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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藏NQJD水电站110千伏施工用电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藏NQJD水电站110千伏施工用电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唐玉曲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藏开投江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示项目信息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江达验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OvhFGjQ4VKCJUmpt58QUQ?pwd=zifx 提取码: zi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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