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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最新招标+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CC-260405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包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包材采购项目-纸制品及金属包装耗材类采购;
(002)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塑料包装及标识耗材类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包材采购项目-纸制品及金属包装耗材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相关品类;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6.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质量抽检不合格历史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所供相关产品符合清真食品相关政策要求,提供对应合规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9.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天津市桂顺斋食品有限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塑料包装及标识耗材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相关品类;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声明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质量抽检不合格历史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所供相关产品符合清真食品相关政策要求,提供对应合规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8.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电汇方式:汇款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受托人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汇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汇款附言请注明:项目名称+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2)现场方式: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