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秀山县洪安边城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程—边城记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二期) |
最高限价(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秀山县华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 保险 |
担保 保函 |
|||||||
| 备注 |
秀山县洪安边城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程—边城记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二期)总面积为10685㎡,为1#、2#、3#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包括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暖通空调及弱电工程。 |
150 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5739063.58 |
谭瑛 |
一级建造师 |
渝*开通会员可解锁*01863 |
629562.5 |
629562.5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