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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 价 通 知 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邀请函 各供应商: 宿迁市瑞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就宿迁市慧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慧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四)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瑞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宿迁市慧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主要内容有:投诉举报分析系统,现场检查数字系统,执法数据中枢系统,监管对象分析系统,在线指挥系统,业务管理系统,执法效能分析系统,其他关联系统,县级指挥中心及配套系统,“农机AI”智慧执法系统,10大系统开发,具体内容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六)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0日内开发调试完毕。 (七)质保期:/。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询价小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由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五、获取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通知书提供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二)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递送至现场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 (四)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二)询价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知新科技广场D2幢506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询价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一)名称:宿迁市瑞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二)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知新科技广场D2幢506室 (三)联系方式:王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信息 (一)名称:宿迁曼泷贸易有限公司 (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精品街二期商业街14幢48号 (三)联系方式:黄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一、总 则 (一)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询价方式采购。 (二)合格的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要求提供设备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法律 本次询价及由本次询价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四)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五)询价通知书的约束力 报价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通知书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询价通知书 (六)询价通知书构成 询价采购邀请; 供应商须知; 评审办法; 采购需求; 合同格式和条款;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应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补全。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询价通知书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询价通知书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询价会议前三天按询价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邮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八)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通知书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询价截止时间和询价会议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价通知书收受人。 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询价通知书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询价通知书接收截止日期和询价会议时间。 4、采购人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九)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询价通知书”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十) 响应文件构成 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基本信息 4、报价一览表 5、明细报价表 6、技术响应偏差表 7、项目实施方案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9、项目组人员 10、业绩一览表 11、平台监管承诺函 12、询价所需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十一)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需按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按询价通知书中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响应声明及承诺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 (十二)报价 1、报价为一次报价,供应商填写的“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2、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货物本身价格、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安装、调试、设备损耗、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检测、利润、税金及设备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3、报价注意事项: (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2)供应商在报价前必须对所投货物的型号、价格等进行市场调查,保证成交后按期供货; (3)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询价结束最终成交,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十三)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至竞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签订项目合同的; (3)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 (十四)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供应商提响应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报价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邮箱),报价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询价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报价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询价通知书。第十三条有关询价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五)询价通知书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询价通知书中。 3、供应商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密封包装。 2、除特别说明外,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负。 (十七)响应文件的提交 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采购人将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会议,报价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专职人员出席会议。 3、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询价通知书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八)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九)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无效标、废标条款 (二十)无效标条款 1、供应商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出现实质性计算性错误的; 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询价通知书进行实质性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除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 (5)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采购文件要求; (6)响应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控制价;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询价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改变询价通知书提供清单中的计量单位、采购数量; (11)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12)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经询价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一)废标条款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注:询价小组先征求采购人意见超出采购预算的是否能支付。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如出现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十二)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询价程序 (二十三)询价会议 1、采购人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询价。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供应商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询价会议活动,参加询价会议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 3、询价会议由采购人主持。 4、由采购人、监督部门及供应商代表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密封情况、询价保证金提交等。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询价通知书。 (二十四)资格审查 询价会议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 (二十五)询价小组 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六)询价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本次询价的基本原则,询价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报价供应商。 (二十七)询价程序 1、资格性审查: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公告内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无效。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货物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等和服务明显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询价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3、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4、澄清有关问题。 (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6、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二十八)成交供应商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十九)资格后审 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报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予以处罚。 3、如果报价供应商被确认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采购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成交候选人。 (三十)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三十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询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十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十三)验收 产品交付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 七、质 疑 (三十四)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送达采购人。 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号码; (2)所参加项目的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提起质疑的日期; (4)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报价供应商; ⑵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 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一、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同的前提下,询价小组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
三、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和比较。
