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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54
证券代码:833622 证券简称:正昌电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内容参见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
因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 联 交 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
容
原预计
金额
累计已发生金
额
新增预计发生
金额
调整后预计发生金
额
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
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1、向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购买原材料、产品 2、委托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
15,000,
000.00
3,315,9
59.25
800,000
.00
15,800,0
00.00
3,906,5
01.68
1、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个别我公司有制造优势的部件交由我公司外协生产,其剩余的原材料由我公司向其采购并消耗,2024年度未消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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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4
司试验中心进行部分研发试验,按试验类别支付试验费用
毕,相关工作将在 2025 年度继续 2、2024 年度公司委托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试验中心进行研发试验对方未收取费用。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向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出售产品及提供服务
100,000,000.00
38,015,
048.46
0.00
100,000,
000.00
64,258,
499.05
预计 2025 年公司向该关联方销售产品销量会进一步增加,同时会新增多个产品品种
委 托 关 联人 销 售 产品、商品
-
-
-
-
-
- -
接 受 关 联人 委 托 代为 销 售 其产品、商品
-
-
-
-
-
- -
其他
1、支付在公司任职董监高薪酬 2、向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支付的相关费用 3、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技
6,100,0
00.00
1,792,4
49.32
500,000
.00
6,600,00
0.00
1,933,8
79.24
1、2024 年 10月份开始公司向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租赁生产场地开始启用,由于租赁面积增加2025 年度公司预计支付的租赁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将较大幅度增加 2、2024 年度不涉及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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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4
术许可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商用车电子制动系统(2.0版本)技术许可费
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技术许可费事宜
合计
-
121,100,000.00
43,123,
457.03
1,300,0
00.00
122,400,
000.00
70,098,
879.97
(二)
基本情况
1、 本次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名称
住所
实际控制
人
主营业务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
人
陕 西 法 士 特汽 车 传 动 集团 有 限 责 任公司
陕 西 省 西 安市 高 新 区 西部大道 129 号
陕 西 省 人民 政 府 国有 资 产 监督 管 理 委员会
汽车传动产品、锻件、铸件、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有 限 责 任公司
马旭耀
陕 西 法 士 特齿 轮 有 限 责任公司
陕 西 省 西 安市 莲 湖 区 大庆 路 西 段 与枣 园 南 路 交汇处西北角
山 东 重 工集 团 有 限公司
汽车变速器、齿轮、锻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汽车 的整车生 产及改装 除外)
。
有 限 责 任公司
王德成
2、本次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关系概述
(1)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2)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参股公司;
3、本次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集团)
将其拥有的商用车电子制动系统 EBS2.0 项目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许可给公司,公司接受
许可并按许可产品销售收入的 3%支付许可费;许可费不包括 6%增值税。许可费收费截
止时间:当公司向法士特集团支付许可费总额达到 1000 万元(不含 6%的增值税)之日
或自公司开始支付任何金额的许可费起十年期限届满时(以上两者较先发生的为准),
公司将不再有义务向法士特集团支付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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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4
(2)委托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齿轮)对公司送检的产
品依据公司提供的技术条件,
进行委托试验,
预计 2025 年度向其支付不超过 800,000.00
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西安正昌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新增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五位董事
中三位为关联董事,因此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任何一方利益的行为。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
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价格公允。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
集团)签订协议,由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
士特集团)将其拥有的商用车电子制动系统 EBS2.0 项目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许可给公司,
公司接受许可并按许可产品销售收入的 3%支付许可费;许可费不包括 6%增值税。许可
费收费截止时间:当公司向法士特集团支付许可费总额达到 1000 万元(不含 6%的增值
税)之日或自公司开始支付任何金额的许可费起十年期限届满时(以上两者较先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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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4
为准),公司将不再有义务向法士特集团支付许可费。具体以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公司与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齿轮),委法士特齿轮
对公司送检的产品依据公司提供的技术条件,进行委托试验。在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所
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