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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妇幼保健院是县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照建水县人社局关于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工作要求,现拟开展2***26年第一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累计参加就业见习未满三次或见习期限未满12个月的,未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7.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二、见习待遇
(一)生活补贴按照专科学历187***元/月、本科学历2*********元/月执行。
(二)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
三、招聘岗位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护理人员 | 4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护理 | 取得护士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26年7月3***日—2***26年8月5日(上午8:******-11:******,下午14:******-17:******),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报名地点:建水县卫健局三楼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4.提供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信网学籍认证、就业创业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拟招募见习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见习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五、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建水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建水县妇幼保健院
2***26 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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