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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用于投资如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光学级离型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10,706.00
10,706.00
2
功能性胶带和光学级保护膜生
产线建设项目
7,147.00
7,147.00
3
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3,160.00
3,160.00
合计
21,013.00
21,013.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
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
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
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及时披露。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需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
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告编号:2025-053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
好的市场前景,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合理,能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行业
地位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
营效益。这些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