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4.3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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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名称 |
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4.39%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2025CQ1000215 |
转让底价 |
53.632771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沙坪坝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李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4.39%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沙坪坝区 |
| 法定代表人 |
代高飞 |
| 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30605万元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CGNJL47X |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餐饮管理;新鲜水果零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79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1 |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37.99% |
- |
| 2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19.5% |
- |
| 3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14% |
- |
| 4 |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99% |
- |
| 5 |
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69% |
- |
| 6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4.49% |
- |
| 7 |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
4.49% |
- |
| 8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4.49% |
- |
| 9 |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9% |
- |
| 1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0.5% |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4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万元 |
0万元 |
0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22634.50万元 |
248866.38万元 |
73768.12万元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7177.59万元 |
22414.36万元 |
19417.44万元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无 |
865672.54万元 |
600535.41万元 |
265137.13万元 |
|
|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载:(1)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5,117.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金应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足额支付到位;(2)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共有4项专利尚未取得专利权证,有1项专利因欠缴年费而专利权终止(详见评估报告)。 2、备查资料: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报表。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53.632771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项目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捆绑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24.39%股权。其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9.5%股权,对应转让底价1元,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4.69%股权,对应转让底价1元,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0.1%股权,对应转让底价1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0.1%股权,对应转让底价53.632471万元。本次项目若有溢价,增值部分按各转让方对应的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605元,本次转让股权中,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剩余三家转让方未实缴注册资本12145万元。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未缴足部分,由本项目的受让方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实缴义务。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后续出资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3.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5】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4. 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8.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9.转让方未出资到位的项目资本金合计约249419万元,受让方须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2025年度应缴未缴的项目资本金73120万元。剩余须交纳的项目资本金,须在项目建设期间依据工程进度并按股东会决议,及时出资到位。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承担标的公司在建项目的后续出资义务。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A座 |
| 法定代表人 |
戴和根 |
| 注册资本 |
1357954.15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0D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9.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5 |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文件 |
| 内部审议情况 |
批复 |
|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一号 |
| 法定代表人 |
翁长根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8MA5U8EFP5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6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69 |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文件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1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周冠南 |
| 注册资本 |
5086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1R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1 |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文件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中国铁建环球中心2栋 |
| 法定代表人 |
王红伟 |
| 注册资本 |
20078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3049X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1 |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文件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 |
| |
|
五:挂牌信息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 交易机构 |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一部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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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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