.8
0.15
1.95
0.020%
144
周凤
1
0
1
0.010%
67
刘锋
10
4.3
14.3
0.143%
145
周理敏
7.8
4.88
12.68
0.127%
68
刘锦湖
0
30.5
30.5
0.305%
146
周理松
0
0.5
0.5
0.005%
69
刘小军
0
0.5
0.5
0.005%
147
周赛军
2
0
2
0.020%
70
刘新华
1
0
1
0.010%
148
周香兰
3.6
5.78
9.38
0.094%
71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49
周小莨
0
0.5
0.5
0.005%
72
龙家兴
0
2.05
2.05
0.021%
150
周长根
1.8
6.38
8.18
0.082%
73
卢鸣军
3
5.73
8.73
0.087%
151
朱建国
6
4.35
10.35
0.104%
74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152
朱鹏
0
0.5
0.5
0.005%
75
罗超
0
1.05
1.05
0.011%
153
祝年兴
6.5
2.5
9
0.090%
76
罗娟
9.75
0
9.75
0.098%
154
邹红春
0
1.2
1.2
0.012%
77
罗贤焕
0
11.5
11.5
0.115%
155
邹美胜
0
1.05
1.05
0.011%
78
马国平
9
17.5
26.5
0.265%
合计
346.288 583.66
929.948
9.299%
2016 年,邓尚宪等 17 名员工离职,按照华农恒青有限的相关规定,其购买的华
达农业 14.20 万元股权由代持人华农骏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赠与的华达农业 34.27
万元股权由离职员工回赠给华农骏通。其中孔德召直接持有华达农业股权也由华农骏
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员工离职情况如下:
姓名
离职日期
姓名
离职日期
邓尚宪
2016 年 1 月 14 日
苏长友
2016 年 3 月 31 日
段宝军
2016 年 2 月
王琦琼
2016 年 7 月 7 日
3-3-58
胡争志
2016 年 8 月 31 日
吴中华
2016 年 2 月 28 日
柯昌宝
2016 年 8 月 1 日
席方兵
2016 年 4 月 5 日
孔德召
2016 年 3 月 1 日
邹美胜
2016 年 3 月 28 日
李承峰
2016 年 7 月 31 日
晏孜明
2016 年 6 月 1 日
李华年
2016 年 3 月 31 日
周理松
2016 年 2 月 24 日
罗超
2016 年 4 月 12 日
沈东民
2016 年 3 月 6 日
邹红春
2016 年 3 月 31 日
上述员工离职变动后,华农骏通间接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沈金伟
0
3.27
3.27
0.033%
70
马国平
9
17.5
26.5
0.265%
2
艾金云
3.6
4.98
8.58
0.086%
71
马华彬
0
0.5
0.5
0.005%
3
敖运彬
0
7.91
7.91
0.079%
72
毛泽民
0
3.33
3.33
0.033%
4
陈斌根
3
4.83
7.83
0.078%
73
毛志兵
0
1.05
1.05
0.011%
5
陈成林
1.2
4.48
5.68
0.057%
74
聂晓媛
0
0.7
0.7
0.007%
6
陈虎
3
0.25
3.25
0.033%
75
彭君华
0
2.05
2.05
0.021%
7
陈惠立
0
6.33
6.33
0.063%
76
漆旭阳
0
1.55
1.55
0.016%
8
陈建华 2
0
0.5
0.5
0.005%
77
乔睿
0
5.33
5.33
0.053%
9
陈龙斌
0
0.5
0.5
0.005%
78
邱日高
0
0.5
0.5
0.005%
10
陈强
0
5.43
5.43
0.054%
79
邱玉芳
3
3.43
6.43
0.064%
11
陈熙玲
0
5.6
5.6
0.056%
80
沈贤虎
0
0.5
0.5
0.005%
12
陈小云
0
0.5
0.5
0.005%
81
史道友
11.75
7.3
19.05
0.191%
13
陈勇
1.2
5.08
6.28
0.063%
82
孙祖通
0
0.5
0.5
0.005%
14
程建波
1.2
2.98
4.18
0.042%
83
谭恒辉
0
0.5
0.5
0.005%
15
池方富
0
4.93
4.93
0.049%
84
谭剑辉
2
1.68
3.68
0.037%
16
崔泽祥
3
6.25
9.25
0.093%
85
谭鹏
3
5.18
8.18
0.082%
17
戴伟平
0
1.75
1.75
0.018%
86
唐国刚
0
1.55
1.55
0.016%
18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87
涂晨辉
1.8
4.15
5.95
0.060%
19
董启胜
2.4
3.4
5.8
0.058%
88
万涛
0
5.48
5.48
0.055%
20
樊会正 1.068
2.73
3.798
0.038%
89
王东霞
0
0.5
0.5
0.005%
21
范启峰
0
0.5
0.5
0.005%
90
王辉
0
0.5
0.5
0.005%
3-3-59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22
付文财
3
5.03
8.03
0.080%
91
王江辉
0
1.05
1.05
0.011%
23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92
王进军
3
4.85
7.85
0.079%
24
高龙武
0
3.33
3.33
0.033%
93
王礼晋
0
0.5
0.5
0.005%
25
高鹏飞
0
0.5
0.5
0.005%
94
王强
1.2
2.48
3.68
0.037%
26
耿厚彪
0
0.5
0.5
0.005%
95
翁恒强
0
5.25
5.25
0.053%
27
龚良乐
1.8
1.05
2.85
0.029%
96
吴保国
6
0
6
0.060%
28
龚转仔
16.5
13.1
29.6
0.296%
97
吴进英
0
3.33
3.33
0.033%
29
郭昌武
0
1
1
0.010%
98
吴小波
9
28.3
37.3
0.373%
30
郭守峰
8
0
8
0.080%
99
吴智强
1.2
3.58
4.78
0.048%
31
何兰平
2
3.895
5.895
0.059%
100
习斌
1.8
2.55
4.35
0.044%
32
何声禄
0
1.7
1.7
0.017%
101
习望毛
0
0.5
0.5
0.005%
33
胡方毅
0
1.05
1.05
0.011%
102
谢宝平
0
0.5
0.5
0.005%
34
胡海波
9
15.35
24.35
0.244%
103
谢勇泉
12.02
0
12.02
0.120%
35
胡平
0
2.33
2.33
0.023%
104
熊保新
1
4.1
5.1
0.051%
36
胡勇
2.5
4.825
7.325
0.073%
105
熊国林
0
8.08
8.08
0.081%
37
华仁风
0
1.05
1.05
0.011%
106
徐城
0
3.56
3.56
0.036%
38
华志平
8
15.3
23.3
0.233%
107
徐汪芳
0
0.5
0.5
0.005%
39
黄柏青
1.8
3.13
4.93
0.049%
108
徐柱中
0
1.05
1.05
0.011%
40
黄海龙
0
4.89
4.89
0.049%
109
许德平
0
4.15
4.15
0.042%
41
黄猛明
19.5
11
30.5
0.305%
110
阳东亮
1.6
3.63
5.23
0.052%
42
黄石磊
1
4.2
5.2
0.052%
111
杨美芳
1.8
0.95
2.75
0.028%
43
黄欣
9
19.5
28.5
0.285%
112
杨明亮
0
0.5
0.5
0.005%
44
计晓飞
3
3.21
6.21
0.062%
113
杨卫国
0
3.05
3.05
0.031%
45
冀国俊
1
0
1
0.010%
114
杨旭倩
7.8
0.2
8
0.080%
46
金勤丰
0
1.55
1.55
0.016%
115
叶飞
0
0.5
0.5
0.005%
47
金中华
0
0.5
0.5
0.005%
116
易思平
0
4.01
4.01
0.040%
48
李红涛
1.2
1.98
3.18
0.032%
117
尹昊明
0
5.25
5.25
0.053%
49
李继荣
1.8
2.63
4.43
0.044%
118
游志鹏
0
0.5
0.5
0.005%
50
李加琦
1.8
2.42
4.22
0.042%
119
余利明
3.6
4.88
8.48
0.085%
51
李建
1
0
1
0.010%
120
俞燕青
6
0.5
6.5
0.065%
3-3-60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52
李建荣
9
17.5
26.5
0.265%
121
张华林
0
0.5
0.5
0.005%
53
李清波
1.8
2.33
4.13
0.041%
122
张琦
19.5
0
19.5
0.195%
54
李毅荣
4
26.5
30.5
0.305%
123
张星
0
1.05
1.05
0.011%
55
廖宝云
0
3.93
3.93
0.039%
124
张贻传
0
7.08
7.08
0.071%
56
廖细古
18.5
12
30.5
0.305%
125
张玉平
1
0
1
0.010%
57
廖志伟
0
1.05
1.05
0.011%
126
张云占
0
0.5
0.5
0.005%
58
林晨星
0
0.5
0.5
0.005%
127
赵国军
0
0.5
0.5
0.005%
59
林红云
1.8
0.15
1.95
0.020%
128
赵琳
3
18.1
21.1
0.211%
60
刘锋
10
4.3
14.3
0.143%
129
钟福儿
1
7.28
8.28
0.083%
61
刘锦湖
0
30.5
30.5
0.305%
130
周凤
1
0
1
0.010%
62
刘小军
0
0.5
0.5
0.005%
131
周理敏
7.8
4.88
12.68
0.127%
63
刘新华
1
0
1
0.010%
132
周赛军
2
0
2
0.020%
64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33
周香兰
3.6
5.78
9.38
0.094%
65
龙家兴
0
2.05
2.05
0.021%
134
周小莨
0
0.5
0.5
0.005%
66
卢鸣军
3
5.73
8.73
0.087%
135
周长根
1.8
6.38
8.18
0.082%
67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136
朱建国
6
4.35
10.35
0.104%
68
罗娟
9.75
0
9.75
0.098%
137
朱鹏
0
0.5
0.5
0.005%
69
罗贤焕
0
11.5
11.5
0.115%
138
祝年兴
6.5
2.5
9
0.090%
合计
332.088 549.39
881.478
8.815%
(2)直接委托持股情况
2016 年,随着华农恒青有限员工持股及激励计划规模的扩大,华农骏通持有华达
农业的剩余股权不够用于 2016 年的员工持股及激励计划,因此,华农恒青有限按照华
青字〔2013〕03 号《股份赠与及配售方案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将李旭荣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的股权及廖细古为华农骏通代持的华农恒青有限的部分股权用于 2016 年
的员工持股及激励计划,并因此形成了李旭荣及廖细古两个代持主体。
1)2016 年,李旭荣委托代持情况
2016 年 1 月,李旭荣将其持有华农恒青有限的 445.906 万元的股权转让/赠与给陈
斌根等 173 名员工,其中以[1.4775]元每股的价格向钟福儿等 21 名员工转让了 78.36 万
元股权,以无偿赠与的方式向艾金云等 171 名员工赠送了 367.546 万元股权。
3-3-61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
农恒青股
权比例
1
艾金云
0
2.58
2.58
0.026%
88
罗超
0
1.68
1.68
0.017%
2
敖运彬
0
5
5
0.050%
89
罗贤焕
0
3.88
3.88
0.039%
3
曾绍文
0
0.5
0.5
0.005%
90
马国平
0
7.5
7.5
0.075%
4
陈斌根
3.5
0.83
4.33
0.043%
91
毛泽民
0
1.58
1.58
0.016%
5
陈成林
0
0.78
0.78
0.008%
92
毛志兵
2
1.48
3.48
0.035%
6
陈虹宇
0
0.5
0.5
0.005%
93
彭晖
0
1.75
1.75
0.018%
7
陈惠立
0
2.58
2.58
0.026%
94
彭克非
0
0.5
0.5
0.005%
8
陈强
0
2.68
2.68
0.027%
95
漆旭阳
0
2.28
2.28
0.023%
9
陈熙玲
0
4.63
4.63
0.046%
96
乔睿
0
2.68
2.68
0.027%
10
陈先武
0
3.63
3.63
0.036%
97
秦付兵
0
0.7
0.7
0.007%
11
陈小云
0
1
1
0.010%
98
邱日高
0
0.5
0.5
0.005%
12
陈勇
0
2.03
2.03
0.020%
99
邱玉芳
0
3.71
3.71
0.037%
13
陈育涛
0
0.5
0.5
0.005%
100
沈东民
0
1.05
1.05
0.011%
14
陈长伟
6
0.5
6.5
0.065%
101
沈金伟
0
1.9
1.9
0.019%
15
陈昭亮
0
0.5
0.5
0.005%
102
沈贤虎
0
1.05
1.05
0.011%
16
程建波
0
1.58
1.58
0.016%
103
盛永春
0
0.5
0.5
0.005%
17
程茂武
0
1.05
1.05
0.011%
104
史道友
0
11.75
11.75
0.118%
18
池方富
0
2.43
2.43
0.024%
105
帅海龙
0
0.5
0.5
0.005%
19
池方贵
0
2.55
2.55
0.026%
106
苏长友
0
0.58
0.58
0.006%
20
崔新华
0
10.25
10.25
0.103%
107
谭剑辉
0
1.58
1.58
0.016%
21
崔泽祥
0
5.53
5.53
0.055%
108
谭鹏
0
1.28
1.28
0.013%
22
邓尚宪
0
0.58
0.58
0.006%
109
涂晨辉
0
2
2
0.020%
23
董愿愿
0
1.05
1.05
0.011%
110
万伏春
0
2.75
2.75
0.028%
24
樊会正
0
0.746
0.746
0.007%
111
万涛
0
5.73
5.73
0.057%
25
范乐乐
0
0.5
0.5
0.005%
112
王斌
0
0.7
0.7
0.007%
26
范启峰
0
0.5
0.5
0.005%
113
王进军
0
1.4
1.4
0.014%
27
方湖忠
2.4
0
2.4
0.024%
114
王齐伟
0
1.05
1.05
0.011%
28
付文财
0
0.48
0.48
0.005%
115
王强
0
0.98
0.98
0.010%
29
付志鹏
0
1
1
0.010%
116
魏宝俊
0
1.05
1.05
0.011%
3-3-62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
农恒青股
权比例
30
傅樟志
0
1.05
1.05
0.011%
117
温珍滨
0
4.1
4.1
0.041%
31
高建
0
1.05
1.05
0.011%
118
翁恒强
0
2.35
2.35
0.024%
32
高龙武
0
1.58
1.58
0.016%
119
吴保国
0
1.68
1.68
0.017%
33
龚良乐
1.2
1.28
2.48
0.025%
120
吴德超
0
2.75
2.75
0.028%
34
郭守峰
8
9.3
17.3
0.173%
121
吴德强
0
2.68
2.68
0.027%
35
郭伟
0
0.5
0.5
0.005%
122
吴进英
0
1.68
1.68
0.017%
36
郭小伟
0
1.05
1.05
0.011%
123
吴涛
0
1.05
1.05
0.011%
37
何克思
0
1.05
1.05
0.011%
124
吴小波
0
10
10
0.100%
38
何兰平
0.4
1.37
1.77
0.018%
125
吴智强
0.6
1.63
2.23
0.022%
39
贺陈洁
0
2.55
2.55
0.026%
126
吴中华
0
1.83
1.83
0.018%
40
贺正国
0
1.05
1.05
0.011%
127
吴中平
1.6
2.3
3.9
0.039%
41
胡海波
0
8
8
0.080%
128
习斌
0
0.8
0.8
0.008%
42
胡平
0
1.28
1.28
0.013%
129
席方兵
0
0.8
0.8
0.008%
43
胡勇
0.9
1.85
2.75
0.028%
130
谢储玉
0
0.5
0.5
0.005%
44
胡争志
0
1.47
1.47
0.015%
131
谢进云
0
0.5
0.5
0.005%
45
华志平
10
1.8
11.8
0.118%
132
熊柏平
0
0.5
0.5
0.005%
46
黄柏青
1.2
0
1.2
0.012%
133
熊保新
0
3.88
3.88
0.039%
47
黄海龙
0
1.64
1.64
0.016%
134
熊国林
0
2.08
2.08
0.021%
48
黄佳
0
1.05
1.05
0.011%
135
熊家发
0
0.5
0.5
0.005%
49
黄猛明
0
8.5
8.5
0.085%
136
徐城
2.2
7.4
9.6
0.096%
50
黄鸥羽
0
2.75
2.75
0.028%
137
徐国平
0
3.03
3.03
0.030%
51
黄石磊
0
1.68
1.68
0.017%
138
徐新俭
0
2.8
2.8
0.028%
52
黄晓庆
0
0.5
0.5
0.005%
139
阳东亮
0
2.38
2.38
0.024%
53
黄欣
0
8
8
0.080%
140
杨明亮
0
1.05
1.05
0.011%
54
黄云
0
2.75
2.75
0.028%
141
杨卫国
0
3.33
3.33
0.033%
55
金亮
0
1.05
1.05
0.011%
142
杨文强
0
0.5
0.5
0.005%
56
金勤丰
2
1.28
3.28
0.033%
143
杨小江
0
0.5
0.5
0.005%
57
李斌
0
1.05
1.05
0.011%
144
杨旭倩
0
2
2
0.020%
58
李红涛
0
0.4
0.4
0.004%
145
易思平
0
3.33
3.33
0.033%
59
李继荣
0
0.68
0.68
0.007%
146
尹昊明
0
2.35
2.35
0.024%
3-3-63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
农恒青股
权比例
60
李加琦
0
1.98
1.98
0.020%
147
尹昆峰
0
1.05
1.05
0.011%
61
李建荣
0
5
5
0.050%
148
游可
0
2.35
2.35
0.024%
62
李林
0
1.05
1.05
0.011%
149
余利明
4.2
0.48
4.68
0.047%
63
李其强
0
0.5
0.5
0.005%
150
余永长
0
0.5
0.5
0.005%
64
李清波
0
0.1
0.1
0.001%
151
袁宗武
0
0.5
0.5
0.005%
65
李盛明
2.8
4.4
7.2
0.072%
152
翟贺玲
0
0.5
0.5
0.005%
66
李学志
0
0.5
0.5
0.005%
153
张华林
0
1.05
1.05
0.011%
67
李毅荣
0
5.5
5.5
0.055%
154
张琦
19.5
1.3
20.8
0.208%
68
李永贺
0
0.5
0.5
0.005%
155
张秋根
0
0.8
0.8
0.008%
69
李长春
0
0.5
0.5
0.005%
156
张星
0
4.65
4.65
0.047%
70
梁楠
0
1.7
1.7
0.017%
157
张贻传
0
4.88
4.88
0.049%
71
廖宝云
0
2.53
2.53
0.025%
158
赵琳
0
5
5
0.050%
72
廖华祥
0
1.05
1.05
0.011%
159
郑勇
0
2.55
2.55
0.026%
73
廖细古
2
7.5
9.5
0.095%
160
钟福儿
1.26
2.75
4.01
0.040%
74
刘东
0
0.5
0.5
0.005%
161
钟海平
0
1.05
1.05
0.011%
75
刘海林
0
1.05
1.05
0.011%
162
钟闽辉
0
0.5
0.5
0.005%
76
刘建清
0
0.5
0.5
0.005%
163
周军
0
3.33
3.33
0.033%
77
刘锦湖
0
8.5
8.5
0.085%
164
周理敏
0
0.78
0.78
0.008%
78
刘敏
0
0.5
0.5
0.005%
165
周赛军
0
2.93
2.93
0.029%
79
刘强
0
0.5
0.5
0.005%
166
周香兰
0
2.88
2.88
0.029%
80
刘文
0
2.55
2.55
0.026%
167
周长根
0
1.68
1.68
0.017%
81
刘燕辉
0
1.05
1.05
0.011%
168
朱恩伟
0
0.5
0.5
0.005%
82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69
朱海娟
0
0.5
0.5
0.005%
83
刘振青
0
0.5
0.5
0.005%
170
祝年兴
0
2
2
0.020%
84
龙家兴
0
3.28
3.28
0.033%
171
祝友平
0
1.05
1.05
0.011%
85
龙勇
0
0.5
0.5
0.005%
172
邹华平
0
0.5
0.5
0.005%
86
卢鸣军
0.6
2.33
2.93
0.029%
173
邹望萍
6
0.5
6.5
0.065%
87
卢水保
0
7.5
7.5
0.075%
合计
78.36
367.54
6
445.906
4.459%
3-3-64
2016 年,陈育涛等 29 名员工离职,按照华农恒青有限的相关规定,赠与的股权
由离职员工回赠给李旭荣。
单位:万元
姓名
回赠股权
离职日期
姓名
回赠股权
离职日期
陈育涛
-0.5
2016 年 4 月 5 日
王斌
-0.7
2016 年 1 月 31 日
程茂武
-1.05
2016 年 2 月 15 日
吴德强
-2.68
2016 年 10 月 31 日
邓尚宪
-0.58
2016 年 1 月 14 日
吴涛
-1.05
2016 年 2 月 24 日
贺正国
-1.05
2016 年 3 月 7 日
吴中华
-1.83
2016 年 2 月 28 日
胡争志
-1.47
2016 年 8 月 31 日
席方兵
-0.8
2016 年 4 月 5 日
李林
-1.0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杨文强
-0.5
2016 年 8 月 1 日
李其强
-0.5
2016 年 8 月 26 日
尹昆峰
-1.05
2016 年 3 月 17 日
刘东
-0.5
2016 年 5 月 31 日
余永长
-0.5
2016 年 7 月 14 日
刘海林
-1.05
2016 年 7 月 11 日
翟贺玲
-0.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刘强
-0.5
2016 年 5 月 28 日
张秋根
-0.8
2016 年 10 月 1 日
刘文
-2.55
2016 年 4 月 27 日
钟海平
-1.05
2016 年 6 月 10 日
罗超
-1.68
2016 年 4 月 12 日
钟闽辉
-0.5
2016 年 11 月 30 日
秦付兵
-0.7
2016 年 4 月 21 日
周军
-3.33
2016 年 9 月 22 日
沈东民
-1.05
2016 年 3 月 6 日
朱海娟
-0.5
2016 年 5 月 10 日
苏长友
-0.58
2016 年 3 月 31 日
合计
-30.6
上述员工离职变动后,李旭荣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1
艾金云
0
2.58
2.58
0.026%
73
龙家兴
0
3.28
3.28
0.033%
2
敖运彬
0
5
5
0.050%
74
龙勇
0
0.5
0.5
0.005%
3
曾绍文
0
0.5
0.5
0.005%
75
卢鸣军
0.6
2.33
2.93
0.029%
4
陈斌根
3.5
0.83
4.33
0.043%
76
卢水保
0
7.5
7.5
0.075%
5
陈成林
0
0.78
0.78
0.008%
77
罗贤焕
0
3.88
3.88
0.039%
6
陈虹宇
0
0.5
0.5
0.005%
78
马国平
0
7.5
7.5
0.075%
7
陈惠立
0
2.58
2.58
0.026%
79
毛泽民
0
1.58
1.58
0.016%
8
陈强
0
2.68
2.68
0.027%
80
毛志兵
2
1.48
3.48
0.035%
9
陈熙玲
0
4.63
4.63
0.046%
81
彭晖
0
1.75
1.75
0.018%
3-3-65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10
陈先武
0
3.63
3.63
0.036%
82
彭克非
0
0.5
0.5
0.005%
11
陈小云
0
1
1
0.010%
83
漆旭阳
0
2.28
2.28
0.023%
12
陈勇
0
2.03
2.03
0.020%
84
乔睿
0
2.68
2.68
0.027%
13
陈长伟
6
0.5
6.5
0.065%
85
邱日高
0
0.5
0.5
0.005%
14
陈昭亮
0
0.5
0.5
0.005%
86
邱玉芳
0
3.71
3.71
0.037%
15
程建波
0
1.58
1.58
0.016%
87
沈金伟
0
1.9
1.9
0.019%
16
池方富
0
2.43
2.43
0.024%
88
沈贤虎
0
1.05
1.05
0.011%
17
池方贵
0
2.55
2.55
0.026%
89
盛永春
0
0.5
0.5
0.005%
18
崔新华
0
10.25
10.25
0.103%
90
史道友
0
11.75
11.75
0.118%
19
崔泽祥
0
5.53
5.53
0.055%
91
帅海龙
0
0.5
0.5
0.005%
20
董愿愿
0
1.05
1.05
0.011%
92
谭剑辉
0
1.58
1.58
0.016%
21
樊会正
0
0.746
0.746
0.007%
93
谭鹏
0
1.28
1.28
0.013%
22
范乐乐
0
0.5
0.5
0.005%
94
涂晨辉
0
2
2
0.020%
23
范启峰
0
0.5
0.5
0.005%
95
万伏春
0
2.75
2.75
0.028%
24
方湖忠
2.4
0
2.4
0.024%
96
万涛
0
5.73
5.73
0.057%
25
付文财
0
0.48
0.48
0.005%
97
王进军
0
1.4
1.4
0.014%
26
付志鹏
0
1
1
0.010%
98
王齐伟
0
1.05
1.05
0.011%
27
傅樟志
0
1.05
1.05
0.011%
99
王强
0
0.98
0.98
0.010%
28
高建
0
1.05
1.05
0.011%
100
魏宝俊
0
1.05
1.05
0.011%
29
高龙武
0
1.58
1.58
0.016%
101
温珍滨
0
4.1
4.1
0.041%
30
龚良乐
1.2
1.28
2.48
0.025%
102
翁恒强
0
2.35
2.35
0.024%
31
郭守峰
8
9.3
17.3
0.173%
103
吴保国
0
1.68
1.68
0.017%
32
郭伟
0
0.5
0.5
0.005%
104
吴德超
0
2.75
2.75
0.028%
33
郭小伟
0
1.05
1.05
0.011%
105
吴进英
0
1.68
1.68
0.017%
34
何克思
0
1.05
1.05
0.011%
106
吴小波
0
10
10
0.100%
35
何兰平
0.4
1.37
1.77
0.018%
107
吴智强
0.6
1.63
2.23
0.022%
36
贺陈洁
0
2.55
2.55
0.026%
108
吴中平
1.6
2.3
3.9
0.039%
37
胡海波
0
8
8
0.080%
109
习斌
0
0.8
0.8
0.008%
38
胡平
0
1.28
1.28
0.013%
110
谢储玉
0
0.5
0.5
0.005%
39
胡勇
0.9
1.85
2.75
0.028%
111
谢进云
0
0.5
0.5
0.005%
3-3-66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40
华志平
10
1.8
11.8
0.118%
112
熊柏平
0
0.5
0.5
0.005%
41
黄柏青
1.2
0
1.2
0.012%
113
熊保新
0
3.88
3.88
0.039%
42
黄海龙
0
1.64
1.64
0.016%
114
熊国林
0
2.08
2.08
0.021%
43
黄佳
0
1.05
1.05
0.011%
115
熊家发
0
0.5
0.5
0.005%
44
黄猛明
0
8.5
8.5
0.085%
116
徐城
2.2
7.4
9.6
0.096%
45
黄鸥羽
0
2.75
2.75
0.028%
117
徐国平
0
3.03
3.03
0.030%
46
黄石磊
0
1.68
1.68
0.017%
118
徐新俭
0
2.8
2.8
0.028%
47
黄晓庆
0
0.5
0.5
0.005%
119
阳东亮
0
2.38
2.38
0.024%
48
黄欣
0
8
8
0.080%
120
杨明亮
0
1.05
1.05
0.011%
49
黄云
0
2.75
2.75
0.028%
121
杨卫国
0
3.33
3.33
0.033%
50
金亮
0
1.05
1.05
0.011%
122
杨小江
0
0.5
0.5
0.005%
51
金勤丰
2
1.28
3.28
0.033%
123
杨旭倩
0
2
2
0.020%
52
李斌
0
1.05
1.05
0.011%
124
易思平
0
3.33
3.33
0.033%
53
李红涛
0
0.4
0.4
0.004%
125
尹昊明
0
2.35
2.35
0.024%
54
李继荣
0
0.68
0.68
0.007%
126
游可
0
2.35
2.35
0.024%
55
李加琦
0
1.98
1.98
0.020%
127
余利明
4.2
0.48
4.68
0.047%
56
李建荣
0
5
5
0.050%
128
袁宗武
0
0.5
0.5
0.005%
57
李清波
0
0.1
0.1
0.001%
129
张华林
0
1.05
1.05
0.011%
58
李盛明
2.8
4.4
7.2
0.072%
130
张琦
19.5
1.3
20.8
0.208%
59
李学志
0
0.5
0.5
0.005%
131
张星
0
4.65
4.65
0.047%
60
李毅荣
0
5.5
5.5
0.055%
132
张贻传
0
4.88
4.88
0.049%
61
李永贺
0
0.5
0.5
0.005%
133
赵琳
0
5
5
0.050%
62
李长春
0
0.5
0.5
0.005%
134
郑勇
0
2.55
2.55
0.026%
63
梁楠
0
1.7
1.7
0.017%
135
钟福儿
1.26
2.75
4.01
0.040%
64
廖宝云
0
2.53
2.53
0.025%
136
周理敏
0
0.78
0.78
0.008%
65
廖华祥
0
1.05
1.05
0.011%
137
周赛军
0
2.93
2.93
0.029%
66
廖细古
2
7.5
9.5
0.095%
138
周香兰
0
2.88
2.88
0.029%
67
刘建清
0
0.5
0.5
0.005%
139
周长根
0
1.68
1.68
0.017%
68
刘锦湖
0
8.5
8.5
0.085%
140
朱恩伟
0
0.5
0.5
0.005%
69
刘敏
0
0.5
0.5
0.005%
141
祝年兴
0
2
2
0.020%
3-3-67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
农恒青股权
比例
70
刘燕辉
0
1.05
1.05
0.011%
142
祝友平
0
1.05
1.05
0.011%
71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43
邹华平
0
0.5
0.5
0.005%
72
刘振青
0
0.5
0.5
0.005%
144
邹望萍
6
0.5
6.5
0.065%
合计
78.36 336.946 415.306
4.153%
2)廖细古委托持股情况
2016 年 3 月,廖细古以[1.49375]元每股的价格向李毅荣转让其持有华农恒青有限
10 万元股权;
2016 年 4 月,廖细古以[1.50188]元每股的价格向敖运彬等 44 名员工合计转让
143.178 万元股权;
2016 年 9 月,廖细古以[1.5425]元每股的价格向郭守峰转让其持有华农恒青有限
21 万元股权。
2016 年 10 月,廖细古以[1.55063]元每股的价格向华志平转让 13 万元股权,以
[1.55063]元每股的价格向刘锦湖转让 36 万元股权。
2016 年 11 月,廖细古以[1.55875]元每股的价格向李盛明转让 5.6 万元股权;以
[1.55875]元每股的价格向刘燕辉转让 2.1 万元股权;以[1.55875]元每股的价格向余豪转
让 39 万元股权;以[1.55875]元每股的价格向赵建华转让 2 万元股权。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合计
持有华农恒
青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合计
持有华农恒
青股权比例
1
敖运彬
3.4
3.4
0.034%
26
梁楠
1.2
1.2
0.012%
2
陈成林
1.4
1.4
0.014%
27
刘锦湖
36
36
0.360%
3
陈强
4
4
0.040%
28
刘燕辉
3.9
3.9
0.039%
4
陈小云
1.2
1.2
0.012%
29
漆旭阳
4
4
0.040%
5
陈勇
3.8
3.8
0.038%
30
乔睿
1
1
0.010%
6
程建波
2
2
0.020%
31
沈金伟
2
2
0.020%
7
崔新华
6
6
0.060%
32
史道友
17.5
17.5
0.175%
8
崔泽祥
1.8
1.8
0.018%
33
谭鹏
3.2
3.2
0.032%
9
董愿愿
1
1
0.010%
34
王强
4
4
0.040%
10
樊华平
4
4
0.040%
35
王琼琦
1.2
1.2
0.012%
3-3-68
序号
姓名
受让
合计
持有华农恒
青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合计
持有华农恒
青股权比例
11
樊会正 0.7324 0.7324
0.007%
36
魏宝俊
1.8
1.8
0.018%
12
付宝梁
9
9
0.090%
37
温珍滨
2
2
0.020%
13
高龙武
3
3
0.030%
38
吴德强
2.4
2.4
0.024%
14
郭守峰
23
23
0.230%
39
吴中平
0.726
0.726
0.007%
15
何兰平
0.4
0.4
0.004%
40
熊保新
0.6
0.6
0.006%
16
贺陈洁
3
3
0.030%
41
徐新俭
18
18
0.180%
