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吉水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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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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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人民医院 检验科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本院拟将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吉水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检测项目整体费用):≤22.8%(折扣率报价) 5、采购内容:详见外送检测项目清单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特定资格: 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三、服务要求 1、外送检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2.本项目的检测项目单价将根据实时的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收费标准为现医院等级收费标准),如相关价格发生调整,将根据调整后的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规定的方式结算。开展冰冻切片,病理远程会诊所需要的设备和会诊平台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和调试维护。 3.报价形式采用“折扣率”方式,最终结算将根据检测项目的物价单价、实际检测数量及中标折扣率进行计算,实际结算金额将根据实际送检量确定。 4.付款方式:费用半年结算一次。供应商将每月所有已完成的检测项目打包结算提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审核确认后一次性付清费用。 5.合同期间,对于不在现有清单内的检测项目,若本院临床有需求开展,将根据实时的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收费标准为现医院等级收费标准),结算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内规定的方式结算。 6.第三方检测机构需确保每周6天(含周六)的8:3***至17:3***期间,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规范收集、分装与保存标本。对于特殊标本,应能灵活调整收取方式。整个运输过程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要求,配备定位系统以确保标本安全无误。若因运输或保管不当影响标本质量,第三方检验机构需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第三方检验机构需免费提供送检项目所需的特殊采血管、标本瓶(盒)、防腐剂等耗材。 8.第三方检验机构需免费提供标本复检。若无法及时发出报告时,需提前告知,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 9.投标人需在本院安装前端采集系统以实现数据对接。LIS连接费用由中标公司负责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格式需符合国家卫健委的相关规定。 1***.第三方检验机构需确保其信息系统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 1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第三方检验机构需配合本院接受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江西省吉水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获取招标公告,可于 2***26年7月29日-2***26年8月5日17:******前 将报名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85868971@qq.com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齐整,标明正副本(一正一副,一式壹份)。投标文件应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文件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3.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六、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递标书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26年8月6日9:5***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吉水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小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26年8月6日1***:******在吉水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小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评审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详见评标办法)。注: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报价≤22.8%,否则投标无效。 2.院方将组织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集体决策的原则。 八、代理费用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支付金额:陆仟元整(大写);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结清,请各投标单位知悉。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西宸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吉水县人民医院

2***26年 7 月 29 日

附件:↓

图文:设备科

一审:刘梦霞

二审:胡斌

三审:袁军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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