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点动科技: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
终止/废流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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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3476 证券简称:点动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广州点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并结合目前的实

际经营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综合

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

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告编号:2025-038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

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具体如下:

1、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虽出席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但

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

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

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

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

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

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

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

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

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审议

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当日持有的股票数量,具

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

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公告编号:2025-038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

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

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届时与各方

协商确定为准。

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

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

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能成为异议股

东,回购义务人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

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回购义务人将不

再承担回购义务。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

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

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

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

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

公告编号:2025-038

(3)异议股东历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完整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

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

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

回购履行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

材料的回购对象,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各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

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红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105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 715 号点动星宇创意园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

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公告编号:2025-038

四、

备查文件

《广州点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州点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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