17
胡勇
1.5
1.5
0.015%
42
阳东亮
1.4
1.4
0.014%
18
华志平
13
13
0.130%
43
易思平
3
3
0.030%
19
黄鸥羽
3
3
0.030%
44
余豪
39
39
0.390%
20
黄云
1
1
0.010%
45
张星
2
2
0.020%
21
金勤丰
1
1
0.010%
46
赵建华
2
2
0.020%
22
李斌
1.8
1.8
0.018%
47
钟福儿 0.3196 0.3196
0.003%
23
李建荣
10
10
0.100%
48
周建华
2
2
0.020%
24
李盛明
7.6
7.6
0.076%
49
朱建国
6
6
0.060%
25
李毅荣
10
10
0.100%
合计
271.878 271.878
2.719%
2016 年,樊华平、吴德强、王琼琦等 3 名员工离职,按照华农恒青有限的相关规
定,其购买的股权由代持人廖细古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
经上述股权变动后,廖细古为 46 名员工代持共计 264.278 万元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均为有偿受让,合计持有华农恒青 2.64278%的股权。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合计
持有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敖运彬
3.4
3.4
0.034%
24
李毅荣
10
10
0.100%
2
陈成林
1.4
1.4
0.014%
25
梁楠
1.2
1.2
0.012%
3
陈强
4
4
0.040%
26
刘锦湖
36
36
0.360%
4
陈小云
1.2
1.2
0.012%
27
刘燕辉
3.9
3.9
0.039%
5
陈勇
3.8
3.8
0.038%
28
漆旭阳
4
4
0.040%
6
程建波
2
2
0.020%
29
乔睿
1
1
0.010%
7
崔新华
6
6
0.060%
30
沈金伟
2
2
0.020%
8
崔泽祥
1.8
1.8
0.018%
31
史道友
17.5
17.5
0.175%
3-3-69
9
董愿愿
1
1
0.010%
32
谭鹏
3.2
3.2
0.032%
10
樊会正 0.7324 0.7324
0.007%
33
王强
4
4
0.040%
11
付宝梁
9
9
0.090%
34
魏宝俊
1.8
1.8
0.018%
12
高龙武
3
3
0.030%
35
温珍滨
2
2
0.020%
13
郭守峰
23
23
0.230%
36
吴中平
0.726
0.726
0.007%
14
何兰平
0.4
0.4
0.004%
37
熊保新
0.6
0.6
0.006%
15
贺陈洁
3
3
0.030%
38
徐新俭
18
18
0.180%
16
胡勇
1.5
1.5
0.015%
39
阳东亮
1.4
1.4
0.014%
17
华志平
13
13
0.130%
40
易思平
3
3
0.030%
18
黄鸥羽
3
3
0.030%
41
余豪
39
39
0.390%
19
黄云
1
1
0.010%
42
张星
2
2
0.020%
20
金勤丰
1
1
0.010%
43
赵建华
2
2
0.020%
21
李斌
1.8
1.8
0.018%
44
钟福儿 0.3196 0.3196
0.003%
22
李建荣
10
10
0.100%
45
周建华
2
2
0.020%
23
李盛明
7.6
7.6
0.076%
46
朱建国
6
6
0.060%
合计
264.278 264.278
2.643%
截至 2016 年年底,员工通过华农骏通、李旭荣、廖细古三个持股平台,直接或间
接持有华农恒青有限股权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1
沈金伟
3.27
0.03%
华农骏通 97
刘振青
0.5
0.01%
李旭荣
1.9
0.02%
李旭荣
98
龙家兴
2.05
0.02%
华农骏通
2
0.02%
廖细古
3.28
0.03%
李旭荣
2
艾金云
8.58
0.09%
华农骏通 99
龙勇
0.5
0.01%
李旭荣
2.58
0.03%
李旭荣
100
卢鸣军
8.73
0.09%
华农骏通
3
敖运彬
7.91
0.08%
华农骏通
2.93
0.03%
李旭荣
5
0.05%
李旭荣
101
卢水保
26.5
0.27%
华农骏通
3.4
0.03%
廖细古
7.5
0.08%
李旭荣
4
曾绍文
0.5
0.01%
李旭荣
102
罗娟
9.75
0.10%
华农骏通
7.83
0.08%
华农骏通
11.5
0.12%
华农骏通
3-3-70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5
陈斌根
4.33
0.04%
李旭荣
103
罗贤焕
3.88
0.04%
李旭荣
6
陈成林
5.68
0.06%
华农骏通
104
马国平
26.5
0.27%
华农骏通
0.78
0.01%
李旭荣
7.5
0.08%
李旭荣
1.4
0.01%
廖细古
105
马华彬
0.5
0.01%
华农骏通
7
陈虹宇
0.5
0.01%
李旭荣
106
毛泽民
3.33
0.03%
华农骏通
8
陈虎
3.25
0.03%
华农骏通
1.58
0.02%
李旭荣
9
陈惠立
6.33
0.06%
华农骏通
107
毛志兵
1.05
0.01%
华农骏通
2.58
0.03%
李旭荣
3.48
0.04%
李旭荣
10 陈建华 2
0.5
0.01%
华农骏通 108
聂晓媛
0.7
0.01%
华农骏通
11
陈龙斌
0.5
0.01%
华农骏通 109
彭晖
1.75
0.02%
李旭荣
12
陈强
5.43
0.05%
华农骏通 110
彭君华
2.05
0.02%
华农骏通
2.68
0.03%
李旭荣
111
彭克非
0.5
0.01%
李旭荣
4
0.04%
廖细古
112
漆旭阳
1.55
0.02%
华农骏通
13
陈熙玲
5.6
0.06%
华农骏通
2.28
0.02%
李旭荣
4.63
0.05%
李旭荣
4
0.04%
廖细古
14
陈先武
3.63
0.04%
李旭荣
113
乔睿
5.33
0.05%
华农骏通
15
陈小云
0.5
0.01%
华农骏通
2.68
0.03%
李旭荣
1
0.01%
李旭荣
1
0.01%
廖细古
1.2
0.01%
廖细古
114
邱日高
0.5
0.01%
华农骏通
16
陈勇
6.28
0.06%
华农骏通
0.5
0.01%
李旭荣
2.03
0.02%
李旭荣
115
邱玉芳
6.43
0.06%
华农骏通
3.8
0.04%
廖细古
3.71
0.04%
李旭荣
17
陈长伟
6.5
0.07%
李旭荣
116
沈贤虎
0.5
0.01%
华农骏通
18
陈昭亮
0.5
0.01%
李旭荣
1.05
0.01%
李旭荣
19
程建波
4.18
0.04%
华农骏通 117
盛永春
0.5
0.01%
李旭荣
1.58
0.02%
李旭荣
118
史道友
19.05
0.19%
华农骏通
2
0.02%
廖细古
11.75
0.12%
李旭荣
20
池方富
4.93
0.05%
华农骏通
17.5
0.18%
廖细古
2.43
0.02%
李旭荣
119
帅海龙
0.5
0.01%
李旭荣
3-3-71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21
池方贵
2.55
0.03%
李旭荣
120
孙祖通
0.5
0.01%
华农骏通
22
崔新华
10.25
0.10%
李旭荣
121
谭恒辉
0.5
0.01%
华农骏通
6
0.06%
廖细古
122
谭剑辉
3.68
0.04%
华农骏通
23
崔泽祥
9.25
0.09%
华农骏通
1.58
0.02%
李旭荣
5.53
0.06%
李旭荣
123
谭鹏
8.18
0.08%
华农骏通
1.8
0.02%
廖细古
1.28
0.01%
李旭荣
24
戴伟平
1.75
0.02%
华农骏通
3.2
0.03%
廖细古
25
董其富
4.8
0.05%
华农骏通 124
唐国刚
1.55
0.02%
华农骏通
26
董启胜
5.8
0.06%
华农骏通
125
涂晨辉
5.95
0.06%
华农骏通
27
董愿愿
1.05
0.01%
李旭荣
2
0.02%
李旭荣
1
0.01%
廖细古
126
万伏春
2.75
0.03%
李旭荣
28
樊会正
3.798
0.04%
华农骏通
127
万涛
5.48
0.06%
华农骏通
0.746
0.01%
李旭荣
5.73
0.06%
李旭荣
0.7324
0.01%
廖细古
128
王东霞
0.5
0.01%
华农骏通
29
范乐乐
0.5
0.01%
李旭荣
129
王辉
0.5
0.01%
华农骏通
30
范启峰
0.5
0.01%
华农骏通 130
王江辉
1.05
0.01%
华农骏通
0.5
0.01%
李旭荣
131
王进军
7.85
0.08%
华农骏通
31
方湖忠
2.4
0.02%
李旭荣
1.4
0.01%
李旭荣
32
付宝梁
9
0.09%
廖细古
132
王礼晋
0.5
0.01%
华农骏通
33
付文财
8.03
0.08%
华农骏通 133
王齐伟
1.05
0.01%
李旭荣
0.48
0.01%
李旭荣
134
王强
3.68
0.04%
华农骏通
34
付志鹏
1.75
0.02%
华农骏通
0.98
0.01%
李旭荣
1
0.01%
李旭荣
4
0.04%
廖细古
35
傅樟志
1.05
0.01%
李旭荣
135
魏宝俊
1.05
0.01%
李旭荣
36
高建
1.05
0.01%
李旭荣
1.8
0.02%
廖细古
37
高龙武
3.33
0.03%
华农骏通
136
温珍滨
4.1
0.04%
李旭荣
1.58
0.02%
李旭荣
2
0.02%
廖细古
3-3-72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3
0.03%
廖细古
137
翁恒强
5.25
0.05%
华农骏通
38
高鹏飞
0.5
0.01%
华农骏通
2.35
0.02%
李旭荣
39
耿厚彪
0.5
0.01%
华农骏通
138
吴保国
6
0.06%
华农骏通
40
龚良乐
2.85
0.03%
华农骏通
1.68
0.02%
李旭荣
2.48
0.03%
李旭荣
139
吴德超
2.75
0.03%
李旭荣
41
龚转仔
29.6
0.30%
华农骏通
140
吴进英
3.33
0.03%
华农骏通
42
郭昌武
1
0.01%
华农骏通
1.68
0.02%
李旭荣
43
郭守峰
8
0.08%
华农骏通
141
吴小波
37.3
0.37%
华农骏通
17.3
0.17%
李旭荣
10
0.10%
李旭荣
23
0.23%
廖细古
142
吴智强
4.78
0.05%
华农骏通
44
郭伟
0.5
0.01%
李旭荣
2.23
0.02%
李旭荣
45
郭小伟
1.05
0.01%
李旭荣
143
吴中平
3.9
0.04%
李旭荣
46
何克思
1.05
0.01%
李旭荣
0.726
0.01%
廖细古
47
何兰平
5.895
0.06%
华农骏通
144
习斌
4.35
0.04%
华农骏通
1.77
0.02%
李旭荣
0.8
0.01%
李旭荣
0.4
0.00%
廖细古
145
习望毛
0.5
0.01%
华农骏通
48
何声禄
1.7
0.02%
华农骏通 146
谢宝平
0.5
0.01%
华农骏通
49
贺陈洁
2.55
0.03%
李旭荣
147
谢储玉
0.5
0.01%
李旭荣
3
0.03%
廖细古
148
谢进云
0.5
0.01%
李旭荣
50
胡方毅
1.05
0.01%
华农骏通 149
谢勇泉
12.02
0.12%
华农骏通
51
胡海波
24.35
0.24%
华农骏通 150
熊柏平
0.5
0.01%
李旭荣
8
0.08%
李旭荣
151
熊保新
5.1
0.05%
华农骏通
52
胡平
2.33
0.02%
华农骏通
3.88
0.04%
李旭荣
1.28
0.01%
李旭荣
0.6
0.01%
廖细古
53
胡勇
7.325
0.07%
华农骏通
152
熊国林
8.08
0.08%
华农骏通
2.75
0.03%
李旭荣
2.08
0.02%
李旭荣
1.5
0.02%
廖细古
153
熊家发
0.5
0.01%
李旭荣
54
华仁风
1.05
0.01%
华农骏通
154
徐城
3.56
0.04%
华农骏通
23.3
0.23%
华农骏通
9.6
0.10%
李旭荣
3-3-73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55
华志平
11.8
0.12%
李旭荣
155
徐国平
3.03
0.03%
李旭荣
13
0.13%
廖细古
156
徐汪芳
0.5
0.01%
华农骏通
56
黄柏青
4.93
0.05%
华农骏通
157
徐新俭
2.8
0.03%
李旭荣
1.2
0.01%
李旭荣
18
0.18%
廖细古
57
黄海龙
4.89
0.05%
华农骏通 158
徐柱中
1.05
0.01%
华农骏通
1.64
0.02%
李旭荣
159
许德平
4.15
0.04%
华农骏通
58
黄佳
1.05
0.01%
李旭荣
160
阳东亮
5.23
0.05%
华农骏通
59
黄猛明
30.5
0.31%
华农骏通
2.38
0.02%
李旭荣
8.5
0.09%
李旭荣
1.4
0.01%
廖细古
60
黄鸥羽
2.75
0.03%
李旭荣
161
杨美芳
2.75
0.03%
华农骏通
3
0.03%
廖细古
162
杨明亮
0.5
0.01%
华农骏通
61
黄石磊
5.2
0.05%
华农骏通
1.05
0.01%
李旭荣
1.68
0.02%
李旭荣
163
杨卫国
3.05
0.03%
华农骏通
62
黄晓庆
0.5
0.01%
李旭荣
3.33
0.03%
李旭荣
63
黄欣
28.5
0.29%
华农骏通 164
杨小江
0.5
0.01%
李旭荣
8
0.08%
李旭荣
165
杨旭倩
8
0.08%
华农骏通
64
黄云
2.75
0.03%
李旭荣
2
0.02%
李旭荣
1
0.01%
廖细古
166
叶飞
0.5
0.01%
华农骏通
65
计晓飞
6.21
0.06%
华农骏通
167
易思平
4.01
0.04%
华农骏通
66
冀国俊
1
0.01%
华农骏通
3.33
0.03%
李旭荣
67
金亮
1.05
0.01%
李旭荣
3
0.03%
廖细古
68
金勤丰
1.55
0.02%
华农骏通
168
尹昊明
5.25
0.05%
华农骏通
3.28
0.03%
李旭荣
2.35
0.02%
李旭荣
1
0.01%
廖细古
169
游可
2.35
0.02%
李旭荣
69
金中华
0.5
0.01%
华农骏通 170
游志鹏
0.5
0.01%
华农骏通
70
李斌
1.05
0.01%
李旭荣
171
余豪
39
0.39%
廖细古
1.8
0.02%
廖细古
172
余利明
8.48
0.09%
华农骏通
71
李红涛
3.18
0.03%
华农骏通
4.68
0.05%
李旭荣
0.4
0.00%
李旭荣
173
俞燕青
6.5
0.07%
华农骏通
3-3-74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72
李继荣
4.43
0.04%
华农骏通 174
袁宗武
0.5
0.01%
李旭荣
0.68
0.01%
李旭荣
175
张华林
0.5
0.01%
华农骏通
73
李加琦
4.22
0.04%
华农骏通
1.05
0.01%
李旭荣
1.98
0.02%
李旭荣
176
张琦
19.5
0.20%
华农骏通
74
李建
1
0.01%
华农骏通
20.8
0.21%
李旭荣
75
李建荣
26.5
0.27%
华农骏通
177
张星
1.05
0.01%
华农骏通
5
0.05%
李旭荣
4.65
0.05%
李旭荣
10
0.10%
廖细古
2
0.02%
廖细古
76
李清波
4.13
0.04%
华农骏通
178
张贻传
7.08
0.07%
华农骏通
0.1
0.00%
李旭荣
4.88
0.05%
李旭荣
77
李盛明
7.2
0.07%
李旭荣
179
张玉平
1
0.01%
华农骏通
7.6
0.08%
廖细古
180
张云占
0.5
0.01%
华农骏通
78
李学志
0.5
0.01%
李旭荣
181
赵国军
0.5
0.01%
华农骏通
79
李毅荣
30.5
0.31%
华农骏通 182
赵建华
2
0.02%
廖细古
5.5
0.06%
李旭荣
183
赵琳
21.1
0.21%
华农骏通
10
0.10%
廖细古
5
0.05%
李旭荣
80
李永贺
0.5
0.01%
李旭荣
184
郑勇
2.55
0.03%
李旭荣
81
李长春
0.5
0.01%
李旭荣
185
钟福儿
8.28
0.08%
华农骏通
82
梁楠
1.7
0.02%
李旭荣
4.01
0.04%
李旭荣
1.2
0.01%
廖细古
0.3196
0.00%
廖细古
83
廖宝云
3.93
0.04%
华农骏通 186
周凤
1
0.01%
华农骏通
2.53
0.03%
李旭荣
187
周建华
2
0.02%
廖细古
84
廖华祥
1.05
0.01%
李旭荣
188
周理敏
12.68
0.13%
华农骏通
85
廖细古
30.5
0.31%
华农骏通
0.78
0.01%
李旭荣
9.5
0.10%
李旭荣
189
周赛军
2
0.02%
华农骏通
86
廖志伟
1.05
0.01%
华农骏通
2.93
0.03%
李旭荣
87
林晨星
0.5
0.01%
华农骏通
190
周香兰
9.38
0.09%
华农骏通
88
林红云
1.95
0.02%
华农骏通
2.88
0.03%
李旭荣
89
刘锋
14.3
0.14%
华农骏通 191
周小莨
0.5
0.01%
华农骏通
3-3-75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有
华农恒青有限股
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90
刘建清
0.5
0.01%
李旭荣
192
周长根
8.18
0.08%
华农骏通
91
刘锦湖
30.5
0.31%
华农骏通
1.68
0.02%
李旭荣
8.5
0.09%
李旭荣
193
朱恩伟
0.5
0.01%
李旭荣
36
0.36%
廖细古
194
朱建国
10.35
0.10%
华农骏通
92
刘敏
0.5
0.01%
李旭荣
6
0.06%
廖细古
93
刘小军
0.5
0.01%
华农骏通 195
朱鹏
0.5
0.01%
华农骏通
94
刘新华
1
0.01%
华农骏通
196
祝年兴
9
0.09%
华农骏通
95
刘燕辉
1.05
0.01%
李旭荣
2
0.02%
李旭荣
3.9
0.04%
廖细古
197
祝友平
1.05
0.01%
李旭荣
96
刘玉雯
0.5
0.01%
华农骏通 198
邹华平
0.5
0.005%
李旭荣
0.5
0.01%
李旭荣
199
邹望萍
6.5
0.065%
李旭荣
合计
1561.062
15.611%
7、2017 年 1-5 月委托持股情况
(1)2017 年,华农骏通间接委托持股情况
2017 年 1 月,由于业绩不达标,陈虎、刘锦湖、许德平、俞燕青、朱建国等 5 人
分别其将委托华农骏通代持华达农业的 0.25 万元股权、12 万元股权、0.9 万元股权、
0.5 万元股权、3 万元股权回赠给华农骏通。
2017 年 1 月,华农骏通向黄柏青、计晓飞、龚转仔等 3 名员工赠与了其持有华达
农业的 0.87 万元股权。
2017 年 3 月,王东霞、赵国军、周小莨等 3 人离职,按照华农恒青有限的相关规
定,其购买的股权由代持人华农骏通按照一定的价格收回,赠与的股权由离职员工回
赠给华农骏通。
上述员工离职变动后,华农骏通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3-3-76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1
沈金伟
0
3.27
3.27
0.033%
69
罗贤焕
0
11.5
11.5
0.115%
2
艾金云
3.6
4.98
8.58
0.086%
70
马国平
9
17.5
26.5
0.265%
3
敖运彬
0
7.91
7.91
0.079%
71
马华彬
0
0.5
0.5
0.005%
4
陈斌根
3
4.83
7.83
0.078%
72
毛泽民
0
3.33
3.33
0.033%
5
陈成林
1.2
4.48
5.68
0.057%
73
毛志兵
0
1.05
1.05
0.011%
6
陈虎
3
0
3
0.030%
74
聂晓媛
0
0.7
0.7
0.007%
7
陈惠立
0
6.33
6.33
0.063%
75
彭君华
0
2.05
2.05
0.021%
8
陈建华 2
0
0.5
0.5
0.005%
76
漆旭阳
0
1.55
1.55
0.016%
9
陈龙斌
0
0.5
0.5
0.005%
77
乔睿
0
5.33
5.33
0.053%
10
陈强
0
5.43
5.43
0.054%
78
邱日高
0
0.5
0.5
0.005%
11
陈熙玲
0
5.6
5.6
0.056%
79
邱玉芳
3
3.43
6.43
0.064%
12
陈小云
0
0.5
0.5
0.005%
80
沈贤虎
0
0.5
0.5
0.005%
13
陈勇
1.2
5.08
6.28
0.063%
81
史道友
11.75
7.3
19.05
0.191%
14
程建波
1.2
2.98
4.18
0.042%
82
孙祖通
0
0.5
0.5
0.005%
15
池方富
0
4.93
4.93
0.049%
83
谭恒辉
0
0.5
0.5
0.005%
16
崔泽祥
3
6.25
9.25
0.093%
84
谭剑辉
2
1.68
3.68
0.037%
17
戴伟平
0
1.75
1.75
0.018%
85
谭鹏
3
5.18
8.18
0.082%
18
董其富
2.4
2.4
4.8
0.048%
86
唐国刚
0
1.55
1.55
0.016%
19
董启胜
2.4
3.4
5.8
0.058%
87
涂晨辉
1.8
4.15
5.95
0.060%
20
樊会正 1.068
2.73
3.798
0.038%
88
万涛
0
5.48
5.48
0.055%
21
范启峰
0
0.5
0.5
0.005%
89
王辉
0
0.5
0.5
0.005%
22
付文财
3
5.03
8.03
0.080%
90
王江辉
0
1.05
1.05
0.011%
23
付志鹏
0
1.75
1.75
0.018%
91
王进军
3
4.85
7.85
0.079%
24
高龙武
0
3.33
3.33
0.033%
92
王礼晋
0
0.5
0.5
0.005%
25
高鹏飞
0
0.5
0.5
0.005%
93
王强
1.2
2.48
3.68
0.037%
26
耿厚彪
0
0.5
0.5
0.005%
94
翁恒强
0
5.25
5.25
0.053%
27
龚良乐
1.8
1.05
2.85
0.029%
95
吴保国
6
0
6
0.060%
28
龚转仔
16.5
13.35
29.85
0.299%
96
吴进英
0
3.33
3.33
0.033%
29
郭昌武
0
1
1
0.010%
97
吴小波
9
28.3
37.3
0.373%
3-3-77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30
郭守峰
8
0
8
0.080%
98
吴智强
1.2
3.58
4.78
0.048%
31
何兰平
2
3.895
5.895
0.059%
99
习斌
1.8
2.55
4.35
0.044%
32
何声禄
0
1.7
1.7
0.017%
100
习望毛
0
0.5
0.5
0.005%
33
胡方毅
0
1.05
1.05
0.011%
101
谢宝平
0
0.5
0.5
0.005%
34
胡海波
9
15.35
24.35
0.244%
102
谢勇泉
12.02
0
12.02
0.120%
35
胡平
0
2.33
2.33
0.023%
103
熊保新
1
4.1
5.1
0.051%
36
胡勇
2.5
4.825
7.325
0.073%
104
熊国林
0
8.08
8.08
0.081%
37
华仁风
0
1.05
1.05
0.011%
105
徐城
0
3.56
3.56
0.036%
38
华志平
8
15.3
23.3
0.233%
106
徐汪芳
0
0.5
0.5
0.005%
39
黄柏青
1.8
3.73
5.53
0.055%
107
徐柱中
0
1.05
1.05
0.011%
40
黄海龙
0
4.89
4.89
0.049%
108
许德平
0
3.25
3.25
0.033%
41
黄猛明
19.5
11
30.5
0.305%
109
阳东亮
1.6
3.63
5.23
0.052%
42
黄石磊
1
4.2
5.2
0.052%
110
杨美芳
1.8
0.95
2.75
0.028%
43
黄欣
9
19.5
28.5
0.285%
111
杨明亮
0
0.5
0.5
0.005%
44
计晓飞
3
3.235
6.235
0.062%
112
杨卫国
0
3.05
3.05
0.031%
45
冀国俊
1
0
1
0.010%
113
杨旭倩
7.8
0.2
8
0.080%
46
金勤丰
0
1.55
1.55
0.016%
114
叶飞
0
0.5
0.5
0.005%
47
金中华
0
0.5
0.5
0.005%
115
易思平
0
4.01
4.01
0.040%
48
李红涛
1.2
1.98
3.18
0.032%
116
尹昊明
0
5.25
5.25
0.053%
49
李继荣
1.8
2.63
4.43
0.044%
117
游志鹏
0
0.5
0.5
0.005%
50
李加琦
1.8
2.42
4.22
0.042%
118
余利明
3.6
4.88
8.48
0.085%
51
李建
1
0
1
0.010%
119
俞燕青
6
0
6
0.060%
52
李建荣
9
17.5
26.5
0.265%
120
张华林
0
0.5
0.5
0.005%
53
李清波
1.8
2.33
4.13
0.041%
121
张琦
19.5
0
19.5
0.195%
54
李毅荣
4
26.5
30.5
0.305%
122
张星
0
1.05
1.05
0.011%
55
廖宝云
0
3.93
3.93
0.039%
123
张贻传
0
7.08
7.08
0.071%
56
廖细古
18.5
12
30.5
0.305%
124
张玉平
1
0
1
0.010%
57
廖志伟
0
1.05
1.05
0.011%
125
张云占
0
0.5
0.5
0.005%
58
林晨星
0
0.5
0.5
0.005%
126
赵琳
3
18.1
21.1
0.211%
59
林红云
1.8
0.15
1.95
0.020%
127
钟福儿
1
7.28
8.28
0.083%
3-3-78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间接持有
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60
刘锋
10
4.3
14.3
0.143%
128
周凤
1
0
1
0.010%
61
刘锦湖
0
18.5
18.5
0.185%
129
周理敏
7.8
4.88
12.68
0.127%
62
刘小军
0
0.5
0.5
0.005%
130
周赛军
2
0
2
0.020%
63
刘新华
1
0
1
0.010%
131
周香兰
3.6
5.78
9.38
0.094%
64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32
周长根
1.8
6.38
8.18
0.082%
65
龙家兴
0
2.05
2.05
0.021%
133
朱建国
6
1.35
7.35
0.074%
66
卢鸣军
3
5.73
8.73
0.087%
134
朱鹏
0
0.5
0.5
0.005%
67
卢水保
19.5
7
26.5
0.265%
135
祝年兴
6.5
2.5
9
0.090%
68
罗娟
9.75
0
9.75
0.098%
合计
332.018 532.11
864.198
8.642%
(2)2017 年 1-5 月,李旭荣委托持股情况
2017 年 1 月,李旭荣无偿向艾金云等 95 名股东赠与其持有华农恒青有限的
211.7572 万元股权。
2017 年 2 月,李旭荣以[1.575]元每股的价格向丁振国、周香兰、金勤丰、吴玉
波、钟俊辉、李小清 6 名员工合计转让其持有华农恒青有限的 39.2 万元股权,无偿向
丁振国赠送 0.75 万元股权。
2017 年 3 月,李旭荣以[1.58313]元每股的价格向谭剑辉转让 2.4 万元股权。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1
艾金云
0
3.78
3.78
0.038%
83
龙家兴
0
4.48
4.48
0.045%
2
敖运彬
0
6.3
6.3
0.063%
84
龙勇
0
0.5
0.5
0.005%
3
曾绍文
0
0.5
0.5
0.005%
85
卢鸣军
0.6
3.93
4.53
0.045%
4
陈斌根
3.5
2.03
5.53
0.055%
86
卢水保
0
13.5
13.5
0.135%
5
陈成林
0
1.98
1.98
0.020%
87
罗贤焕
0
9.13
9.13
0.091%
6
陈虹宇
0
0.5
0.5
0.005%
88
马国平
0
9.1
9.1
0.091%
7
陈惠立
0
3.78
3.78
0.038%
89
马华彬
0
2.25
2.25
0.023%
8
陈强
0
2.68
2.68
0.027%
90
毛泽民
0
1.58
1.58
0.016%
9
陈熙玲
0
11.08
11.08
0.111%
91
毛志兵
2
3.28
5.28
0.053%
10
陈先武
0
5.43
5.43
0.054%
92
欧阳万金
0
2.05
2.05
0.021%
3-3-79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11
陈小云
0
2.65
2.65
0.027%
93
彭晖
0
2.75
2.75
0.028%
12
陈勇
0
2.03
2.03
0.020%
94
彭克非
0
0.5
0.5
0.005%
13
陈长伟
6
0.5
6.5
0.065%
95
漆旭阳
0
2.28
2.28
0.023%
14
陈昭亮
0
0.5
0.5
0.005%
96
乔睿
0
3.78
3.78
0.038%
15
程建波
0
2.48
2.48
0.025%
97
邱日高
0
0.5
0.5
0.005%
16
池方富
0
2.43
2.43
0.024%
98
邱玉芳
0
5.71
5.71
0.057%
17
池方贵
0
3.35
3.35
0.034%
99
沈金伟
0
1.9
1.9
0.019%
18
崔新华
0
12.25
12.25
0.123%
100
沈贤虎
0
1.05
1.05
0.011%
19
崔泽祥
0
10.58
10.58
0.106%
101
盛永春
0
0.5
0.5
0.005%
20
戴伟平
0
1
1
0.010%
102
史道友
0
11.75
11.75
0.118%
21
丁振国
9
0.75
9.75
0.098%
103
帅海龙
0
0.5
0.5
0.005%
22
董启胜
0
1.2
1.2
0.012%
104
谭剑辉
2.4
1.58
3.98
0.040%
23
董愿愿
0
1.05
1.05
0.011%
105
谭鹏
0
1.28
1.28
0.013%
24
樊会正
0
0.746
0.746
0.007%
106
涂晨辉
0
3.2
3.2
0.032%
25
范乐乐
0
0.5
0.5
0.005%
107
万伏春
0
3.55
3.55
0.036%
26
范启峰
0
0.5
0.5
0.005%
108
万涛
0
5.73
5.73
0.057%
27
方湖忠
2.4
0
2.4
0.024%
109
王进军
0
2.6
2.6
0.026%
28
付宝梁
0
0.75
0.75
0.008%
110
王齐伟
0
1.05
1.05
0.011%
29
付文财
0
0.48
0.48
0.005%
111
王强
0
0.98
0.98
0.010%
30
付志鹏
0
2
2
0.020%
112
魏宝俊
0
1.05
1.05
0.011%
31
傅樟志
0
1.05
1.05
0.011%
113
温珍滨
0
5.1
5.1
0.051%
32
高建
0
1.05
1.05
0.011%
114
翁恒强
0
3.55
3.55
0.036%
33
高龙武
0
1.58
1.58
0.016%
115
吴保国
0
1.68
1.68
0.017%
34
龚良乐
1.2
3.78
4.98
0.050%
116
吴德超
0
3.75
3.75
0.038%
35
龚转仔
0
3.25
3.25
0.033%
117
吴进英
0
3.18
3.18
0.032%
36
郭守峰
8
9.3
17.3
0.173%
118
吴水平
0
2.9
2.9
0.029%
37
郭伟
0
0.5
0.5
0.005%
119
吴小波
0
18
18
0.180%
38
郭小伟
0
1.05
1.05
0.011%
120
吴玉波
9
2.25
11.25
0.113%
39
何克思
0
1.05
1.05
0.011%
121
吴智强
0.6
3.23
3.83
0.038%
40
何兰平
0.4
2.845
3.245
0.032%
122
吴中平
1.6
3.537
5.137
0.051%
3-3-80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41
贺陈洁
0
2.55
2.55
0.026%
123
习斌
0
1.8
1.8
0.018%
42
胡海波
0
16
16
0.160%
124
谢储玉
0
0.5
0.5
0.005%
43
胡平
0
2.48
2.48
0.025%
125
谢进云
0
0.5
0.5
0.005%
44
胡勇
0.9
3.775
4.675
0.047%
126
熊柏平
0
0.5
0.5
0.005%
45
华志平
10
3.3
13.3
0.133%
127
熊保新
0
10.03
10.03
0.100%
46
黄柏青
1.2
1.4
2.6
0.026%
128
熊国林
0
2.08
2.08
0.021%
47
黄海龙
0
2.64
2.64
0.026%
129
熊家发
0
0.5
0.5
0.005%
48
黄佳
0
1.05
1.05
0.011%
130
徐城
2.2
13.4
15.6
0.156%
49
黄猛明
0
14.5
14.5
0.145%
131
徐国平
0
4.23
4.23
0.042%
50
黄鸥羽
0
2.75
2.75
0.028%
132
徐新俭
0
9.8
9.8
0.098%
51
黄石磊
0
3.18
3.18
0.032%
133
阳东亮
0
2.88
2.88
0.029%
52
黄晓庆
0
0.5
0.5
0.005%
134
杨明亮
0
2.05
2.05
0.021%
53
黄欣
0
14
14
0.140%
135
杨卫国
0
5.33
5.33
0.053%
54
黄云
0
3.25
3.25
0.033%
136
杨小江
0
0.5
0.5
0.005%
55
黄志刚
0
1
1
0.010%
137
杨旭倩
0
3.5
3.5
0.035%
56
计晓飞
0
1.18
1.18
0.012%
138
易思平
0
3.33
3.33
0.033%
57
金亮
0
1.05
1.05
0.011%
139
尹昊明
0
4.35
4.35
0.044%
58
金勤丰
3.4
1.58
4.98
0.050%
140
游可
0
3.15
3.15
0.032%
59
李斌
0
1.05
1.05
0.011%
141
余利明
4.2
1.68
5.88
0.059%
60
李红涛
0
0.4
0.4
0.004%
142
袁宗武
0
0.5
0.5
0.005%
61
李继荣
0
2.18
2.18
0.022%
143
张华林
0
1.85
1.85
0.019%
62
李加琦
0
3.58
3.58
0.036%
144
张琦
19.5
9.3
28.8
0.288%
63
李建荣
0
6
6
0.060%
145
张星
0
5.85
5.85
0.059%
64
李清波
0
1.1
1.1
0.011%
146
张贻传
0
11.13
11.13
0.111%
65
李盛明
2.8
8.05
10.85
0.109%
147
赵建华
0
6.75
6.75
0.068%
66
李小清
5.6
0.3
5.9
0.059%
148
赵琳
