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高新区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一期)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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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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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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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高新区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一期)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3005010101

招标公告

邀标信息

答疑补遗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合同变更基本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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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高新区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一期)关于恢复招标以及答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梁平高新区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一期)已恢复招标。

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业绩要求,请问充电站或储能站建设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1: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为综合能源站至少包括充电或储能等相关设施建设

质疑2: 请提供项目全套设计图纸,压缩的图纸包里面是清单表格

答2:施工图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施工图为准。

质疑3: 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条件中“3.业绩要求”和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要求中“投标人业绩、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能否为牵头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

答3: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或者由牵头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都可满足。

质疑4: 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条件中“3.业绩要求”和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要求中“投标人业绩、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能否为牵头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

答4: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或者由牵头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都可满足。

质疑5:关于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02执4220号】,*开通会员可解锁*立案,执行标的300000元。2.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号:(2026)渝0154执2886号】,执行标的1070972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30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5:纸质保函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即可。

质疑6: 业绩要求,请问储能站建设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6: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为综合能源站至少包括充电或储能等相关设施建设

质疑7: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7:可以。

质疑8: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8:联合体各方按照共同投标协议要求即可,不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质疑9: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9:可以。

质疑10: 联合体投标,我公司与另一家施工单位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都负责一部分施工任务,请问业绩是由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10: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或者由牵头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都可满足。

质疑11: 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11: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填“/”或“无”或不填均可。

质疑12: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12:可以。

质疑13: 我公司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中约定我公司完成工程量的90%,另外一家施工企业完成10%,资格审查和商务部分中的企业业绩是由我公司提供,还是联合体所有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13: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或者由牵头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都可满足。

质疑14: 业主专家会不会被行贿策反了。

答14: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如有人发现上述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质疑15: 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15: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不需要提供说明,异常低价警戒线只针对投标总报价。

质疑16: 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吗?

答16: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才能组成联合体。

质疑17: 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17: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若信息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18: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该分工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答18: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该分工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联合体组成成员不满足。

质疑19: 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19:投标人根据相关情况,自主决定参与本次投标,若投标总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应提供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即必要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决定材料的类型和方式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审定。

质疑20: 业主专家是搞不赢被操作的社会专家,社会专家都收了钱,只会听钱办事,根本不会跟着业主专家干。

答20: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21: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21:不需要。

质疑22: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22:可以。

质疑23: 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23:不可以。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在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质疑24: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完成施工内容,请问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2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24:可以。

质疑25: 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2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质疑26: 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26: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3.业绩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需要提供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

质疑27: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27:提交纸质保函原件应标记正本。

质疑28: 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28: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29: 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29: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协议、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等资料为准。

质疑30: 建筑工程包含充电桩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30:该建筑工程属于综合能源站满足,不属于综合能源站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为综合能源站至少包括充电或储能等相关设施建设

质疑31: 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31: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质疑32: 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32: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单个项目合同。

质疑33: 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33:“投标总价”页面中的招标人名称可不填写。

质疑34: 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34:可以。

质疑35: 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3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

质疑36: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36:不需要。

质疑37: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37:不需要。

质疑38: 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38: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质疑39: 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39:可以,但应提供项目经理原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质疑40: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40:不需要。

质疑4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本项目规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各完成工程量的50%,请问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分别都需要提供一个项目经理,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答41: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质疑42: 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42: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质疑43: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43: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44: 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44: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不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质疑45: 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45:不满足。

质疑46: 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机电专业正高级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机电专业正高级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答46:可以。

质疑47: 公园包含充电站的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47:不满足。

二、补遗部分

1、施工图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施工图为准,详见附件。

2、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时间期限统一变更为须包含 2026 年 03月至 2026 年 08月。

3、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担保提交后14天内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由发包人预付本项目签约合同价的10%至本项目农民工工资集中支付账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拨付第一次工程款项时,扣除发包人预付的农民工工资,扣除比例为当期完成产值的30%。若第一次不足以扣除发包人预付的农民工工资,则顺延至下次拨付工程款时扣除,直至完全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变更为: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2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担保提交后14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30%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按审核确认的当期完成产值的40%进行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额扣回。(安全文明施工费不扣回)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保函。

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与预付款金额一致。

预付款担保的期限: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

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时间:全部预付款抵扣完成。

4、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进度款支付:

1).发包人应在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通知后一个月以内将农民工工资按合同总价的10%拨付至农民工专用帐户,农民工工资预付款按每月核定完成产值总额的30%进行扣除,直至完全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3).按月支付工程款,支付中标清单内项目实际完成产值的80%;(其中不低于实际完成产值30%的数额为当月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至承包人的工资专用账户对应项目中。)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5%;

5).承包人档案资料移交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6).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一审结算审定金额的92%;

7).完成二次审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

8).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9).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电汇、银行票据等,具体方式由甲方确定,乙方无条件接受。

变更为: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进度款支付:

1).发包人应在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通知后一个月以内将农民工工资按合同总价的10%拨付至农民工专用帐户,农民工工资预付款按每月核定完成产值总额的30%进行扣除,直至完全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3).按月支付工程款,支付中标清单内项目实际完成产值的80%;(其中不低于实际完成产值30%的数额为当月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至承包人的工资专用账户对应项目中。)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5%;

5).承包人档案资料移交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6).环保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一审结算审定金额的92%;

7).完成二次审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

8).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9).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电汇、银行票据等,具体方式由甲方确定,乙方无条件接受。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和补遗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和补遗为准。

招 标 人: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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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通会员可解锁*3005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梁平综合能源站施工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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