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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庆市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徽腾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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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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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246121 |
| 项目名称 |
安徽腾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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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金拱镇人形河街道(金拱镇工业聚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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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徽腾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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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主持人 |
田丽娟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069(安徽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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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金拱镇工业聚集区,租赁安徽省金编塑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共租赁1栋生产车间、1栋辅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770m2。项目从事塑料袋生产,建成后可年产塑料袋3000t。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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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吹膜及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标准限值及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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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接管入怀宁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满足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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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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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水性油墨桶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性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含油墨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运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规范进行,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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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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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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