0
6.8
6.8
0.068%
67
李学志
0
0.5
0.5
0.005%
149
郑佳
0
1
1
0.010%
68
李毅荣
0
6.5
6.5
0.065%
150
郑勇
0
3.35
3.35
0.034%
69
李永贺
0
0.5
0.5
0.005%
151
钟福儿
1.26 7.1902 8.4502
0.085%
70
李长春
0
0.5
0.5
0.005%
152
钟俊辉
4.8
1.4
6.2
0.062%
3-3-81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71
梁楠
0
1.7
1.7
0.017%
153
钟强
0
1
1
0.010%
72
廖宝云
0
2.53
2.53
0.025%
154
周建华
0
3.25
3.25
0.033%
73
廖华祥
0
2.05
2.05
0.021%
155
周理敏
0
2.38
2.38
0.024%
74
廖细古
2
13.5
15.5
0.155%
156
周赛军
0
5.43
5.43
0.054%
75
廖志伟
0
1
1
0.010%
157
周香兰
9.4
2.88
12.28
0.123%
76
刘锋
0
1.8
1.8
0.018%
158
周长根
0
2.68
2.68
0.027%
77
刘建清
0
0.5
0.5
0.005%
159
朱恩伟
0
0.5
0.5
0.005%
78
刘锦湖
0
8.5
8.5
0.085%
160
祝年兴
0
3.6
3.6
0.036%
79
刘敏
0
0.5
0.5
0.005%
161
祝友平
0
2.05
2.05
0.021%
80
刘燕辉
0
1.05
1.05
0.011%
162
邹华平
0
0.5
0.5
0.005%
81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63
邹望萍
6
0.5
6.5
0.065%
82
刘振青
0
0.5
0.5
0.005%
合计
119.96
549.663
2
669.6232 6.6962%
2017 年,高建、李学志、彭晖、万伏春、吴水平离职,按照华农恒青有限的相关
规定,赠与的股权由离职员工回赠给李旭荣。
单位:万元
姓名
回赠股权
离职日期
高建
-1.05
2017 年 3 月 11 日
李学志
-0.5
2017 年 2 月 17 日
彭晖
-2.75
2017 年 1 月 31 日
万伏春
-3.55
2017 年 2 月 7 日
吴水平
-2.9
2017 年 1 月 31 日
合计
-10.75
2017 年 1 月,由于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赠,陈强等 17 名员工将其委托李旭荣代持
华农恒青有限的部分股权回赠给李旭荣。
单位:万元
姓名
回赠股权
姓名
回赠股权
陈强
-0.8
漆旭阳
-0.5
陈勇
-0.4
史道友
-2.75
董愿愿
-0.5
谭剑辉
-0.2
3-3-82
樊会正
-0.3662
谭鹏
-0.4
贺陈洁
-0.7
王强
-0.1
黄鸥羽
-0.3
魏宝俊
-0.9
李斌
-0.9
易思平
-1.5
梁楠
-0.6
周香兰
-0.3
刘燕辉
-0.1
合计
-11.3162
经上述股权变动后,李旭荣为 158 名员工代持华农恒青有限的 648.217 万元股
权,其中有价购买 119.96 万元股权,无偿赠送 527.39 万元,合计持有华农恒青
6.48217%的股权。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1
艾金云
0
3.78
3.78
0.038%
80
刘振青
0
0.5
0.5
0.005%
2
敖运彬
0
6.3
6.3
0.063%
81
龙家兴
0
4.48
4.48
0.045%
3
曾绍文
0
0.5
0.5
0.005%
82
龙勇
0
0.5
0.5
0.005%
4
陈斌根
3.5
2.03
5.53
0.055%
83
卢鸣军
0.6
3.93
4.53
0.045%
5
陈成林
0
1.98
1.98
0.020%
84
卢水保
0
13.5
13.5
0.135%
6
陈虹宇
0
0.5
0.5
0.005%
85
罗贤焕
0
9.13
9.13
0.091%
7
陈惠立
0
3.78
3.78
0.038%
86
马国平
0
9.1
9.1
0.091%
8
陈强
0
1.88
1.88
0.019%
87
马华彬
0
2.25
2.25
0.023%
9
陈熙玲
0
11.08
11.08
0.111%
88
毛泽民
0
1.58
1.58
0.016%
10
陈先武
0
5.43
5.43
0.054%
89
毛志兵
2
3.28
5.28
0.053%
11
陈小云
0
2.65
2.65
0.027%
90
欧阳万
金
0
2.05
2.05
0.021%
12
陈勇
0
1.63
1.63
0.016%
91
彭克非
0
0.5
0.5
0.005%
13
陈长伟
6
0.5
6.5
0.065%
92
漆旭阳
0
1.78
1.78
0.018%
14
陈昭亮
0
0.5
0.5
0.005%
93
乔睿
0
3.78
3.78
0.038%
15
程建波
0
2.48
2.48
0.025%
94
邱日高
0
0.5
0.5
0.005%
16
池方富
0
2.43
2.43
0.024%
95
邱玉芳
0
5.71
5.71
0.057%
17
池方贵
0
3.35
3.35
0.034%
96
沈金伟
0
1.9
1.9
0.019%
18
崔新华
0
12.25
12.25
0.123%
97
沈贤虎
0
1.05
1.05
0.011%
19
崔泽祥
0
10.58
10.58
0.106%
98
盛永春
0
0.5
0.5
0.005%
3-3-83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20
戴伟平
0
1
1
0.010%
99
史道友
0
9
9
0.090%
21
丁振国
9
0.75
9.75
0.098%
100
帅海龙
0
0.5
0.5
0.005%
22
董启胜
0
1.2
1.2
0.012%
101
谭剑辉
2.4
1.38
3.78
0.038%
23
董愿愿
0
0.55
0.55
0.006%
102
谭鹏
0
0.88
0.88
0.009%
24
樊会正
0
0.3798 0.3798 0.004%
103
涂晨辉
0
3.2
3.2
0.032%
25
范乐乐
0
0.5
0.5
0.005%
104
万涛
0
5.73
5.73
0.057%
26
范启峰
0
0.5
0.5
0.005%
105
王进军
0
2.6
2.6
0.026%
27
方湖忠
2.4
0
2.4
0.024%
106
王齐伟
0
1.05
1.05
0.011%
28
付宝梁
0
0.75
0.75
0.008%
107
王强
0
0.88
0.88
0.009%
29
付文财
0
0.48
0.48
0.005%
108
魏宝俊
0
0.15
0.15
0.002%
30
付志鹏
0
2
2
0.020%
109
温珍滨
0
5.1
5.1
0.051%
31
傅樟志
0
1.05
1.05
0.011%
110
翁恒强
0
3.55
3.55
0.036%
32
高龙武
0
1.58
1.58
0.016%
111
吴保国
0
1.68
1.68
0.017%
33
龚良乐
1.2
3.78
4.98
0.050%
112
吴德超
0
3.75
3.75
0.038%
34
龚转仔
0
3.25
3.25
0.035%
113
吴进英
0
3.18
3.18
0.032%
35
郭守峰
8
9.3
17.3
0.173%
114
吴小波
0
18
18
0.180%
36
郭伟
0
0.5
0.5
0.005%
115
吴玉波
9
2.25
11.25
0.113%
37
郭小伟
0
1.05
1.05
0.011%
116
吴智强
0.6
3.23
3.83
0.038%
38
何克思
0
1.05
1.05
0.011%
117
吴中平
1.6
3.537
5.137
0.051%
39
何兰平
0.4
2.845
3.245
0.032%
118
习斌
0
1.8
1.8
0.018%
40
贺陈洁
0
1.85
1.85
0.019%
119
谢储玉
0
0.5
0.5
0.005%
41
胡海波
0
16
16
0.160%
120
谢进云
0
0.5
0.5
0.005%
42
胡平
0
2.48
2.48
0.025%
121
熊柏平
0
0.5
0.5
0.005%
43
胡勇
0.9
3.775
4.675
0.047%
122
熊保新
0
10.03
10.03
0.100%
44
华志平
10
3.3
13.3
0.133%
123
熊国林
0
2.08
2.08
0.021%
45
黄柏青
1.2
1.4
2.6
0.032%
124
熊家发
0
0.5
0.5
0.005%
46
黄海龙
0
2.64
2.64
0.026%
125
徐城
2.2
13.4
15.6
0.156%
47
黄佳
0
1.05
1.05
0.011%
126
徐国平
0
4.23
4.23
0.042%
48
黄猛明
0
14.5
14.5
0.145%
127
徐新俭
0
9.8
9.8
0.098%
49
黄鸥羽
0
2.45
2.45
0.025%
128
阳东亮
0
2.88
2.88
0.029%
3-3-84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50
黄石磊
0
3.18
3.18
0.032%
129
杨明亮
0
2.05
2.05
0.021%
51
黄晓庆
0
0.5
0.5
0.005%
130
杨卫国
0
5.33
5.33
0.053%
52
黄欣
0
14
14
0.140%
131
杨小江
0
0.5
0.5
0.005%
53
黄云
0
3.25
3.25
0.033%
132
杨旭倩
0
3.5
3.5
0.035%
54
黄志刚
0
1
1
0.010%
133
易思平
0
1.83
1.83
0.018%
55
计晓飞
0
1.18
1.18
0.012%
134
尹昊明
0
4.35
4.35
0.044%
56
金亮
0
1.05
1.05
0.011%
135
游可
0
3.15
3.15
0.032%
57
金勤丰
3.4
1.58
4.98
0.050%
136
余利明
4.2
1.68
5.88
0.059%
58
李斌
0
0.15
0.15
0.002%
137
袁宗武
0
0.5
0.5
0.005%
59
李红涛
0
0.4
0.4
0.004%
138
张华林
0
1.85
1.85
0.019%
60
李继荣
0
2.18
2.18
0.022%
139
张琦
19.5
9.3
28.8
0.288%
61
李加琦
0
3.58
3.58
0.036%
140
张星
0
5.85
5.85
0.059%
62
李建荣
0
6
6
0.060%
141
张贻传
0
11.13
11.13
0.111%
63
李清波
0
1.1
1.1
0.011%
142
赵建华
0
6.75
6.75
0.068%
64
李盛明
2.8
8.05
10.85
0.109%
143
赵琳
0
6.8
6.8
0.068%
65
李小清
5.6
0.3
5.9
0.059%
144
郑佳
0
1
1
0.010%
66
李毅荣
0
6.5
6.5
0.065%
145
郑勇
0
3.35
3.35
0.034%
67
李永贺
0
0.5
0.5
0.005%
146
钟福儿
1.26
7.1902
8.4502
0.085%
68
李长春
0
0.5
0.5
0.005%
147
钟俊辉
4.8
1.4
6.2
0.062%
69
梁楠
0
1.1
1.1
0.011%
148
钟强
0
1
1
0.010%
70
廖宝云
0
2.53
2.53
0.025%
149
周建华
0
3.25
3.25
0.033%
71
廖华祥
0
2.05
2.05
0.021%
150
周理敏
0
2.38
2.38
0.024%
72
廖细古
2
13.5
15.5
0.155%
151
周赛军
0
5.43
5.43
0.054%
73
廖志伟
0
1
1
0.010%
152
周香兰
9.4
2.58
11.98
0.120%
74
刘锋
0
1.8
1.8
0.018%
153
周长根
0
2.68
2.68
0.027%
75
刘建清
0
0.5
0.5
0.005%
154
朱恩伟
0
0.5
0.5
0.005%
76
刘锦湖
0
8.5
8.5
0.085%
155
祝年兴
0
3.6
3.6
0.036%
77
刘敏
0
0.5
0.5
0.005%
156
祝友平
0
2.05
2.05
0.021%
78
刘燕辉
0
0.95
0.95
0.010%
157
邹华平
0
0.5
0.5
0.005%
79
刘玉雯
0
0.5
0.5
0.005%
158
邹望萍
6
0.5
6.5
0.065%
3-3-85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序号
姓名
受让
受赠
合计
持有华农
恒青股权
比例
合计
119.96 527.39 647.3477 6.4735%
截止 2017 年 5 月,员工通过华农骏通、李旭荣、廖细古三个持股平台,直接或间
接持有华农恒青有限股权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1
沈金伟
3.27
0.03%
华农骏通
97
刘玉雯
0.5
0.01%
华农骏通
1.9
0.02%
李旭荣
0.5
0.01%
李旭荣
2
0.02%
廖细古
98
刘振青
0.5
0.01%
李旭荣
2
艾金云
8.58
0.09%
华农骏通
99
龙家兴
2.05
0.02%
华农骏通
3.78
0.04%
李旭荣
4.48
0.05%
李旭荣
3
敖运彬
7.91
0.08%
华农骏通 100
龙勇
0.5
0.01%
李旭荣
6.3
0.06%
李旭荣
101
卢鸣军
8.73
0.09%
华农骏通
3.4
0.03%
廖细古
4.53
0.05%
李旭荣
4
曾绍文
0.5
0.01%
李旭荣
102
卢水保
26.5
0.27%
华农骏通
5
陈斌根
7.83
0.08%
华农骏通
13.5
0.14%
李旭荣
5.53
0.06%
李旭荣
103
罗娟
9.75
0.10%
华农骏通
6
陈成林
5.68
0.06%
华农骏通
104
罗贤焕
11.5
0.12%
华农骏通
1.98
0.02%
李旭荣
9.13
0.09%
李旭荣
1.4
0.01%
廖细古
105
马国平
26.5
0.27%
华农骏通
7
陈虹宇
0.5
0.01%
李旭荣
9.1
0.09%
李旭荣
8
陈虎
3
0.03%
华农骏通
106
马华彬
0.5
0.01%
华农骏通
9
陈惠立
6.33
0.06%
华农骏通
2.25
0.02%
李旭荣
3.78
0.04%
李旭荣
107
毛泽民
3.33
0.03%
华农骏通
10 陈建华 2
0.5
0.01%
华农骏通
1.58
0.02%
李旭荣
11
陈龙斌
0.5
0.01%
华农骏通
108
毛志兵
1.05
0.01%
华农骏通
12
陈强
5.43
0.05%
华农骏通
5.28
0.05%
李旭荣
1.88
0.02%
李旭荣
109
聂晓媛
0.7
0.01%
华农骏通
3-3-86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4
0.04%
廖细古
110 欧阳万金
2.05
0.02%
李旭荣
13
陈熙玲
5.6
0.06%
华农骏通 111
彭君华
2.05
0.02%
华农骏通
11.08
0.11%
李旭荣
112
彭克非
0.5
0.01%
李旭荣
14
陈先武
5.43
0.05%
李旭荣
113
漆旭阳
1.55
0.02%
华农骏通
15
陈小云
0.5
0.01%
华农骏通
1.78
0.02%
李旭荣
2.65
0.03%
李旭荣
4
0.04%
廖细古
1.2
0.01%
廖细古
114
乔睿
5.33
0.05%
华农骏通
16
陈勇
6.28
0.06%
华农骏通
3.78
0.04%
李旭荣
1.63
0.02%
李旭荣
1
0.01%
廖细古
3.8
0.04%
廖细古
115
邱日高
0.5
0.01%
华农骏通
17
陈长伟
6.5
0.07%
李旭荣
0.5
0.01%
李旭荣
18
陈昭亮
0.5
0.01%
李旭荣
116
邱玉芳
6.43
0.06%
华农骏通
19
程建波
4.18
0.04%
华农骏通
5.71
0.06%
李旭荣
2.48
0.03%
李旭荣
117
沈贤虎
0.5
0.01%
华农骏通
2
0.02%
廖细古
1.05
0.01%
李旭荣
20
池方富
4.93
0.05%
华农骏通 118
盛永春
0.5
0.01%
李旭荣
2.43
0.02%
李旭荣
119
史道友
19.05
0.19%
华农骏通
21
池方贵
3.35
0.03%
李旭荣
9
0.09%
李旭荣
22
崔新华
12.25
0.12%
李旭荣
17.5
0.18%
廖细古
6
0.06%
廖细古
120
帅海龙
0.5
0.01%
李旭荣
23
崔泽祥
9.25
0.09%
华农骏通 121
孙祖通
0.5
0.01%
华农骏通
10.58
0.11%
李旭荣
122
谭恒辉
0.5
0.01%
华农骏通
1.8
0.02%
廖细古
123
谭剑辉
3.68
0.04%
华农骏通
24
戴伟平
1.75
0.02%
华农骏通
3.78
0.04%
李旭荣
戴伟平
1
0.01%
李旭荣
124
谭鹏
8.18
0.08%
华农骏通
25
丁振国
9.75
0.10%
李旭荣
0.88
0.01%
李旭荣
26
董其富
4.8
0.05%
华农骏通
3.2
0.03%
廖细古
27
董启胜
5.8
0.06%
华农骏通 125
唐国刚
1.55
0.02%
华农骏通
1.2
0.01%
李旭荣
126
涂晨辉
5.95
0.06%
华农骏通
3-3-87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28
董愿愿
0.55
0.01%
李旭荣
3.2
0.03%
李旭荣
1
0.01%
廖细古
127
万涛
5.48
0.06%
华农骏通
29
樊会正
3.798
0.04%
华农骏通
5.73
0.06%
李旭荣
0.3798
0.00%
李旭荣
128
王辉
0.5
0.01%
华农骏通
0.7324
0.01%
廖细古
129
王江辉
1.05
0.01%
华农骏通
30
范乐乐
0.5
0.01%
李旭荣
130
王进军
7.85
0.08%
华农骏通
31
范启峰
0.5
0.01%
华农骏通
2.6
0.03%
李旭荣
0.5
0.01%
李旭荣
131
王礼晋
0.5
0.01%
华农骏通
32
方湖忠
2.4
0.02%
李旭荣
132
王齐伟
1.05
0.01%
李旭荣
33
付宝梁
0.75
0.01%
李旭荣
133
王强
3.68
0.04%
华农骏通
9
0.09%
廖细古
0.88
0.01%
李旭荣
34
付文财
8.03
0.08%
华农骏通
4
0.04%
廖细古
0.48
0.01%
李旭荣
134
魏宝俊
0.15
0.00%
李旭荣
35
付志鹏
1.75
0.02%
华农骏通
1.8
0.02%
廖细古
2
0.02%
李旭荣
135
温珍滨
5.1
0.05%
李旭荣
36
傅樟志
1.05
0.01%
李旭荣
2
0.02%
廖细古
37
高龙武
3.33
0.03%
华农骏通
136
翁恒强
5.25
0.05%
华农骏通
1.58
0.02%
李旭荣
3.55
0.04%
李旭荣
3
0.03%
廖细古
137
吴保国
6
0.06%
华农骏通
38
高鹏飞
0.5
0.01%
华农骏通
1.68
0.02%
李旭荣
39
耿厚彪
0.5
0.01%
华农骏通 138
吴德超
3.75
0.04%
李旭荣
40
龚良乐
2.85
0.03%
华农骏通
139
吴进英
3.33
0.03%
华农骏通
4.98
0.05%
李旭荣
3.18
0.03%
李旭荣
41
龚转仔
29.85
0.30%
华农骏通
140
吴小波
37.3
0.37%
华农骏通
3.25
0.04%
李旭荣
18
0.18%
李旭荣
42
郭昌武
1
0.01%
华农骏通 141
吴玉波
11.25
0.11%
李旭荣
43
郭守峰
8
0.08%
华农骏通
142
吴智强
4.78
0.05%
华农骏通
17.3
0.17%
李旭荣
3.83
0.04%
李旭荣
23
0.23%
廖细古
143
吴中平
5.137
0.05%
李旭荣
3-3-88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44
郭伟
0.5
0.01%
李旭荣
0.726
0.01%
廖细古
45
郭小伟
1.05
0.01%
李旭荣
144
习斌
4.35
0.04%
华农骏通
46
何克思
1.05
0.01%
李旭荣
1.8
0.02%
李旭荣
47
何兰平
5.895
0.06%
华农骏通 145
习望毛
0.5
0.01%
华农骏通
3.245
0.03%
李旭荣
146
谢宝平
0.5
0.01%
华农骏通
0.4
0.00%
廖细古
147
谢储玉
0.5
0.01%
李旭荣
48
何声禄
1.7
0.02%
华农骏通 148
谢进云
0.5
0.01%
李旭荣
49
贺陈洁
1.85
0.02%
李旭荣
149
谢勇泉
12.02
0.12%
华农骏通
3
0.03%
廖细古
150
熊柏平
0.5
0.01%
李旭荣
50
胡方毅
1.05
0.01%
华农骏通
151
熊保新
5.1
0.05%
华农骏通
51
胡海波
24.35
0.24%
华农骏通
10.03
0.10%
李旭荣
16
0.16%
李旭荣
0.6
0.01%
廖细古
52
胡平
2.33
0.02%
华农骏通
152
熊国林
8.08
0.08%
华农骏通
2.48
0.03%
李旭荣
2.08
0.02%
李旭荣
53
胡勇
7.325
0.07%
华农骏通 153
熊家发
0.5
0.01%
李旭荣
4.675
0.05%
李旭荣
154
徐城
3.56
0.04%
华农骏通
1.5
0.02%
廖细古
15.6
0.16%
李旭荣
54
华仁风
1.05
0.01%
华农骏通 155
徐国平
4.23
0.04%
李旭荣
55
华志平
23.3
0.23%
华农骏通 156
徐汪芳
0.5
0.01%
华农骏通
13.3
0.13%
李旭荣
157
徐新俭
9.8
0.10%
李旭荣
13
0.13%
廖细古
18
0.18%
廖细古
56
黄柏青
5.53
0.05%
华农骏通 158
徐柱中
1.05
0.01%
华农骏通
2.6
0.03%
李旭荣
159
许德平
3.25
0.03%
华农骏通
57
黄海龙
4.89
0.05%
华农骏通
160
阳东亮
5.23
0.05%
华农骏通
2.64
0.03%
李旭荣
2.88
0.03%
李旭荣
58
黄佳
1.05
0.01%
李旭荣
1.4
0.01%
廖细古
59
黄猛明
30.5
0.31%
华农骏通 161
杨美芳
2.75
0.03%
华农骏通
14.5
0.15%
李旭荣
162
杨明亮
0.5
0.01%
华农骏通
60
黄鸥羽
2.45
0.03%
李旭荣
2.05
0.02%
李旭荣
3-3-89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3
0.03%
廖细古
163
杨卫国
3.05
0.03%
华农骏通
61
黄石磊
5.2
0.05%
华农骏通
5.33
0.05%
李旭荣
3.18
0.03%
李旭荣
164
杨小江
0.5
0.01%
李旭荣
62
黄晓庆
0.5
0.01%
李旭荣
165
杨旭倩
8
0.08%
华农骏通
63
黄欣
28.5
0.29%
华农骏通
3.5
0.04%
李旭荣
14
0.14%
李旭荣
166
叶飞
0.5
0.01%
华农骏通
64
黄云
3.25
0.03%
李旭荣
167
易思平
4.01
0.04%
华农骏通
1
0.01%
廖细古
1.83
0.02%
李旭荣
65
黄志刚
1
0.01%
李旭荣
3
0.03%
廖细古
66
计晓飞
6.23
0.06%
华农骏通
168
尹昊明
5.25
0.05%
华农骏通
1.18
0.01%
李旭荣
4.35
0.04%
李旭荣
67
冀国俊
1
0.01%
华农骏通 169
游可
3.15
0.03%
李旭荣
68
金亮
1.05
0.01%
李旭荣
170
游志鹏
0.5
0.01%
华农骏通
69
金勤丰
1.55
0.02%
华农骏通 171
余豪
39
0.39%
廖细古
4.98
0.05%
李旭荣
172
余利明
8.48
0.09%
华农骏通
1
0.01%
廖细古
5.88
0.06%
李旭荣
70
金中华
0.5
0.01%
华农骏通 173
俞燕青
6
0.06%
华农骏通
71
李斌
0.15
0.00%
李旭荣
174
袁宗武
0.5
0.01%
李旭荣
1.8
0.02%
廖细古
175
张华林
0.5
0.01%
华农骏通
72
李红涛
3.18
0.03%
华农骏通
1.85
0.02%
李旭荣
0.4
0.00%
李旭荣
176
张琦
19.5
0.20%
华农骏通
73
李继荣
4.43
0.04%
华农骏通
28.8
0.29%
李旭荣
2.18
0.02%
李旭荣
177
张星
1.05
0.01%
华农骏通
74
李加琦
4.22
0.04%
华农骏通
5.85
0.06%
李旭荣
3.58
0.04%
李旭荣
2
0.02%
廖细古
75
李建
1
0.01%
华农骏通
178
张贻传
7.08
0.07%
华农骏通
76
李建荣
26.5
0.27%
华农骏通
11.13
0.11%
李旭荣
6
0.06%
李旭荣
179
张玉平
1
0.01%
华农骏通
10
0.10%
廖细古
180
张云占
0.5
0.01%
华农骏通
3-3-90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77
李清波
4.13
0.04%
华农骏通
181
赵建华
6.75
0.07%
李旭荣
1.1
0.01%
李旭荣
2
0.02%
廖细古
78
李盛明
10.85
0.11%
李旭荣
182
赵琳
21.1
0.21%
华农骏通
7.6
0.08%
廖细古
6.8
0.07%
李旭荣
79
李小清
5.9
0.06%
李旭荣
183
郑佳
1
0.01%
李旭荣
80
李毅荣
30.5
0.31%
华农骏通 184
郑勇
3.35
0.03%
李旭荣
6.5
0.07%
李旭荣
185
钟福儿
8.28
0.08%
华农骏通
10
0.10%
廖细古
8.4502
0.09%
李旭荣
81
李永贺
0.5
0.01%
李旭荣
0.3196
0.00%
廖细古
82
李长春
0.5
0.01%
李旭荣
186
钟俊辉
6.2
0.06%
李旭荣
83
梁楠
1.1
0.01%
李旭荣
187
钟强
1
0.01%
李旭荣
1.2
0.01%
廖细古
188
周凤
1
0.01%
华农骏通
84
廖宝云
3.93
0.04%
华农骏通
189
周建华
3.25
0.03%
李旭荣
2.53
0.03%
李旭荣
2
0.02%
廖细古
85
廖华祥
2.05
0.02%
李旭荣
190
周理敏
12.68
0.13%
华农骏通
86
廖细古
30.5
0.31%
华农骏通
2.38
0.02%
李旭荣
15.5
0.16%
李旭荣
191
周赛军
2
0.02%
华农骏通
87
廖志伟
1.05
0.01%
华农骏通
5.43
0.05%
李旭荣
1
0.01%
李旭荣
192
周香兰
9.38
0.09%
华农骏通
88
林晨星
0.5
0.01%
华农骏通
11.98
0.12%
李旭荣
89
林红云
1.95
0.02%
华农骏通
193
周长根
8.18
0.08%
华农骏通
90
刘锋
14.3
0.14%
华农骏通
2.68
0.03%
李旭荣
1.8
0.02%
李旭荣
194
朱恩伟
0.5
0.01%
李旭荣
91
刘建清
0.5
0.01%
李旭荣
195
朱建国
7.35
0.07%
华农骏通
92
刘锦湖
18.5
0.19%
华农骏通
6
0.06%
廖细古
8.5
0.09%
李旭荣
196
朱鹏
0.5
0.01%
华农骏通
36
0.36%
廖细古
197
祝年兴
9
0.09%
华农骏通
93
刘敏
0.5
0.01%
李旭荣
3.6
0.04%
李旭荣
94
刘小军
0.5
0.01%
华农骏通 198
祝友平
2.05
0.02%
李旭荣
3-3-91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比例
持股平台 序号
姓名
间接/直接持
有华农恒青有
限股权数
间接/直接
持有华农恒
青有限股权
比例
持股平台
95
刘新华
1
0.01%
华农骏通 199
邹华平
0.5
0.01%
李旭荣
96
刘燕辉
0.95
0.01%
李旭荣
200
邹望萍
6.5
0.07%
李旭荣
3.9
0.04%
廖细古
合计
1775.823
17.758%
8、2017 年 5 月解除委托持股
为了明晰公司股权关系,经华农骏通、华农恒青有限股东会决议,决定解除华农
骏通、李旭荣及廖细古与员工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由华农骏通、李旭荣、廖细古以
每份出资股权[1.6]元的价格回购(高于每份出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他们各自代持的
员工的股权(包括赠与及购买的股权)。总计向 200 名员工股东回购 1899.623 万元股
权,其中 1775.823 万元股权是由华农骏通、李旭荣、廖细古委托代持的股权,123.8
万元股权是吴小波、龚转仔、朱建国、董启胜、董其富、廖细古、马国平、李建荣、
卢水保、史道友、黄猛明、黄欣、罗娟等 13 名员工直接持有华达农业的股权。
2017 年 5 月 16 日,委托持股人与被代持员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委
托持股人之前转让和赠与给员工的股权,以及被代持员工直接持有华达农业的股权,
均按照每元股权[1.6]元的价格回购,委托持股关系随之解除。截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原有委托持股关系全部解除。
股权回购完成之后,总计有 150 名原委托持股员工(不含实际控制人)成立了赣
州民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民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民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新余民丰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民创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 6 个有限合伙企业。
华达农业、李旭荣及廖细古以每元股权[1.6]元的价格向上述 6 个有限合伙企业转
让其持有华农恒青有限的股权。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数
(万股)
转让价格
(万元)
占华农恒青
股权比例
江西华达农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赣州民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00
640
4%
江西华达农业投资管理有限 赣州民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400
640
4%
3-3-92
公司
(有限合伙)
江西华达农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新余民丰管理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00
640
4%
李旭荣
赣州民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80
768
4.8%
李旭荣
新余民创管理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
320
2%
廖细古
赣州民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00
480
3%
截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毕,公司的委托持股情形被清理,员工
持股得以规范。华农恒青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华农骏通
7320
货币
73.2%
2
张桂成
500
货币
5%
3
赣州民泰
480
货币
4.8%
4
赣州民创
400
货币
4%
5
赣州民丰
400
货币
4%
6
新余民丰
400
货币
4%
7
赣州民信
300
货币
3%
8
新余民创
200
货币
2%
总计
10000
100%
9、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7 年 9 月,华农恒青有限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经核查,自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未发生股
权变动。
综上所述,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历次股本变动均已依法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质
押查封或被采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等权利受限制情形,亦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
的重大权属纠纷。
3-3-93
八、公司的业务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1
华农恒青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
研发;畜禽、水产品销售;对农业的投资与管理;农业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九江恒青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沼气工程施工;饲料原料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3
恒青农牧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水产养殖,家禽饲养,动物饲养,
家禽屠宰,牲畜屠宰,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畜牧渔业
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禽粪污处
理,牲畜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
恒青畜牧
家禽饲养[分支机构经营];种畜禽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活禽销售;牲畜饲养
[分支机构经营];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牲
畜销售;畜牧机械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
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禽粪污处理[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南平恒青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
原料销售;粮食收购;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南城恒青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沼气工程施
