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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立体停车库、激光切割机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立体停车库、激光切割机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地点:建设单位: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郎山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销售等,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 3670)、金属结构制造(C 3311)、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C 3424)行业。
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及企业发展需要,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增用地30亩,建造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激光焊接设备、焊接机器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开展汽车制动系统、立体停车库、激光切割机配套部件建设项目。项目完全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汽车制动系统30万套、立体停车库1500个、激光切割机配套部件800套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2402-33*开通会员可解锁*-112009。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委托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立体停车库、激光切割机配套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立体停车库、激光切割机配套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文号为湖长环建(2025)24号。
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份开始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份完成项目现阶段建设并开始调试运行,累计投资17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本项目员工人数30人,生产天数为300天,工作班制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7:00)。
本项目审批的数控加工中心、激光焊接设备、焊接机器人等生产辅助设备尚未全部实施,故此为先行竣工验收,现行设备匹配现行产能,对应的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制动系统10万套、激光切割机配套部件200套,后期待所有生产设备全部实施后再进行整体竣工验收。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30522MADA0AN62Q001Z。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周晓菲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2.3浙江瑞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1).pdf 6.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瑞科智能专家意见+盖章.pdf 1.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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