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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2025ZG03003 2026年度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仪器设备、仪表校验项目招标文件
分类:招投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0
【概要描述】
ZB2025ZG03003 2026年度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仪器设备、仪表校验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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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2026年度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仪器设备、仪表校验项目
2.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价格控制在5万元以下。
3.标的具体校准项目、数量及检测需求:
履行合同期间新增的仪器仪表,按中标单位报价单上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作为参考进行收费或另行协商。
4.项目完成期限或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4.1我方计量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校验项目,提前15个工作日将需校验项目与时间与中标方经办人联系,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计量员上门完成校验或收到仪器仪表后在规定校验周期内完成校验。如遇送检的仪器仪表,需由中标方承担运输费用。校准合格后,证书邮寄至: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4.2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5.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完成的校准数量及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进行结算。我司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支付。需完全响应上述付款方式,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6.技术服务要求:
6.1不满足本条款的,作为废标处理。
6.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有资质和能力提供服务的企业。
6.1.2投标人需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及CMA认定证书。投标人有CNAS实验室,且CNAS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项目应涵盖报价单中90%以上的仪器仪表校准项目,即中标方自测项目应涵盖报价单中90%以上的仪器仪表校准项目。
6.1.3计量员需持一级或二级计量员证校准。
6.1.4投标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 ,于信用信息处查询后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1.5报价单中有标明需送第三方机构校准的,须提供该机构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及CMA认定证书。
6.1.6报价单中须根据检测需求明确具体响应情况,即检测需求标注“*”符号的仪器仪表必须响应为现场检测;标注“▲”符号的仪器仪表须响应为现场检测或送第三方检测,若委托第三方检测则需标注第三方机构名称及完成时限。
6.2满足本条款的,优先考虑。
6.2.1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有CNAS实验室。
6.2.2投标人能完成仪器仪表上门取件送检,并安排送回。
7.违约责任:
7.1中标方出具的校准证书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且校准证书可以验证真伪。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现证书不符合标准或无法验证真伪或弄虚作假的,立刻终止合同。
7.2校准证书应体现校准所使用的标准仪器、校准环境、校准数据/结果等,并确保校准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和可追溯,对校准数据负责。
7.3招标方应在仪器仪表校准证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方需检测的仪器仪表,中标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上门检测或对接送检事宜,必须在仪器仪表校准证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准并出具校准证书,逾期则每台仪器仪表每超过一日扣除100元,若超过仪器仪表校准效期仍未校准并出具校准证书,则每台仪器仪表每超过一日扣除500元。
7.4新增仪器仪表招标方需及时通知,中标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上门检测或对接送检事宜,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准并出具校准证书,逾期则每台仪器仪表扣除200元。
7.5以上责任产生的违约金额在年终结算中扣除。
7.6仪器仪表校准后需将正确的校准证(校准证必须填写完整)粘贴于对应仪器仪表上,未按规定粘贴,每次扣除100元。
7.7中标方应做好送检仪器的防潮湿、防磕碰和防振动保护措施,若因送检过程中造成仪器故障或损坏,由中标方照价赔偿。履约期间送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退检不收费。
7.8中标方应接受我方有关校准项目范围内的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同时有义务接受和配合相关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
7.9招标方一旦发现以下情形,有权扣除全部年终结算金额,并立即终止合同,对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索赔:
7.9.1中标方未按法定标准或计量规程等进行规范校准;
7.9.2无证人员进行校准;
7.9.3校准过程弄虚作假,未如实校准。
7.10中标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完成校准项目,招标方催促后仍无法满足要求,则招标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计量机构进行校准,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中标方年终结算金额中扣除。除上述的情形,如遇情节严重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中标方索赔。
7.11履约期间中标方若未按投标文件响应结果执行,招标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扣除年终结算金额,情节严重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中标方索赔。
7.12履约期间若中标方符合上述扣款情形的,由招标方出具书面扣款说明,描述具体扣款原因及金额并将电子版发给中标方以示告知,作为扣款的依据。扣款超过3次(含3次)以上,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若有多种扣款情形并存的,则招标方有权分别扣款或从严扣款。
7.13中标方应在法定工作日内进行上门检测或对接送检事宜。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判决。
9.报价规定:
9.1报价为含税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10.评标办法:
10.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符合资质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0.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时(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1.2.1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寄达(以收达时间为准),逾期招标人有权拒收。
11.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参与投标,地址为: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收件人:蔡津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项目。
11.3投标文件领取方式:可于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或向招标联系人领取。
12.投标文件要求:
12.1资格文件,包括上述第6条款中要求的所有资料证明,即营业执照、CNAS资质证明、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注明在何地设有实验室)、所涵盖范围项目、第三方机构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及CMA认定证书、信用中国报告、报价人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上述材料均需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书资料目录标注对应页码。
12.2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投标报价单》采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投标人自行制作的该项文档无效;《投标报价单》中响应情况务必填写“现场检测或送第三方检测”,未标注的作为废标处理;其它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规定自行制作。
12.3以上提供的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最终密封装订。
13.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质管部) 3728165(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技术交流)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小组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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