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新余恒青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沼气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94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8
镇雄恒青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
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畜牧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9
云南恒青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产品的生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
万年恒青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农产品初加工及销售、技术开发服
务;沼气工程施工;对农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南昌恒青
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
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物饲料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
青海恒青
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生物饲料
研发;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
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牲畜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包装材料及制
品销售;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种
畜禽生产;草种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3
恒青生物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技术研发,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销
售,沼气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14
江西海通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农产品初加工、销售;饲料原料收
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南宁恒青
对饲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
恒青动保
许可项目:兽药经营,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畜牧机械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3-95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17
驻马店海通 饲料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8
九滇农牧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
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记载,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业务未超越公司及其
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规定及公司的说明,公司的主营
业务不属于淘汰或限制类行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资质许可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
子公司相关生产基地所取得的与饲料生产相关的经营资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饲料生产许可证
公司从事饲料生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号码
产品类别
有效期
颁发机关
1
恒青农牧
赣饲证(2024)
02019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024.6.28-2029.6.27
江西省农业
农村厅
2
恒青农牧
赣饲证(2019)
02005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2021.7.5-2026.7.4
江西省农业
农村厅
3
万年恒青
赣饲证(2023)
04002
配合饲料
2023.6.20-2028.6.19
江西省农业
农村厅
4
江西海通
赣饲证(2023)
06001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023.8.9-2028.8.8
江西省农业
农村厅
3-3-96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号码
产品类别
有效期
颁发机关
5
九江恒青
赣饲证(2024)
06011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024.4.23-2029.4.22
江西省农业
农村厅
6
青海恒青
青饲证(2023)
21003
配合饲料、浓缩饲
料、精料补充料
2023.4.24-2028.4.23
青海省农业
农村厅
7
新余恒青
赣饲证(2022)
09006
配合饲料、浓缩饲
料、精料补充料
2022.9.18-2027.9.17
分宜县农业
农村和粮食局
8
南城恒青
赣饲证(2022)
05002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022.7.13-2027.7.12
南城县
农业农村局
9
云南恒青
滇饲证(2021)
01265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021.9.17-2026.9.16
昆明市农业
农村局
10
镇雄恒青
滇饲证(2023)
05148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023.6.16-2028.6.15
云南省农业
农村厅
11
南平恒青
闽饲证(2023)
09549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023.12.8-2028.12.7
福建省农业
农村厅
2、粮食收购备案
根据相关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公司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取得粮食收购备
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备案机关
1
江西海通
赣3321000002
2022.10.18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2
恒青农牧
赣3609830074
2022.6.16
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万年恒青
赣3611290017
2022.7.7
万年县农业农村局
4
新余恒青
赣3605210009
2023.6.7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5
南城恒青
赣3610210021
2023.1.17
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九江恒青
赣3604020005
2021.11.3
九江市濂溪区农业农村局
3-3-97
3、公司其他经营资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
子公司取得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取得时间
1
恒青农牧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
工许可证
(赣)农基安加
字(2024)第019
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11.26-2027.11.25
2
万年恒青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
工许可证
(赣)农基安加
字(2023)第005
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7.7-2026.7.6
3
九江恒青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
工许可证
(赣)农基安加
字(2023)第024
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11.2-2026.11.1
4
南城恒青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
工许可证
(赣)农基安加
字(2023)第016
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9.15-2026.9.14
5
南平恒青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
工许可证
(闽)农基安加
字(2024)第014
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4.24-2027.4.23
6
新余恒青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
工许可证
(赣)农基安加
字(2023)第010
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8.8-2026.8.7
7
恒青动保 兽药经营许可证
(2020)兽药经营证字14092002
号
九江市濂溪区农业
农村局
2020.11.16-2025.11.15
综上所述,华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具备开展
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
(三)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况。
(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的记载,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饲料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
的比例均不低于90.00%。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明确。
3-3-98
(五)公司的持续经营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华邦律师对公司主要财产、正
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等事项的书面核查和对相关产业政策的查询,公司系依法
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目前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对公司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重要资产或技术不存
在重大纠纷或诉讼;公司所处行业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
障碍。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
碍。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具备开展主营业务所必
需的资质、许可;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明确;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1、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审计报告》的记载
和《公司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
华邦律师复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李旭荣;
2)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华农骏通。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除上述第 1 项所列自然人之外的其
他自然人:张桂成、钟丽萍、李铭杰1。
1
钟丽萍与李旭荣系夫妻关系,李旭荣与李铭杰系父子关系。
3-3-99
(3)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十五、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
(4)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建
荣、李继荣。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关联方,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
的父母。
(5)由上述(1)-(4)项所列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
由前述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公司子公司及上述列明关联方外
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华农骏通
李旭荣持有其 70%股权
2
鄱阳湖茶业
公司控股股东华农骏通的全资子公司,李旭荣间接持有其 70%股权
3
华达农业
公司控股股东华农骏通的全资子公司,李旭荣间接持有其 70%股权
4
北京恒泰
公司控股股东华农骏通的控股子公司,李旭荣间接持有其 68.6%股权
5
赣州民泰
李旭荣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10.0708%合伙份额
6
赣州民创
李旭荣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53.0525%合伙份额
7
赣州民丰
李旭荣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30.2175%合伙份额
8
新余民丰
李旭荣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56.2625%合伙份额
9
赣州民信
李旭荣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63.6567%合伙份额
10
新余民创
李旭荣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67.6800%合伙份额
2)实际控制人外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上述关联方之外的主要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元坤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
3-3-100
2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郭华平在此公司担任监事
3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
4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瞿明仁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
5
北京博格泰投资有限公司
张桂成之子张志博持有该企业 7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法定代表人
(6)公司的对外投资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对外投资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公司
的主要财产”之“(一)公司的对外投资”部分。
2)报告期内曾为公司控股的其他主要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五原县恒青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注销
2
九江海通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注销
(7)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因上述关联事由构成公司关联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列示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江西恒兴源化工有限公司
李旭荣持有其 4.00%的股权,2023 年 9 月注销
2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曾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2016 年 11月至 2023 年 12 月)
3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曾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2018 年 6月至 2024 年 7 月)
4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曾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2019 年 11月至 2023 年 5 月)
5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曹元坤曾在该企业担任董事(2017年 8 月至 2025 年 8 月)
6
江西 3L 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本在该企业担任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郭华平曾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23 年5 月)
7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曾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2020 年 5月至 2024 年 10 月)
8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郭华平曾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2020 年 4月至 2024 年 9 月)
9
江西骏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农骏通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3年 6 月注销
10
浙江麦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投资的企业,其持有该企业 7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3-101
11
江西兴期审计师事务所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投资的单位,其持有该单位 69.617%的出资份额,现已吊销
12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董事
1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
14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
15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
1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
1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
18
樟树市竑翰信息咨询服务部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经营者
19
江西省江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董事,现已吊销
20
江西省老表实业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李汉国在该企业任董事,现已吊销
21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郭华平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
22
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
原独立董事郭华平在该企业任独立董事
23
南昌领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廖细古持有该企业 10%的股权,现已吊销
24
周理敏
公司原监事(2017 年 9 月—2025 年 3 月)
25
吴智强
公司原监事(2022 年 4 月—2025 年 3 月)
26
黄欣
公司原监事(2017 年 9 月—2025 年 3 月)
27
李汉国
公司原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
28
郭华平
公司原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
(8)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的关联方
《公司法》《信息披露办法》等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华邦律
师将如下主体列为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夏经文
持 有 重 要 子 公 司 江 西 万 年 华 农 恒 青 农 牧 有 限 公 司22.5%股权
2
江西省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夏经文担任监事,夏经文持有该企业 6%的股权
3-3-102
3
万年县金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夏经文担任总经理
4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持有重要子公司青海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 35%股权
5
石金梅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6
贺盈龙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7
赵新宁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8
翟辉智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9
乔彦达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10
霍延军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11
杨新华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12
丁秀花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13
刘凤鸣
担任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14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15
青海嘉仁实业有限公司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3%股权
16
青海嘉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嘉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17
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8
贵德景源牧场有限公司
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9
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0
青海润仁置业有限公司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95%股权
21
青海耀源实业有限公司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5%股权
22
芝美吾玛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60%股权
23
青海安康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63.6364%的股份
24
青海牧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55%的股份
3-3-103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记载,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服务
143,578.00
647,336.00
921,410.00
(2)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销售饲料
-
-
228,277.60
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销售饲料
-
942,279.59
1,200,746.27
贵德景源牧场有限公司
销售饲料
-
-
2,212,530.50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青海恒青租赁青海牧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机器
设备等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租金给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出租方)
承租资产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青海牧源农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等
-
3,300,000.00
3,000,000.00
(4)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担保合同金额
担保性
质
主债务合同期间
担保期限
1
华农骏通
九江恒青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
7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2.11.21-2023.02.2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2
华农骏通
恒青农牧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
7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2.11.22-2023.02.2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3
华农骏通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3,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3.01.11-2024.01.09; 2024.01.10-2025.01.09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
3-3-104
三年
4
李 旭 荣 、钟丽萍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4,05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3.02.16-2024.01.16; 2024.01.10-2025.01.09; 2024.01.17-2025.01.17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5
华农骏通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1,35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3.02.16-2024.01.16; 2024.01.17-2025.01.17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6
华 农 骏通 、 李 旭荣 、 钟 丽萍
恒青农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2.02.23-2023.02.22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两年
万年恒青
3,000.00
-
南城恒青
2,000.00
-
新余恒青
2,000.00
-
九江恒青
2,000.00
-
江西海通
200.00
-
7
华农骏通
万年恒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2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3.03.28-2024.03.27; 2024.01.24-2025.01.23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两年
新余恒青
1,200.00
2023.03.28-2024.03.27; 2024.01.23-2025.01.22
南城恒青
1,200.00
2023.03.28-2024.03.27; 2024.01.24-2025.01.23
九江恒青
2,400.00
2024.06.26-2025.06.25
恒青农牧
8,400.00
-
江西海通
240.00
2023.03.28-2024.03.27; 2024.01.23-2025.01.22
8
李 旭 荣 、钟丽萍
万年恒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2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3.03.28-2024.03.27; 2024.01.24-2025.01.23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两年
新余恒青
1,200.00
2023.03.28-2024.03.27; 2024.01.23-2025.01.22
南城恒青
1,200.00
2023.03.28-2024.03.27; 2024.01.24-2025.01.23
九江恒青
2,400.00
2024.06.26-2025.06.25
恒青农牧
8,400.00
-
江西海通
240.00
2023.03.28-2024.
3-3-105
03.27; 2024.01.23-2025.01.22
9
华农骏通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3,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2.01.06-2023.01.05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10
李 旭 荣 、钟丽萍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3,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2.01.06-2023.01.05;2023.01.11-2024.01.09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11
华农骏通
恒青农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4.09.19-2025.09.1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12
李旭荣
