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灵州综合工业园A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评审意见.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库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18.4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