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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GKYFJ-2025-03
1.招商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房建公寓段
2.招商项目及概况:昆明房建公寓段出租经营房的房屋招商
2.1项目地点:详见下表
2.2招商项目数量、规模、底价
| 序号 |
包件号 |
房屋名称幢号 |
所在地区 |
层数 |
出租面积(㎡) |
本次招商底价(元/月·㎡) |
招商期限 |
| 1 |
包件1 |
塘双路224号(南站9栋) |
昆明市官渡区 |
1 |
33 |
85.00 |
2年 |
| 2 |
包件2 |
塘双路226号左(南站9栋) |
昆明市官渡区 |
1 |
16.2 |
85.00 |
2年 |
| 3 |
包件3 |
塘双路226号右(南站9栋) |
昆明市官渡区 |
1 |
16.8 |
85.00 |
2年 |
| 4 |
包件4 |
塘双路232号右侧(南站9栋) |
昆明市官渡区 |
1 |
23 |
85.00 |
2年 |
| 5 |
包件5 |
塘双路234号 |
昆明市官渡区 |
1 |
22.5 |
85.00 |
2年 |
| 6 |
包件6 |
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232号 |
昆明市官渡区 |
1 |
20 |
85.00 |
2年 |
| 合计 |
上述房屋水电齐全,结构安全,满足使用要求。
2.3 项目用途:必须用于自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4 承租年限。包件1-6为2年。
2.5 包件划分:本次招商项目为6个包件。
3.招商依据: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昆明局集团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铁经开〔2026〕19号)。
4.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
5.竞商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法人企业或自然人,接受招租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商人须具备符合出租房屋用途的相应资质。
报名及资质审核6.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线上办理报名(若不熟悉国铁招商平台办理流程,可在此期间前往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房建公寓段接受现场竞商报名指导)。
6.2 网上及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审批完成后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具体时 间以正式公告时间为准。
6.3资质审核:注册报名后,参与竞标人需提供单位名称(自然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6.4交纳保证金:资质审核通过后交纳竞商保证金人民币,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非现金)方式汇至: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房建公寓段
账 号:25*开通会员可解锁*1319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
6.5竞标时间: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房建公寓段根据项目包件意向承租人数量,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公开或者商务洽谈的竞价时间。
6.6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跟价或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竞拍加价每次幅度最低为每个包件0.5元,可高于0.5元。
6.7联系人:张 66120670
7.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7.1承租人如果需对所租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需征得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房建公寓段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改造,装修产生的废弃物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7.2承租人需负责承担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履行租赁房屋对应的公用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环境保护义务。承租人承租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使用安全、防火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8.竞标结果公告:竞价结束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公示竞标结果。
公示日期:公示期为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9.特别约定:竞商人中商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商保证金将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转为房屋租赁的保证金(多退少补),双方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责权利;如中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中商人违约,则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并由招商人将中商人名单报招商人上级列入黑名单。未中商的竞商人,招商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将
竞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未中商的竞商人原账户。
10.此解释权归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房建公寓段。
招商附件:(空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