恒青农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4.09.19-2025.09.1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13
钟丽萍
恒青农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4.09.19-2025.09.1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14
华农骏通
九江恒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4.09.19-2025.09.1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15
李旭荣
九江恒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4.09.19-2025.09.1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16
钟丽萍
九江恒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00.00
连 带 责任担保
2024.09.19-2025.09.18
主 债 务 履行 期 限 届满 之 日 起三年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薪酬合计
465,695.64
2,183,558.00
2,313,710.59
(6)商标使用许可
报告期内,青海牧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已注册的第 598965 号“江河源”
商标许可青海恒青、新余恒青无偿使用,许可使用在第 31 类商品(含饲料、非医用饲
料添加剂),许可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07 月 01 日至 2032 年 06 月 18 日;其中,许可青
海恒青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青海、西藏、甘肃、宁夏,许可新余恒青使用商标的地域
3-3-106
范围为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安徽、河南、浙江、江苏、云南、贵州、四川、重
庆、广西、广东。
该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分类号
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1
青海牧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598965
31
2022.6.20-
2032.6.19
原始 取得
(7)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资金拆入方
拆借金额
资金
借款日
归还金额
资金
还款日
月利率
利息金额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
2024.4.19
1,900,000.00
2024.4.25
1%
6366.67
是
1,100,000.00
2024.4.26
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50,000.00 2024.12.11
4,000,000.00
2024.12.24
1%
15,790.32
是
3,050,000.00 2024.12.12
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25.3.13
2,200,000.00
2025.3.21
—
—
是
2,800,000.00
2025.3.28
合计
12,000,000.00
12,000,000.00
22,156.99
(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账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
-
-
-
1,660,649.44
83,032.47
贵德景源牧场
有限公司
-
-
-
-
127,746.00
6,387.30
合计
-
-
-
-
1,788,395.44
89,419.77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3-107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万年县金猪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
-
-
-
-
123,333.33
98,666.66
合计
-
-
-
-
123,333.33
98,666.66
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华农骏通
1,133,280.92
1,133,280.92
649,731.92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5,018.42
155,884.99
151,235.61
合计
1,278,299.34
1,289,165.91
800,967.53
4)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华农骏通
15,121,800.00
6,792,800.00
8,446,400.00
合计
15,121,800.00
6,792,800.00
8,446,400.00
3、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内部治理文件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明
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海天露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1 日和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真实、完整,在遵循公平、自愿等原则的基础上
3-3-108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或由公司单纯受益,相关交易公平、公允,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
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关联股东或者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亦发表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独立意见。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平或严重影响公
司独立性的情形。
4、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对关联交易规定了严格的决策、控制和监督程序,能够在公司进
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
(1)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农骏通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
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
少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之
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
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农恒青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管理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合法、合规
的履行决策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对华农恒青行使不正
当的股东权利损害华农恒青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农恒青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
何依照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
联交易。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华农恒青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华农恒
青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实际控制人李旭荣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3-3-109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
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
确定;
3、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华农恒青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管理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合法、合规
的履行决策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对华农恒青行使不正当
的股东权利损害华农恒青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
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华农恒青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上述承诺在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华农恒青的
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3)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除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以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
少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
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华农恒青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管理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合法、合规
的履行决策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对华农恒青行使不正当
3-3-110
的股东权利损害华农恒青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
何依照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关联交易。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华农恒青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上述承诺在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华农恒青持
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已明确了关联交易决
策的程序,该等程序能够有效保护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已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出
具承诺,公司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二)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华邦律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经华邦律师核查,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华农骏通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间接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
许的方式)从事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
争(以下统称
“竞争”)且对华农恒青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从事与华
3-3-111
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且对华农恒青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业务或活动。
3、若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主营业务范围,而本公
司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开展生产、经营的,且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本公司届时将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处置,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有
权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优先收购,以避免产生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4、若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主营业务范围,而本公
司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
事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
5、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
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公
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实际控制人李旭荣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直接、间接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
许的方式)从事与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
竞争(以下统称
“竞争”)且对华农恒青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
接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从事与华农恒青
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且对华农恒青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业务或活动。
3、若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主营业务范围,而本人
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开展生产、经营的,且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本人届时将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处置,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有
权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优先收购,以避免产生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3-3-112
4、若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主营业务范围,而本人
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
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
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
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间接或以
任何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从事与华农恒青及
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以下统称
“竞争”)且对
华农恒青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
接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从事与华农恒青
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且对华农恒青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业务或活动。
3、若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主营业务范围,而本人
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开展生产、经营的,且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本人届时将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处置,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有
权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优先收购,以避免产生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4、若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主营业务范围,而本人
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
对华农恒青及其下属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或活动。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
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
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华农恒青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华邦律师认为,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合法有效。
3-3-113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决策程序,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
的程序,能够有效保护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已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
承诺函,前述措施能够有效避免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一)公司的对外投资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住所
1
九江恒青
公司持股
91.0333%
9000.00
李建荣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新港大道8号
2
恒青农牧
公司持股
93.00%
8000.00
李建荣
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工业项目区
3
恒青畜牧
公司持股
100.00%
6000.00
李建荣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1388号赛维莱国际企业城C型研发生产厂房C1-101室
4
南平恒青
公司持股
94.00%
5000.00
李建荣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浆甲村瓦厂95-3号
5
南城恒青
公司持股
85.00%
2600.00
胡海波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金山口工业园区
6
新余恒青
公司持股
84.00%
2600.00
李建荣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工业园区
7
镇雄恒青
公司持股
93.50%
2000.00
李建荣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鹿角坡村民委员会工业园区大麻柳湾村民小组
8
云南恒青
公司持股
80.00%
1500.00
李建荣
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1095号
9
万年恒青
公司持股
56.00%
2000.00
陆晓鹏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城万青大道以西(原磷肥厂)
10
南昌恒青
公司持股
89.00%
1000.00
李建荣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 发 区 桂 苑 大 道 ( 创 业 大厦)A座二楼202
3-3-114
11
青海恒青
公司持股
59.00%
1200.00
韩强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唐蕃大道366号
12
恒青生物
公司持股
88.00%
600.00
廖细古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工业园(八景镇工业项目区)
13
海通农牧
公司持股
97.00%
500.00
李建荣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庐山东路2号
14
南宁恒青
公司持股
81.00%
300.00
李建荣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建新村三叉坡82号
15
恒青动保
公司持股
100.00%
200.00
黄石磊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新港大道8号
16
驻马店海通
公司持股
68.5185%
270.00
李建荣
上蔡县重阳办事处秦相路南段西侧
17
九滇农牧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持
股51.00%
300.00
韩乔良
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1095号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公司的说明,公司持有的该等企业的股
权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属限制的情况。
(二)自有不动产权
1、已取得权利证书的不动产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报
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不动产权权属证书载明的主要信息请见本法律意见书
“附件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主要信息”。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华邦
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不动产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除已披露
的抵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被抵押、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权属限制的情况。
2、尚未取得权利证书的不动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子公司
南平恒青存在如下房产尚未取得权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
地点
用途
结构
建筑面
积(㎡)
项目备案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证
南平恒青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蒋甲村
生产车间
钢结构
3649.8
4
编号:闵发改备
[2023]H010094 号
建字第
35*开通会员可解锁*
008 号
编号
35070220230
704101
3-3-115
经核查,公司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均坐落在其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之上,约占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建筑面积的 4.02%,面积占比较小,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房产现处于办理不动
产权证书阶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荣出具承诺:“如南平恒青因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
属证书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本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南平恒青造成的损失。如行政
主管部门要求南平恒青拆除相关建筑物,影响南平恒青生产经营的,本人自愿赔偿由此
给南平恒青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所需费用)。”
综上,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子公司上述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公司本次
挂牌构成实质障碍。
(三)不动产承租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租赁协议,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租赁11处不动产,
其租赁协议载明的主要信息请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公司租赁不动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租赁房产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租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根据公司说明及提供的资料,九江恒青、南平恒青分别从黄鹏、谢开发处租赁集体
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作为检测实验室,其中:①*开通会员可解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新港
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江西省临港新城C区5栋一单元302室户主为黄鹏。②根
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南平恒青承租房屋的出租方谢开发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租赁房屋为谢开发自建房屋。
九江恒青、南平恒青租赁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作为检测实验室,检测过程不产生
噪声也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上述房屋建筑物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可替代性较强,
上述房屋租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关于镇雄恒青租赁的未办证厂房
*开通会员可解锁*,镇雄恒青租赁镇雄县帅侠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
县五德镇大火地工业园区鹿角坡村大麻柳湾村民组的厂房,租赁期限为15年,截至本法
3-3-116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镇雄县帅侠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出租给镇雄恒青的厂房未取得不动产
权证明。
*开通会员可解锁*,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镇雄县帅侠农牧科技有限公
司系注册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7MA6Q47L49X,以下
简称“帅侠农牧”)。兹证明帅侠农牧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大火地工业园区
鹿角坡村大麻柳湾村民组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36-
48万吨无抗饲料生产厂的产权情况如下:帅侠农牧的土地使用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
拍卖合法获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CR5321镇雄县
[2021]187号,电子监督号: 5306272021B00660,合同价款1132万元,付款票据号码
5306001968、5306001964,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开通会员可解锁*号,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镇雄县财政局竣工结算的评审报告《镇雄县财政局文件》镇财评审
[2023]64号,建安工程62819566.71元,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
镇雄恒青报告期内的收入、毛利及营业利润占比如下:
单位:元
时间
项目
镇雄恒青
华农恒青
占比
2023年
收入
40,693,820.95
2,336,069,143
1.74%
毛利
2,463,233.82
20,9839,335.7
1.17%
营业利润
-1,871,710.52
105,648,371.7
-
2024年
收入
36,639,252.18
1,576,308,055
2.32%
毛利
868,193.37
148,011,388.8
0.59%
营业利润
-6,893,906.17
55,198,603.66
-12.49%
2025 年 一季度
收入
7,754,800.07
339,411,596
2.28%
毛利
114,356.22
27,642,900.54
0.41%
营业利润
-1,625,524.67
2,969,014.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荣出具承诺:“如镇雄恒青因租赁瑕疵事宜致使华农恒青及镇
雄恒青因此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其愿予以全额
补偿,避免华农恒青及镇雄恒青遭受损失。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
持续有效。”
综上,镇雄恒青的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占比均较小,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
认该租赁房产为合法建筑,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荣对此已出具相关承诺。华邦律师认
3-3-117
为,镇雄恒青租赁该房产的瑕疵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次
