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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
831390 证券简称:宜都运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作为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
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湖北宜都运机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庆和
202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