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物流中心闲置办公室租赁招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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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物流中心闲置办公室租赁招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大连站营业部

2.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岭街40号

3.对外出租库房条件:

大连物流中心院内有23平办公室一间出租,办公室宽敞明亮,可用于办公使用,办公室不单独出租,必须租用大连物流中心园区库房,因库房内没有办公室可租用。

二、招商条件

1.租赁底价:每月租金不低于柒佰陆拾贰元伍角人民币

2.支付周期:可分期支付

3.租赁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准入状态:仅限办公使用

5.支付方式:先付后租

三、招标要求

1.招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商方式:一律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报名,以综合评审方式中标。

3.如遇竞标失败拟采取洽商方式中标

4.投标人资质:

基本条件:

(1)对象是企业法人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实守信,无信用不良记录。

(2)对象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对象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5)对象与洽谈人无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报名本项目之前,洽谈对象在我司管内无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6)不得经营爆炸、放射、危险化学品等业态。

(7)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8)对象经营范围须有国内一般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9)对象是个人的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或书面声明,且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禁入条件:

(1)对象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2)对象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等失信记录的;

(3)对象近五年与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过诉讼纠纷的;

(4)对象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与其他洽谈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存在为同一人、夫妻或近亲属关系的;

(5)对象与洽谈人当前或曾经合作的项目存在未按期支付租金的;

(6)对象被列入国铁集团商家资信黑名单的;

(7)对象近五年曾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

4.对象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洽谈对象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在竞商截止日期前20天内,查询结果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电子版);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洽谈对象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等失信记录(查询日期在洽谈截止日期前20天内)。

(8)此招商公告为阶段性库房租赁公告,对于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晶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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