四、评审结果:询价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宿迁市瑞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宿迁市慧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智慧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主要内容有:投诉举报分析系统,现场检查数字系统,执法数据中枢系统,监管对象分析系统,在线指挥系统,业务管理系统,执法效能分析系统,其他关联系统,县级指挥中心及配套系统,“农机AI”智慧执法系统,10大系统开发。 (二)采购内容:服务。 (三)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三、工期、质保期及实施地点 (一)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质保期:/。 (三)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所响应货物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二)所投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成交供应商索赔。 (三)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3、供应商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供应商或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5、供应商或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6、供应商或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五、验收标准 (一)采购人应当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标准,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 (二)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内容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和“四、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货物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或其他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四)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在1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意见后,应在2天内予以处理。 (五)货物进场后,应仔细检查货物自身无缺陷后方可交付,如果存在货物破损、自身材质、规格等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将货物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如果产品的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七)履约验收要求提供的资料有:验收申请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相关实施方案、进度计划表、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含清单、检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等)、工序报验(含安装的项目)、隐蔽工程现场图片记录,签证单、变更单、完工报告、交接清单、培训计划、完成报告,试运行报告、重要及易损零部件的备用情况等。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带原件的供采购人留存。成交供应商还需出具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后组织验收。 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使用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产品在质保期内维修或调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成本费;若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现场,每发生一次扣违约金500元。 七、安全要求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实施人员缴纳意外等人身保险,货物现场装卸、安装、调试运行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八、平台监管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供应商必须承诺接受“/”的信息化过程管理, 在“/”中公开响应文件.合同与合同清单,接受宿城区教育.财政.审计等行政部门的网络在线监督。 (二)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的技术与管理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供相应的合同履约资料,包括照片。 (三)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通过“/”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即记录在平台中,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法律追究合同责任方的责任。 (四)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所有进入固定资产的设备,按宿城区的统一要求,通过“宿城区 教育装备管理工作平台 ” (/ http://scq.cneefix.com)制作二维码标签,并张贴到设备上。 (五)供应商必须承诺通过“/”提供售后维护维保服务。 九、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响应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配件、所有辅材、运输、装卸、人工、安装、产品损耗、报验、系统集成、售后服务、质保期间所有维修等费用、税费及货物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审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三)保证所供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四)响应文件中还需提供其他相关内容,内容如下: 1、实施方案整体概况: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实施方案内容、计划进度、质量保证措施、项目管理等,要求详细、全面、可实施性强,相关标准、技术要求科学、规范。 2、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措施、保修期外售后维护、维修承诺及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人员组成与经验、产品检验、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及响应时间长短等情况。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全称): (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编号为 的 采购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人民币 (¥****.00)的标的货物或服务。
二、工期、免费质保期及实施地点 (一)工期: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二)质保期:二年(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且满足甲方的使用目的。 四、安装及施工要求 (一)施工安装中涉及运费、强弱电、水电材料与人工费均由乙方负责。 (二)设备安装时若损坏装修等,乙方负责全部恢复,费用含在采购清单报价内。 (三)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 (一)在货物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或其他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三)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应在2日内予以处理。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经验收合格,向乙方付至合同总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95%,质保期结束付清余款。 七、售后服务 (一)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免费质保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各类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产品在质保期内维修或调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现场,每发生一次扣违约金500元。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条款 (一)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乙方应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乙方所供产品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三)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期延误,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十、服务 (一)乙方应每季度对设备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提供替代设备,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巡检时应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并经甲方确认。 (二)重大活动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不少于两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保障,产生的费用包含在采购合同内。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一)、(二)的约定,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500元。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十二、合同生效及审核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清单内容。 十三、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通用条款 十五、词语含义 (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三)货物: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四)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五)采购单位,即 。 (六)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 。 (七)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合同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 十六、技术规格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清单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十七、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十八、包装要求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十九、装运条件 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 二十、付款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二)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验收合格报告。 二十一、伴随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一)货物的现场安装; (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三)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四)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 二十二、质量保证及安全责任 (一)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甲方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受雇于乙方或其分包人,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项目发生人身或者财产安全事故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次。 二十三、检验 (一)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地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二)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二十四、索赔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二)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如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负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担保费、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用等) 二十五、误期赔偿 除合同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每延迟一日赔偿费按合同价的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赔偿费一旦达到合同价的1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六、不可抗力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二十七、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二十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十九、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十、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项目廉政责任书 采购单位(甲方): 成交供应商(乙方): 在 实施过程中,为加强项目廉政建设,规范项目建设各项活动中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采购单位责任 采购单位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在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采购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得向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采购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建单位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建单位责任 应与采购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采购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接受或暗示为采购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采购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一)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建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本责任书作为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执一份,承建单位执一份。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 项目 名 称 )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四、报价一览表 五、明细报价表 六、技术响应偏差表 七、项目实施方案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九、项目组人员 十、业绩一览表 十一、平台监管承诺函 十二、询价所需的其他资料 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号的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方在参加询价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我方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询价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我方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询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人,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我方同意采购人将本声明及承诺函公开。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 项目询价活动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权限: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委托期限: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 价 一 览 表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2025年 月 日 五、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注:供应商应根据货物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询价通知书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明细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2025年 月 日 六、技术响应偏差表 技术响应偏差表
注:凡响应文件中所投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与询价通知书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2025年 月 日 七、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九、项目组人员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 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2025年 月 日 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2025年 月 日 十、业绩一览表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供应商须将业绩合同及验收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后,原件事后备查。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 2025年 月 日 十一、平台监管承诺函 /监管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二、询价所需的其他资料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询价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询价通知书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则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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