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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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塔河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塔河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塔河油田12区块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附件)对“塔河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出具了验收意见(附件),认为本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请同时提供书面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验收单位:新疆水清清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沂蒙山街6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声明.pdf 108.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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