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幸福谨悦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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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名称 |
重庆幸福谨悦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2025CQ1000193 |
转让底价 |
38134.47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曾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幸福谨悦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幸福谨悦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
| 法定代表人 |
陈露 |
| 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D9GHYQ17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等 |
| 职工人数 |
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否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1 |
重庆常青藤观江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4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343.04万元 |
7343.04万元 |
0万元 |
| 审计机构 |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7036.65万元 |
-82.88万元 |
-82.17万元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无 |
37241.98万元 |
318.17万元 |
36923.80万元 |
|
|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重庆渝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重庆渝汇会计师事务所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宗地编号: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C15-1/08、C14-3-2/08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宗地面积为30787平方米。目标地块不存在土地款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以及开竣工延期情况。 2.目标地块周边现状小学为高新实验一小,现状初中为红光中学(重庆育才中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学校)。目标地块住宅房屋业主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就读上述学校,最终根据相关政策按照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详情见《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C分区C15-1/08、C14-3-2/08地块教育配套情况的复函》。 3.目标地块需按照合同要求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截至目前正在申请取消装配式建筑要求(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文件为准)。 4.备查资料:《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C分区C15-1/08、C14-3-2/08地块教育配套情况的复函》、《产权交易合同》。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8134.47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分期付款要求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付交易价款14778万元(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剩余价款在1年内付清,在权属变更前,受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具体担保方式为:(1)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评估值不低于3亿元的房产作抵押(需由转让方委托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应产权清晰且已取得完整不动产权证书,抵押物之上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减损其价值或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权利负担或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纠纷、其他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任何优先受偿权及查封冻结等限制性措施)。(2)或由受让方提供国有四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国有担保公司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待股权转让价款付清后,解除相应抵押。 剩余款项按照付款当月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每次支付相应尾款时一次性结清已经产生的利息。 剩余价款在合同生效后1年内未付清的,自逾期之日起,除需按约定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外,还应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逾期当月基准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物或依据保函向开具保函的机构要求其见函即代偿。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7626.894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付交易价款14778万元(含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剩余价款在1年内付清,在权属变更前,受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具体担保方式为:(1)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评估值不低于3亿元的房产作抵押(需由转让方委托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应产权清晰且已取得完整不动产权证书,抵押物之上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减损其价值或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权利负担或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纠纷、其他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任何优先受偿权及查封冻结等限制性措施)。(2)或由受让方提供国有四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国有担保公司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待股权转让价款付清后,解除相应抵押。剩余款项按照付款当月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每次支付相应尾款时一次性结清已经产生的利息。5.剩余价款在合同生效后1年内未付清的,自逾期之日起,除需按前述第4条约定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外,还应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逾期当月基准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物或依据保函向开具保函的机构要求其见函即代偿。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且自愿承担因前述调规申请未获批准或结果不及预期而产生的全部风险与成本,不得据此要求调整交易价格、主张违约或拒绝履行《产权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626.894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常青藤观江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4号7栋24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道生 |
| 注册资本 |
272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01244D |
| 经营规模 |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
| 决议类型 |
文件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
五:挂牌信息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 交易机构 |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九龙坡分中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曾老师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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