挂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经核查,除江西海通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租赁房产合同未办理备案,根据《商
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如不按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将会给予罚款。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华邦律师认为,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挂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综上,华邦律师认
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公司的说明和《审计报告》的记载,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
设备为饲料生产主要设备。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部分子公司租赁生产设备
外,其他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均属于公司自有资产,均由公司占有和使用,权属清晰,公
司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不存在质押、抵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五)知识产权
1、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华邦律师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审查信息
系 统 ( 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chinesepatent/index ) , 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授权的中国境内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
工艺边界的预测方法以及饲料生产工艺的评价方法
华农恒
青、恒青
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发明专利
2024.2.1
2024.4.26
原始取得
2
一种生物饲料用筛选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2024.5.6
2025.3.14
受让取得
3
一种浓缩饲料加工机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2024.3.28
2025.3.14
受让取得
3-3-118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4
一种带四面出风口降低饲
料成品水分的设备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2017.10.11
2018.11.16
原始取得
5
一种发酵饲料及其制备方
法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发明专利
2023.7.18
2024.11.29
原始取得
6
一种多种蛋白全价配合猪
饲料及制备方法和应用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发明专利 2013.12.26
2015.9.30
受让取得
7
一种筛选益生菌的方法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发明专利
2013.1.31
2015.3.4
受让取得
8
一种猪饲料加工用原料粉
碎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2020.4.28
2021.2.12
受让取得
9
一种饲料加工研磨机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2020.3.27
2021.1.22
受让取得
10
一种猪饲料生产用粉碎装
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2020.3.16
2020.10.27
受让取得
11
一种饲料加工粉碎机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2020.2.29
2021.1.1
受让取得
12
一种猪饲料生产用造粒机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2020.1.20
2020.9.8
受让取得
13
一种饲料加工用粉碎机除
尘机构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2019.12.21
2020.10.30
受让取得
14
猪舍冬季管道正压通风装
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2019.5.23
2020.5.5
原始取得
15
一种养猪场用灭蚊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2019.5.23
2020.5.5
原始取得
16
一种养猪厂用喂食设备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2019.5.23
2020.5.5
原始取得
17
提升机喷吹清理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2019.1.18
2020.1.14
原始取得
18
溜管耐磨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2019.1.18
2020.1.14
原始取得
19
包装袋(1)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外观设计
2016.5.17
2016.11.23
原始取得
20
包装袋(2)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外观设计
2016.5.17
2016.11.23
原始取得
3-3-119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21
制粒机门盖防止物料结块
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2015.10.10
2016.3.30
原始取得
22
包装秤除尘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2015.10.10
2016.3.30
原始取得
23
冷却沙克龙防结露、结块
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2015.10.10
2016.3.30
原始取得
24
配料系统气流平衡装置
恒青农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2015.10.10
2016.3.30
原始取得
25
一种禽类饲料定量放料装
置
新余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专利
2019.8.20
2020.4.6
受让取得
26
防止物料分级的料仓
新余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2020.11.27
2021.8.20
原始取得
27
一种畜牧业饲料捣碎装置
新余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2020.6.22
2021.3.12
受让取得
28
一种用于畜牧业的高效饲
料加工装置
新余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2020.6.18
2021.3.16
受让取得
29
一种畜牧业饲料加工用玉
米芯粉碎机
新余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2020.4.26
2021.3.30
受让取得
30
检测提升机跑偏装置
南城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2017.10.11
2018.6.19
原始取得
31
清理初清筛大杂筛下物装
置
南城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2017.10.11
2018.6.19
原始取得
32
氮磷和铜锌减排生态环保
型中猪复合预混合饲料
南城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发明专利
2014.1.13
2015.5.13
受让取得
33
将蚊香固定在养殖场水帘
上燃用的装置
南城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2020.11.27
2021.8.20
原始取得
34
一种畜牧业饲料放置箱
南城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2020.5.21
2021.3.9
受让取得
35
一种畜牧业用多种饲料混
合装置
南城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2020.5.13
2021.3.9
受让取得
36
一种畜牧用饲料配比搅拌
机
南城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2020.5.9
2021.3.19
受让取得
37
混合机漏料监控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2015.11.24
2016.8.24
原始取得
3-3-120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38
制粒机颗粒筛下物放料装
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2015.11.24
2016.6.29
原始取得
39
制粒机调质器防物料结块
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2015.11.24
2016.6.29
原始取得
40
配料秤校秤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2015.11.24
2016.7.6
原始取得
41
发酵工艺条件的确定方法以及饲料发酵过程监测方
法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发明专利
2024.1.18
2024.4.16
原始取得
42
一种抗病猪饲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发明专利
2014.3.18
2016.1.20
受让取得
43
一种全价配合猪饲料及制
备方法和应用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发明专利 2013.12.26
2015.12.30
受让取得
44
一种用于饲料加工设备的
研磨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2020.1.21
2020.12.11
受让取得
45
一种粗饲料加工用碎料装
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2020.1.21
2020.12.11
受让取得
46
一种饲料加工用混料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2019.12.21
2021.2.9
受让取得
47
一种带有筛选功能的饲料
加工机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2019.12.21
2020.11.6
受让取得
48
一种流化床干燥机中物料
水分监控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2019.6.12
2020.6.12
原始取得
49
一种饲料加工原料储存装
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2024.5.16
2025.3.21
受让取得
50
一种饲料生产用制粒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2024.5.23
2025.3.14
受让取得
51
一种可分级筛选的饲料原
料混合装置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2024.4.29
2025.3.11
受让取得
52
一种饲料原料混合搅拌釜
万年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2024.6.3
2025.3.11
受让取得
53
一种饲料粉碎装置
九江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专利
2019.7.15
2021.3.26
受让取得
54
一种畜牧饲料生产用粉碎
装置的清洁结构
青海恒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2020.6.28
2021.5.25
受让取得
3-3-121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华邦
律师网络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上述已被授权的专利不
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权属限制的情况。
2、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协议等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查询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s://cas.sbj.cnipa.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wcjs.sbj.cnip
a.gov.cn/cas/login),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8项已注册且尚
在有效期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分类号
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1
华农恒青
30705288
32
2019.5.14-
2029.5.13
原始 取得
2
华农恒青
30702775
32
2019.2.14-
2029.2.13
原始 取得
3
华农恒青
30702526
35
2019.2.21-
2029.2.20
原始 取得
4
华农恒青
30702522
35
2019.2.14-
2029.2.13
原始 取得
5
华农恒青
30700864
29
2019.5.28-
2029.5.27
原始 取得
6
华农恒青
30695393
31
2019.2.14-
2029.2.13
原始 取得
7
华农恒青
30692007
30
2019.2.21-
2029.2.20
原始 取得
8
华农恒青
30683084
31
2019.4.28-
2029.4.27
原始 取得
9
华农恒青
30676800
29
2019.2.21-
2029.2.20
原始 取得
3-3-122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分类号
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10
华农恒青
28875443
35
2019.3.7-
2029.3.6
原始 取得
11
华农恒青
28859872
43
2019.3.7-
2029.3.6
原始 取得
12
华农恒青
28842592
43
2019.2.14-
2029.2.13
原始 取得
13
华农恒青
28819484
30
2019.2.14-
2029.2.13
原始 取得
14
华农恒青
19694957
31
2017.6.7-
2027.6.6
原始 取得
15
华农恒青
19694841
31
2017.6.7-
2027.6.6
原始 取得
16
华农恒青
19694756
31
2017.6.7-
2027.6.6
原始 取得
17
华农恒青
19204071
31
2017.4.7-
2027.4.6
原始 取得
18
华农恒青
19204066
31
2017.4.7-
2027.4.6
原始 取得
19
华农恒青
19203939
31
2017.4.7-
2027.4.6
原始 取得
3-3-123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分类号
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20
华农恒青
10659652
31
2023.6.7-
2033.6.6
原始 取得
21
华农恒青
8921139
36
2021.12.28-
2031.12.27
原始 取得
22
华农恒青
8728209
36
2021.11.14-
2031.11.13
原始 取得
23
华农恒青
8728161
36
2021.11.14-
2031.11.13
原始 取得
24
江西海通
9451065
31
2022.8.28-
2032.8.27
原始 取得
25
九滇恒青
53318194
31
2021.9.14-
2031.9.13
原始 取得
26
九滇恒青
53314182
35
2021.9.14-
2031.9.13
原始 取得
27
九滇恒青
53289292
31
2021.9.14-
2031.9.13
原始 取得
28
九滇恒青
53285867
35
2021.9.14-
2031.9.13
原始 取得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华
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上述已注册的商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
纷,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权属限制的情况。
3-3-124
3、著作权登记
根据公司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并经华邦律师查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query.html),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6项
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取得 方式
1
恒青农牧 预混剂生产管理系统 V1.0
2019SR0349485
2018.2.1
2019.4.18
原始 取得
2
恒青农牧
添加剂保质期管理系统
V1.0
2019SR0349487
2018.2.28
2019.4.18
原始 取得
3
万年恒青
玉米取样自动控制系统
V1.0
2019SR0349378
2018.3.15
2019.4.18
原始 取得
4
万年恒青
饲料生产与中控对接系统
V1.0
2019SR0349381
2018.3.15
2019.4.18
原始 取得
5
恒青生物
成品打包自动计数系统
V1.0
2019SR0349379
2018.4.10
2019.4.18
原始 取得
6
恒青生物
添加剂配料自动控制系统
V1.0
2019SR0349490
2018.4.18
2019.4.18
原始 取得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华
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子公司上述已登记的著作权不存在重大
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权属限制的情况。
4、域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域名证书,并经华邦律师网络核查,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
公司共有1项已登记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1
恒青农牧
hnhqgf.com
2011.8.11
2031.8.11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均合法、
有效,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产不存在质押、抵押、查封、冻结
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3-3-125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合同
1、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金额较大的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编号
采购方
供应商名称
签订日期
采购内容 实际履行情
况
合同金额 (万元)
1
ZLMYHZ230129YMX009
恒青农牧
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
2023.1.30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2,400.00
2
GANM2023091903
恒青农牧
安徽中瑞粮油有限公司
2023.9.19
小麦(二级)
履行完毕
525.60
3
ZLMY240221YMX006
恒青农牧
中粮贸易江西有限公司
2024.2.22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753.00
4
GANM2024030602
恒青农牧
锦州乾威粮食有限公司
2024.3.6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518.00
5
GANM2025010902
恒青农牧
江西特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1.9
玉米(一级)
履行完毕
233.00
6
GANM2025011604
恒青农牧
江西特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1.16
玉米(一级)
履行完毕
235.00
7
ZLMYYJ250212YMX002
九江恒青
中粮贸易江西有限公司
2025.2.12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253.00
8
6390041287
南城恒青
益海嘉里(南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2023.1.4
豆粕 43% 履行完毕
518.10
9
ZLMYHZ230524YMX012
南城恒青
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
2023.5.31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1,353.00
10
ZLMY240221YMX003
南城恒青
中粮贸易江西有限公司
2024.2.22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747.00
11
240430JHY-04
南城恒青
吉林象屿农业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2024.4.30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480.00
12
ZLMYJX240528XMX0001
南城恒青
中粮贸易江西有限公司
2024.5.29
小麦(三级)
履行完毕
505.00
13
9520001106
南城恒青
益海嘉里(澄迈)商贸有限公司
2025.2.11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274.80
14
230306BL-04
万年恒青
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
2023.3.6
玉米(二级)
履行完毕
604.00
2、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与公司签署的年度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合同编号
供货方
客户名称
签订日期
销售内容
实际履行情况
总金额 (万元)
1
202501013
九江恒青
姚来发
2025.1.7
禽料
正在履行
框架合同
2
NCNM-2023031
南城恒青
曾南京
2023.2.10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3-3-126
3
NCNM-2025002
南城恒青
抚州市齐兴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2025.1.7
饲料
正在履行
框架合同
4
wnnm2023021
万年恒青
万年县大黄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2023.1.1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5
wnnm2024016
万年恒青
进贤县海昌种猪场
2024.1.1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6
XY2023022
新余恒青
何杨峰
2023.2.13
畜牧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7
HNHQ2*开通会员可解锁*
恒青农牧
江西弘远畜牧有限公司
2022.12.31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8
2023140
恒青农牧
涂建华
2023.6.24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9
2024023
恒青农牧
涂建华
2023.12.20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10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恒青农牧
新余市群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4.1.9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11
HNHQ2*开通会员可解锁*
恒青农牧
江西弘远畜牧有限公司
2024.1.1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12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恒青农牧
蒋金保
2024.1.1
饲料
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
13
HNHQ202501008
恒青农牧
涂建华
2025.1.1
饲料
正在履行
框架合同
14
GANM202501003
恒青农牧
方志晶
2024.12.28
饲料
正在履行
框架合同
15
/
九江恒青
武穴企新养殖有限公司
2024.12.25
饲料
正在履行
框架合同
3、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借款合同
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金额超过 2000 万元的重大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如下:
序号
借款
人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合同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履行 情况
1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
行
2022.01.06-
2023.01.05
2,000.00
华农骏通、华农恒青、李旭荣、钟丽
萍连带责任担保
履行 完毕
2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
行
2023.01.11-
2024.01.09
2,000.00
华农骏通、华农恒青、李旭荣、钟丽
萍连带责任担保
履行 完毕
3
恒青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
行
2024.01.10-
2025.01.09
2,000.00
华农骏通、华农恒青、李旭荣、钟丽
萍连带责任担保
履行 完毕
4
恒青农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授信期限
2024.09.19-
2025.09.18
5,000.00
华农骏通、李旭
荣、钟丽萍连带责
任担保
正在 履行
3-3-127
5
九江恒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授信期间
2024.09.19-
2025.09.18
3,000.00
华农骏通、李旭
荣、钟丽萍连带责
任担保
正在 履行
(2)担保合同
1)对外担保合同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不存在尚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
2)抵押担保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抵押人的重大抵押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期限
抵押物
担保债权内容
履行情况
1
恒青农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2019.12.20-
2024.4.11
赣(2018)高安市不动产权
第 0008351 号
恒青农牧《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编号:兴银赣
业赣江流字第 20220003
号)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履行完毕
2
万年恒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2023.3.21-
2025.3.24
赣(2017)万年县不动产权
第 0002121 号/0002122 号
/0002123 号/0002124 号/0002125 号/0002126 号
万年恒青《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
赣业赣江流字第
20230336 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编
号:兴银赣业赣江流字
第 20240024 号)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
履行完毕
3
南城恒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2023.3.20-
2025.3.21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权
第 0007416 号/0007417 号
/0007418 号/0007419 号/0007420 号/0007421 号/0007422 号/0007423 号/0007424 号/0010074 号
南城恒青《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
赣业赣江流字第
20230330 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编
号:兴银赣业赣江流字
第 20240022 号)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
履行完毕
4
新余恒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2023.3.22-
2025.3.31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权
第 0005919 号/0005920 号
/0005921 号/0005922 号/0005923 号/0005924 号
/0005925 号
新余恒青《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
赣业赣江流字第
20230329 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编
号:兴银赣业赣江流字
第 20240021 号)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
履行完毕
5
九江恒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2024.6.20-
2025.3.24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权
第 0049564 号/0049568 号
/0049575 号/0049594 号/0049597 号/0049599 号/0049604 号/0049607 号
/0049620 号
九江恒青《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
赣业赣江流字第
20240605 号)合同项下
全部债务
履行完毕
3-3-128
