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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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8
发布于
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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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答疑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1.3”条约定:“中标人或其约定的合作企业必须参与彭水县域规划范围内经营性土地的竞拍”,你不改我们就投诉到发改委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文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1.5”约定:“21.5 中标人或其约定的合作企业必须参与彭水县域规划范围内经营性土地的竞拍。” 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述规定,严重危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资金,国家对此类资金管理非常严格,按国家规定此类资金项目不能用于经营性项目,配地这一条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请将其相关部分予以删除。招标人可以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但我们一定会投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以上答疑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启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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