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冬山路片区、华岩片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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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重庆九龙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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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冬山路片区、华岩片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九龙坡区冬山路片区、华岩片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通知

提问1:

1、 招标文件P148页②承包人不能因发包人未按时支付进度款而停工,若耽误工期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 20000 元/天 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

问题:本条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承包人不能因发包人在28天之内未按时支付进度款而停工,若超过28天仍未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

2、招标文件P153页14.2.2 竣工结算审核期限时间节点不明确,请甲方明确竣工结算审核期限时间节点。

答疑1、本项目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施工工期是发包人重要考虑的因素,承包人必须确保项目正常施工进度。因此本条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结算审核进度受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承包人配合度、资料是否齐全等,故暂未明确甲方竣工结算审核期限时间节点。

提问2:招标文件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奖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问题1:同一个项目获得过两个不同的国家级奖项,这两个奖项能否同时加分?

问题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定义,“垃圾处理” 被列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成部分。请明确垃圾发电站是否归为市政工程类别?

答疑:1.可以同时加分;2.垃圾发电站是归为市政工程类别。

提问3:招标文件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 1 个奖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问题1:同一个项目获得过两个不同的国家级奖项,这两个奖项能否同时加分?

问题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定义,“垃圾处理” 被列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成部分。请明确垃圾发电站是否归为市政工程类别?

答疑同提问2回复。

提问4: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P28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1.3条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条 1.1 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

(2)招标文件P122页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中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 。

(3)招标文件P143页11.3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当按第 12.3.1 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增加超过 15%,且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子目中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 15%的部分,发包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综合单价办理竣工结算,修正综合单价按照第 10.4.1 项〔变更估价原则〕(3)目约定执行。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按照第 10.4.1 项〔变更估价原则〕(3)目约定确定的综合单价相比,高于 50%(即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 - 按照第 10.4.1 项〔变更估价原则〕(3)目约定确定的综合单价)/按照第 10.4.1 项〔变更估价原则〕(3)目约定确定的综合单价×100%。

(4)招标文件P151页竣工结算办法中(1)分部分项工程: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无需调整的,以按照竣工图和第 12.3.1 项〔计量原则〕约定确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确定该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

问题1:请甲方明确本项目为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

问题2:招标文件中以上4处关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是否调整说法不一至,请明确本工程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是否调整?若调整,请明确调整原则。

答疑:1.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

2.当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时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1.3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二)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所有承诺,是否无需再另行承诺?

答疑: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的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承诺,未在招标文件要求此格式范围内的,需另行提供承诺。

提问6:1.招标文件PDF版本投标文件格式和制作软件里面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疑: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2.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疑: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问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是否仅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答疑: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其余按招标文件财务要求提供

提问8: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疑: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提问9: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是否可以不保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

答疑:可以不保留。

提问10: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疑:不可以。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问11: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疑:需要填写招标人名称。

提问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疑: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的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承诺,未在招标文件要求此格式范围内的,需另行提供承诺。

提问1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疑: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4:参建项目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吗?

答疑: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是“承建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

提问15:商务部分中的安全员需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吗?

答疑:需要

提问16: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

答疑: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提问17: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疑:不需要。

提问18: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疑:投标人提供的共同投标协议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提问19: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疑: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提问20: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疑: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提问21: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疑:招标文件中已对“财务要求”作出解释,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提问22: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可查询吗?

答疑:不需要,投标人自行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提问23:业绩只能是市政管网吗?污水处理厂含管网满足要求吗?

答疑:本项目业绩要求为排水工程(市政管网)施工业绩。污水处理厂含管网不满足。

提问24:关于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是否是指包括钢筋、混凝土、钢材、管材等主要材料询价单,战略采购协议,人工工资发放记录,机械设备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满足要求。

答疑:招标文件中已对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作出解释,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提问25:供热管网是否满足要求?

答疑: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为排水工程(市政管网)施工业绩

二、补遗通知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9941968.25元(大写:柒仟玖佰玖拾肆万壹仟玖佰陆拾捌元贰角伍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950696.04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零陆佰玖拾陆元零角肆分);暂估价为18516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95%,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随本次补遗一起发布的附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含措施费清单)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通知发布的附件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3)投标总报价中“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中关于“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相应调整。

请各投标人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CQCF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盖单位公章)

代理业主:重庆九龙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舜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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