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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芒市绿程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芒市轩岗乡芒广村民委员会(德宏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 |
| 建设单位 |
德宏绿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载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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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项目代码:2509-53*开通会员可解锁*-676926)位于芒市轩岗乡芒广村民委员会(租赁德宏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土地),总占地面积1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项目新建1栋二层标准厂房,其中一层设置生产区、原料堆场区、空压机室、蒸汽储罐区、配电室等,二层设置成品仓库、值班室、休息室等,设置自动化泡沫包装制品生产线13条,建成后年产泡沫包装制品20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4.1万元,占总投资的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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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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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设备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预发泡、成型工序产生废气;生产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等)、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备生产噪声;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颗粒(产品)、未成型产品、边角料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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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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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即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堆放遮盖,施工道路硬化,施工车辆冲洗及密闭运输。同时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减少施工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1座2m3的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废水依托德宏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及运输车辆管理。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覆土回填,实现挖填平衡。建筑垃圾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应给予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输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料机、自动化泡沫包装成型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预发泡、成型工序产生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进入1套“水气分离装置+四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甲苯、乙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运营期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苯乙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厂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均依托德宏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经循环水冷却系统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项目生产冷却循环水补水,不外排。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采用“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危险废物备用储存容器,避免废矿物油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循环冷却水池、消防废水收集提升水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其余生产区进行一般硬化处理,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空压机房,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管软连接等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颗粒(产品)、未成型产品、边角料等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规范建设1间5m2的危废贮存库,废活性炭、废机油等收集后分类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建立危废转移台账。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主要风险源为危废暂存库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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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