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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 240 吨/年伊维菌素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68号,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该项目对原药一车间现有伊维菌素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替换原有加氢釜,新增一台脱溶釜及其配套冷凝系统、储罐罐等设备,增加甲酰胺废水回收设备,增加甲苯回收和洗涤工序,优化工艺,同时使生产周期缩短,投料批次增加,伊维菌素产能由原来的80t/年增加到240t/年,同时产品质量达到EP标准和世界最高的美国药典标准。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兴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威远药业公司--验收报告.pdf 2.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025威远验收意见.pdf 12.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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