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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化公司硝酸质量提升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西厂门街5号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66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西厂门街5号南化厂区硝酸装置内。对现有稀硝酸装置、稀硝酸管线及相关管线改造,购置纯化撬装装置(包括制备纯化系统、超净空气系统、超纯氮气系统、PLC控制系统以及电子级硝酸净化系统),原料进料保持不变,新增G5级电子级硝酸500吨/年,相应减少工业级硝酸产出,全厂硝酸总产能不增加。 |
(一)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接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外排量。 (二)电子级硝酸装置工艺废气(精馏、吹白、分装)和罐区呼吸废气收集依托现有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70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润滑油、废催化剂、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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