4、其他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生产基地系租用土地、房屋、设备开展生产经营。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内容
租赁期限
1
厂房及办公楼租赁续租协议
九江锦汇实业有限
公司
江西海通
续租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沙
城工业园庐山东路 2 号厂
房、办公楼
2022.07.01-
2027.06.30
2
资产租赁
合同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牧源农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恒青
位于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临
空综合经济园唐蕃大道 366
号的土地、房屋、厂房、设
备等
2023.08.01-
2038.07.31
3
资产租赁
合同
云南人人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人人房地产经纪
有限公司)
云南恒青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国际印刷
包装城文博路的土地、房
屋、厂房、设备等
2021.08.10-
2026.08.09
4
资产租赁
合同
镇雄县帅侠农牧科
技有限公司
镇雄恒青
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工业园区大麻柳湾的土
地、房屋、厂房、设备等
2023.08.20-
2038.08.19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上述合同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告出具之日,上述合同不存在纠纷或争议,不存在对公司生
产经营及本次挂牌产生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
(二)公司的侵权之债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
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
之债。
(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披露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
务。
3-3-129
(四)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金额
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往来款项,合法
有效。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公司设立至今发生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资情况
公司设立至今的历次股本演变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部
分所述。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行为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构成《非上市公众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行为。
(三)公司有关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计划
根据公司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无进行重大
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计划。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扩股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
续,公司自设立至今没有发生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行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
产出售或收购的行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无进行重大资产置换、资产
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计划。
3-3-130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公司章程的制定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内容及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章程修改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9 月 26 日,因董事人事变化,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0 日,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消监事会,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章程》历次修改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为本次挂牌之目的,公司已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2025 年 8 月 8 日,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将于华农恒青在股转系统挂牌后适用。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
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
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并设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3-3-131
事会秘书等职位。此外,公司已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健全的组织结构。
(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其他制度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
《章程必备条款》《治理规则》《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建立完善了《公司章程(草
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
细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各
项相关制度,其中包括《公司章程(草案)》在内部分需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为条件的条款或制度,于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后实施。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该等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和内部制度的内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召开的相关资料,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7 年 9 月 28 日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
2018 年 4 月 18 日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3
2019 年 4 月 10 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4
2019 年 7 月 1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
2020 年 1 月 17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6
2020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7
2021 年 2 月 5 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8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9
2022 年 4 月 25 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3-132
10
2023 年 1 月 12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11
2023 年 2 月 12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2024 年 1 月 22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13
2025 年 1 月 25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14
2025 年 3 月 20 日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5
2025 年 8 月 26 日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董事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7 年 9 月 2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8 年 3 月 25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8 年 7 月 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9 年 3 月 2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19 年 6 月 1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19 年 8 月 1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20 年 1 月 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20 年 4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9
2020 年 9 月 1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2020 年 9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1
2021 年 1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2
2021 年 7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3
2022 年 1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4
2022 年 4 月 1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5
2023 年 1 月 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6
2023 年 1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7
2024 年 1 月 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8
2024 年 1 月 22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9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
2025 年 1 月 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1
2025 年 3 月 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2
2025 年 8 月 11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3、监事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3-3-133
1
2017 年 9 月 28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8 年 3 月 25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9 年 3 月 2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20 年 1 月 3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20 年 9 月 1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20 年 9 月 26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7
2021 年 1 月 16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8
2022 年 1 月 4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9
2023 年 1 月 2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0
2024 年 1 月 2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1
2024 年 1 月 22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2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3
2025 年 1 月 5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4
2025 年 3 月 5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经华邦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内容
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历次授权及重大决策行为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草
案)》、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该等议事规则和内部治理制
度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历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授权和重大决策行为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如下:
职务
姓名
非独立董事
李旭荣(董事长)、廖细古、黄猛明、李铭杰
3-3-134
董事
独立董事
王金本、瞿明仁、曹元坤
审计委员会
王金本、李铭杰、瞿明仁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
李旭荣
副总经理
廖细古、黄猛明、刘锦湖
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黄猛明
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及上述人员的无犯罪记
录证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以下情
形:(1)最近 12 个月以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
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2)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4)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公司的书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变化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董事的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变动前人员构成
变动后人员构成
变动原因
2023 年 2 月
李旭荣、黄猛明、廖细古、李建荣、郭华平、李汉国、瞿明仁
李 旭 荣 、 廖 细 古 、 黄 猛明、李建荣、李汉国、王金本、瞿明仁
郭华平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经股东大会选举王金本为董事
2024 年 3 月
李旭荣、廖细古、黄猛明、李建荣、李汉国、王金本、瞿明仁
李 旭 荣 、 廖 细 古 、 黄 猛明、李建荣、曹元坤、王金本、瞿明仁
李 汉 国 连 任 两 届 董 事 期 限 届满,经股东大会董事换届选举李旭荣、廖细古、黄猛明、李建荣、曹元坤、王金本、瞿明仁为董事
2025 年 3 月
李旭荣、廖细古、黄猛明、李建荣、曹元坤、王金本、瞿明仁
李 旭 荣 、 廖 细 古 、 黄 猛明、李铭杰、曹元坤、王金本、瞿明仁
李建荣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经股东大会选举李铭杰为董事
3-3-135
2、报告期内监事的变动情况
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公司的监事会由黄欣、周理敏、吴智强组成。
2025 年 3 月,因《公司法》修订,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监事会。
3、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变动前人员构成
变动后人员构成
变动原因
2024 年 1 月
李旭荣(总经理)、廖 细 古 ( 副 总 经理)、黄猛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锦湖(副总经理)
李 旭 荣 ( 总 经 理 ) 、 廖细 古 ( 副 总 经 理 ) 、 黄猛 明 ( 副 总 经 理 、 财 务总 监 、 董 事 会 秘 书 ) 、刘锦湖(副总经理)
2024 年 1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黄猛明为董事会秘书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设置虽有调整,但上述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构成公司重大变
化,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因此,华邦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资格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六、公司的税务
(一)主要税种、税率及纳税合规性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审计报告》的记载,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
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3%、0%
不动产租赁服务等
9%
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6%
简易计税方法
3%
3-3-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5%、7%、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及 25%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1.2%、12%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华邦律师核
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税
收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审计报告》和华邦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
惠政策情况如下:
1、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121 号)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饲料销售产品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相关规定,九江
海通、镇雄恒青、恒青动保、云南恒青、恒青生物、江西海通、南宁恒青及昆明九
滇,报告期内均为小型微利企业。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小
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
3-3-137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
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延续执行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
新技术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恒青农牧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格有效期3年,恒青农牧可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年恒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格有效期3年,万年恒青可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余恒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格有效期3年,新余恒青可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南城恒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格有效期3年,南城恒青可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西海通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
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的规定,江西海通2023年度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相关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税费
九江海通、镇雄恒青、恒青动保、云南恒青、恒青生物、江西海通、南宁恒青及
昆明九滇,在报告期内均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12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
3-3-138
(三)政府补助
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如下:
序号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元)
2025年1-3月
1
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25,000.00
2
升纳规奖补
200,000.00
3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补助
118,000.00
4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50,000.00
5
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
34,800.00
6
推进工业发展专项补助
50,000.00
7
高质量发展经费
63,000.00
8
技改设备补助
12,504.67
9
扩岗补贴
1,500.00
10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142,504.17
合计
997,308.84
2024年
1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570,016.68
2
稳岗补贴
264,826.86
3
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900,000.00
4
工业企业升纳规奖励
200,000.00
5
新增纳统企业奖励
200,000.00
6
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882,000.00
7
科技创新发展补助款
120,000.00
8
中小企业优选扶强奖励补助款
100,000.00
9
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府补助款
15,000.00
10
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
20,000.00
11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74,000.00
12
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扶持资金
12,000.00
13
江西名牌产品企业奖励款
50,000.00
14
科技创新专利奖励款
80,000.00
15
扩岗补贴
16,500.00
16
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
91,328.64
17
年度企业规模奖
20,000.00
3-3-139
18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
21,400.00
19
省外员工到岗交通费用补贴
781.00
20
市级农产品加工补助款
26,000.00
21
脱贫人口奖补资金
545.00
22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款
3,000.00
23
研发投入奖励
8,000.00
24
研发投入以奖代补款
4,250.00
25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
30,000.00
合计
3,709,648.18
2023年
1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570,016.68
2
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900,000.00
3
园区扶持资金
190,999.00
4
增产增效奖励
100,000.00
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500,000.00
6
企业扶助款
278,574.20
7
中小企业优选扶强奖励补助款
100,000.00
8
2022年度税收贡献奖励款
27,300.00
9
鼓励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
30,000.00
10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奖励补助款
50,000.00
11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60,000.00
12
经济回升奖
22,000.00
13
就业创业补贴
19,010.66
14
扩岗补贴
33,000.00
15
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
80,156.16
16
培训补贴
1,000.00
17
企业创新发展奖励
32,200.00
18
企业重大进步奖
50,000.00
19
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奖
16,000.00
20
稳岗补贴
74,703.10
21
研发投入奖励
18,825.00
22
研发投入以奖代补款
1,200.00
23
中小企业稳定发展资金
16,000.00
24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65,000.00
3-3-140
合计
3,235,984.80
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享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取得了地方政府及相关
部门的批准或确认,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税务合规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合规报告及完税证明,并经华邦律
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网站,报告期内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依法纳税,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及政府
补助符合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公司的环境保护
1、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中的“C1329其他饲料加工”,不属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中规定的重污染行业或《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
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21〕45号)中规定的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所
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或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下属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
有效期
1
江西海通
9*开通会员可解锁*957345001Z
2025.3.20-2030.3.19
2
恒青农牧
9*开通会员可解锁*93110E001Z
2025.3.19-2030.3.18
3
万年恒青
9*开通会员可解锁*49837N001Y
2024.2.20-2029.2.19
3-3-141
4
新余恒青
91360521MA35P7U11C001X
2020.11.3-2025.11.2
5
南城恒青
91361021MA35QCDB4Y001X
2025.3.20-2030.3.19
6
九江恒青
91360402MA3652HT6A001Z
2025.3.16-2030.3.15
7
青海恒青
91632100MA758T5Y7C001Z
2020.11.20-2025.11.19
8
云南恒青
91530111MA6N06Q94Y001X
2021.6.24-2026.6.23
9
南平恒青
91350702MAC7Q7A93L001W
2023.11.24-2028.11.23
10
镇雄恒青
91530627MA6047L49X001Z
2025.08.08-2030.08.07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其生产
经营需要均已依法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
求。
2、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
备注
1
年产 12 万
吨饲料加
工项目
江西海通
关于江西海通农牧有限
公司年产 12 万吨饲料
加工项目的批复
(县环批字[2012]10
号)
关于江西海通农牧有
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
饲料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
复
(县环验字[2013]06
号)
-
2
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恒青农牧
