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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畅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塑料桶环保处置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弃塑料桶环保处置项目(重新报批)
地点:湖北省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园开元大道63号舒嘉科技1、2号车间
建设单位:湖北畅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HW08(900-249-08 ,含矿物油废塑料桶)347.5 吨/年(9万个1年)、HW49(900-041-49 ,含废矿物油、废胶水、酸、碱废塑料桶,不含废油漆桶和废油墨桶)2632.5 吨/年(50万个/年),限定为废塑料桶,不限定材质。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 畅航验收意见.pdf 209.8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废弃塑料桶环保处置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95.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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