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医院可回收医疗塑料制品废物外包服务(第二次)项目供应商市场调研信息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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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28
发布于
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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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仁寿县人民医院拟开展可回收医疗塑料制品废物外包服务(第二次)项目供应商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息,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RYZZCG2025-005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 医院不提供相关人力、物力,由供应商每日到医院定点位置回收我院及所辖院区使用后的可回收医用物品(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 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旧纸张、透析桶等可回收物品)。 2、预估重量(只作参考,不作为最低重量): 塑料输液瓶约24000公斤;纸板约 50000公斤,透析液桶约 20000公斤。 3、服务期限: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4、每年收取服务管理费不低于3万/年。 5、中标公司自行配备日常可回收物记重登记人员。 6、履约地点:仁寿县人民医院。 7、医院提供可回收物暂存间建设地点, 供应商在院方指定区域内按规定10个工作日内建设,费用由 供应商承担。合同期满后,可回收物暂存点建设的临时建筑物归院方所有。 8、付款方式: 供应商按年缴纳管理费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完全履行合同行为(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7、须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具有处置能力的证明文件(排污许可证、环保相关备案资料等)。 8、须取得四川省商务厅公示的有能力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进行回收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9、供应商提供不少于三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公司资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相关证书;2.服务方案及报价单;3.本公示第三条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信息征集时间及征集方式 1. 征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 2. 征集方式:供应商需将调研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仁寿县人民医院采购科。邮寄方式的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3. 收件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仁寿县人民医院保障楼五楼采购科办公室。 4.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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