关于江西华农恒青农牧
有限公司年产 24 万吨
饲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
评字[2011]300 号)
关于江西华农恒青农
牧有限公司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
见的函
(宜环评字
[2012]113 号)
-
3
主车间扩产改造、教保料车间工艺改造扩产项
目
恒青农牧
关于江西华农恒青主车间扩产改造、教保料车间工艺改造扩产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环评字[2017]95
号)
自主验收
-
4
年产 24 万
吨饲料建
设项目
万年恒青
关于江西万年华农恒青
农牧有限公司年产 24
万吨饲料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万环评字[2013]56
关于江西万年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年产
24 万吨饲料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的批复
-
3-3-142
号)
(万环评字[2014]64
号)
5
年产 24 万
吨饲料项
目
新余恒青
分宜县环保局关于《新余恒青饲料有限公司年
产 24 万吨饲料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分环审字[2018]15
号)
自主验收
-
6
年产 24 万
吨饲料建
设(一
期)项目
南城恒青
关于南城华农恒青农牧
有限公司年产 24 万吨
饲料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
见的函
(城环督字[2018]4
号)
自主验收
-
7
年产 108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九江恒青
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关于《九江华农恒青农
牧有限公司年产 108 万
吨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濂环评字[2018]第 01
号)
自主验收
-
8
延平区华农恒青饲料加工生
产项目
南平恒青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延平区华农恒青饲料加工生产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环审函延[2023]19
号)
自主验收
-
9
粮油食品饲料等加工综合园
区项目
青海江河
源
关于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粮油食品饲料等加工综合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东环[2016]51 号)
自主验收
-
10
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成果巩
固 36-48 万
吨无抗饲料生产厂建设项目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分公
司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
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36-48 万吨无抗饲料生
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镇环评[2022]33 号)
自主验收
镇雄恒青向镇雄县帅侠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主体)租赁土地、房屋、生
产设备
11
云南人人绿色动物食品研发生产饲料
项目
云南人人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人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昆官环复[2009]307 号
自主验收
云南恒青向云南人人农业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厂房及生
产设备
3-3-143
3、报告期内的环保处罚情况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规报告、公司的确认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及其子公
司报告期内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被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
下:
*开通会员可解锁*,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对九江恒青进行了调查,发现其部分锅炉
尾水因管道法兰螺丝松动,进入锅炉房沟渠,溢流至锅炉房南面荒地上积水约10吨。
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溢流的锅炉尾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pH值为
12.8,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4类标准(标准值:6-9),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
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故九
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九濂环罚[2023]9号),
给予了九江恒青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九江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违规
排放废水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意见书》,鉴定评估结论为九江恒青违规排放废
水项目造成的环境损害数额为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经核查,九江恒青收到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
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并采取了整改措施。*开通会员可解锁*,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出具证
明,证明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九江恒青已按照要求整改并支付罚款和生态环境损害赔
偿金,九江恒青的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华邦律
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对九江
恒青的罚款金额属于该种违法情况应遭受罚款幅度内下限的处罚,九江恒青前述违法
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九江恒青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
成公司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
(二)公司的安全生产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公司的确认并经华邦律师核查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网站,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
3-3-144
产事故,亦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
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
根据公司主管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出具的说明及华邦律师核查,公司
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技术指标及质量标准,未受到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部门的处罚。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
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主管环保部门给予影
响挂牌条件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亦不存在被主管安全
部门给予影响挂牌条件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
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被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给予影响挂牌条件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规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规定,本法律意见书所称涉及公司及
其他相关机构主体的“重大诉讼、仲裁”系指单次或多次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累计达到
200 万元以上或达到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诉讼、仲裁。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华邦律师
登录公司及其子公司主管部门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进行
网络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案件。
3-3-145
2、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除本法律意见书“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
等标准”所述的行政处罚外,公司子公司报告期内还曾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23 年 4 月 6 日,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恒青农牧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
现该场所宿舍楼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数量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故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高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8 号),给予了恒青
农牧罚款人民币 6000 元的行政处罚。
经核查,恒青农牧收到开具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时足
额缴纳了罚款并采取了整改措施。2025 年 7 月 11 日,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
明》,证明截该证明出具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11 日,恒青农牧已进行整改并支付罚款
6000 元,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华邦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恒青农牧的罚款金额属于该种违法情况应
遭受罚款幅度内下限的处罚,不属于该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因此,华邦律
师认为,恒青农牧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恒青农牧受到的行政处罚不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公司本次挂牌的法律障碍。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华邦律师网络核查,报告期
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
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华邦律师网络核查,截至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者可预见的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3-146
综上所述,华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恒青农牧和九江恒青受到
的上述行政处罚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九、公司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经华邦律师核查,公司已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办
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
金,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用工人数
762
751
758
签署劳动合同人数
739
718
725
签署劳务合同/顾问协议人数
23
33
33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713
688
685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618
645
60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原因主要系员工自愿放弃缴纳、新
员工刚入职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因主要系员工自愿放弃缴纳、
新员工刚入职等。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
未因社会保险缴纳事宜、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公司及子公司
因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被
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等有关款
项,或被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或因该等事项所引致的所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
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支出的
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
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3-147
综上所述,华邦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
法违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挂牌的严重法律风险和障碍。
二十、推荐机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与民生证券已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聘请民生证券担任公司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
根据股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申银万国证券等 72 家证券公
司作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相关业务的公告》,民生证券系经股转公司同
意作为主办券商在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或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据此,华邦律师认为,民生证券具备担任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资格。
二十一、相关责任主体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申请挂牌过程
中就股份锁定、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特定事项作出了公开承诺,上述承
诺内容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六节“附表”之“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
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经核查,华邦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内容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及明
确的履行时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等要求。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华邦律师认为:公司具备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的主体资格;公司
本次挂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股票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具
备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本次挂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等程序,本次挂牌
尚需取得股转公司审核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华邦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下接本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3-3-148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 爱 林 周 珍
______________
邓 颖
年 月 日
3-3-149
附件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主要信息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m
2)
登记时间
房产证用途
取得方式
1
恒青农牧
赣(2018)高安市不动产
权第0008351号
高安市八景镇高胡一
级公路以西
2519.81
2018.9.6
食堂及宿舍
自建
797.70
办公楼
自建
39.13
门卫
自建
702
厂房6
自建
3122.40
厂房7,8,9
自建
4590.00
厂房5
自建
320.30
辅助用房
自建
1698.48
主车间
自建
175.00
锅炉房
自建
2700.00
厂房3
自建
2696.47
厂房2
自建
2861.88
厂房1
自建
1056.27
科技服务中心
自建
2
万年恒青
赣(2017)万年县不动产
权第0002123号
万年县陈营镇万年青大道以西华农恒青办
公楼
433.15
2017.4.6
办公楼
自建
赣(2017)万年县不动产
权第0002121号
万年县陈营镇万年青
大道以西华农恒青
原、成品库
5692.80
2017.4.6
原、成品库
自建
3-3-150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m
2)
登记时间
房产证用途
取得方式
赣(2017)万年县不动产
权第0002122号
万年县陈营镇万年青大道以西华农恒青锅
炉房
175
2017.4.6
锅炉房
自建
赣(2017)万年县不动产
权第0002126号
万年县陈营镇万年青
大道以西食堂
301.25
2017.4.6
食堂
自建
赣(2017)万年县不动产
权第0002125号
万年县陈营镇万年青
大道以西宿舍楼
666.63
2017.4.6
宿舍楼
自建
赣(2017)万年县不动产
权第0002124号
万年县陈营镇万年青大道以西华农恒青车
间
1813.74
2017.4.6
车间
自建
3
南城恒青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16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1819.55
2018.8.22
1号原料库
自建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17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1535.86
2018.8.22
2号原料库
自建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18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222.73
2018.8.22
2号厂房
自建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19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1225.62
2018.8.22
主车间
自建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20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1880.28
2018.8.22
成品库
自建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21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1810.28
2018.8.22
宿舍楼
自建
3-3-151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m
2)
登记时间
房产证用途
取得方式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22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1836.77
2018.8.22
综合楼
自建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23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821.52
2018.8.22
办公楼
自建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07424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
63.9
2018.8.22
门卫室
自建
4
南城恒青
赣(2018)南城县不动产
权第0010074号
南城县建昌镇金山口
工业园纵一路东侧
400.85
2018.10.26
锅炉房
自建
5
新余恒青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
权第0005919号
分宜县城西工业园
(桔林路西侧、春梅
路北侧)
2841.9
2018.9.25
成品库
自建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
权第0005920号
分宜县城西工业园
(桔林路西侧、春梅
路北侧)
2289.68
2018.9.26
主厂房
自建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
权第0005921号
分宜县城西工业园
(桔林路西侧、春梅
路北侧)
815.44
2018.9.26
办公楼
自建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
权第0005922号
分宜县城西工业园
(桔林路西侧、春梅
路北侧)
3631.26
2018.9.26
原料库
自建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
权第0005923号
分宜县城西工业园
(桔林路西侧、春梅
路北侧)
94.3
2018.9.26
门卫
自建
3-3-152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m
2)
登记时间
房产证用途
取得方式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
权第0005924号
分宜县城西工业园
(桔林路西侧、春梅
路北侧)
693.85
2018.9.26
锅炉房
自建
赣(2018)分宜县不动产
权第0005925号
分宜县城西工业园
(桔林路西侧、春梅
路北侧)
1701.77
2018.9.26
宿舍楼
自建
6
九江恒青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594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2#生产车
间
4964.96
2021.5.8
2#生产车间
自建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604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食堂
710.22
2021.5.8
食堂
自建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620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主机楼
4325.05
2021.5.8
主机楼
自建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599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办公楼
814.3
2021.5.8
办公楼
自建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607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门卫
838.5
2021.5.8
门卫
自建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564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仓库
1200
2021.5.8
仓库
自建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575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废品库
800
2021.5.8
废品库
自建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568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2#原料库
6601.76
2021.5.8
2#原料库
自建
3-3-153
序号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m
2)
登记时间
房产证用途
取得方式
赣(2021)九江市不动产
权第0049597号
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信港大道8号职工宿舍
楼
1601.52
2021.5.8
职工宿舍楼
自建
7
南平恒青
闽(2021)延平区不动产
权第0016935号
西芹镇浆甲村渔船坑
坪1幢1层
3413.3
2023.8.30
工业厂房
拍卖
闽(2021)延平区不动产
权第0016933号
西芹镇浆甲村渔船坑
坪2幢1层
3413.3
2023.8.30
工业厂房
拍卖
闽(2021)延平区不动产
权第0016939号
西芹镇浆甲村瓦厂95-
3号办公楼
2397.36
2023.8.30
办公楼、住宅
拍卖
3-3-154
附件二:公司租赁不动产情况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 地址
是否取得国有土地
使用权
土地性
质
期限
租赁用途
租赁面
积
(m
2)
租赁价格
房产 证号
1
华农 恒青
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
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
业大厦A座2层201、
202、203、205、
206、208室
是
非住宅
2024.2.18-2027.6.1
办公用房
696.66
201、202、203、205、
206室30.08
元/平/月、
208室为
33.72元/平/
月
洪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
区字第
100006691号
2
江西 海通
九江锦汇实业有限
公司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庐山东路
2号
是
工业
2022.7.1-2027.6.30
饲料生产厂房、办公用房等
4160
8.60元/平方
米/月
赣(2016)九江县不动
产权第
0006573号
3
九江 恒青
黄鹏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新港村临港新
城C区5栋1单元302室
否
集体所
有
2025.4.22-2026.4.21
办公用房
120
700元/月
无
4
南宁
恒青
谭汝典
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
宾州镇南洋路214号
是
城镇住宅用地
2025.5.15-2026.5.15
仓库
382.5
15000元/年
桂(2020)宾阳县不动
产权第
0007360号
3-3-155
5
青海 恒青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
限公
司、青海牧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唐蕃
大道366号的土地、
厂房、设施、设备、
构筑物等
是/权利
人: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工业
2023.8.1-2038.7.31
饲料生产、厂房、仓
库、办公
用房等
10408.09
330万元/年
青(2020)平安区不动
产权第
0002267号
6
云南 恒青
云南人人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人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
司)
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1095号的部分资产(包括土地、厂房、
机器设备等)
是
工业
2021.8.10-2026.8.9
饲料生产、厂房、仓库、宿
舍、办公
用房等
6724
2200000元/
年
云(2019)官渡区不动
产权第
0665953号
7
镇雄 恒青
镇雄县帅侠农牧科技有限公
司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工业园区大麻
柳湾
否
/
2023.8.20起15年
饲料生产、厂房、仓
库、办公
用房等
14129.14
3500000元/
年
无
3-3-156
8
镇雄 恒青
重庆长途汽车
运输(集
团)有限公司荣惠畜牧分公
司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
道灵方大道22号15-
10
是
工业
2025.4.15-2026.4.14
饲料仓
储、办公
145.06
10782元/年
渝(2022)荣昌区不动
产权第
001016092号
9
镇雄 恒青
重庆长途汽车
运输(集
团)有限公司荣惠畜牧分公
司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
道灵方大道22号16-1-
6
是
工业
2025.4.13-2026.4.12
饲料仓
储、办公
144.7
10755元/年
渝(2022)荣昌区不动
产权第
001016181号
10
南平 恒青
谢开发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浆甲村瓦厂自
建房
是
集体所
有
2025.5.1-2026.4.30
办公用房
78.91
500元/月
集体用地
11
南城 恒青
龚小平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万坊镇上岭村李家坊
八组72号2户
是
成套住
宅
2025.4.15-2026.4.14
办公用房
371.08
600元/月
赣(2020)南城县不动
产权第
002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