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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百尚金属制品(广东)有限公司年产金属装饰膜1500吨项目(一阶段)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百尚金属制品(广东)有限公司年产金属装饰膜1500吨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百尚金属制品(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百尚金属制品(广东)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工业大道11号(厂房A2)(中心坐标E112°43′44.904″,N23°14′46.716″),项目总用地面积3699.74m2,主要从事金属装饰膜的生产销售,年产金属装饰膜1500吨(其中金属加工膜600吨、钢板饰面膜500吨,汽车改色膜300吨,饰面膜100吨)(项目分阶段建设,其中一阶段金属加工膜200吨、钢板饰面膜165吨,汽车改色膜100吨,饰面膜35吨),压花贴合工序2班制,每班12小时,印刷和涂布复合1班制,10小时。目前已建设完成的部分先行投产,实行一阶段项目验收工作,目前一阶段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大沙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较严者后排入大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生产废水:调墨桶清洗废水回用于调墨,不外排;喷淋塔仅补充损耗水,喷淋废水定期更换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冷却塔水循环使用,日常仅补充损耗水。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的DA001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保护厂址附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
①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隔音、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合理布局并进行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治理,经过治理后的生产设备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③通过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墙体进行隔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不合格品回用于产品包装。
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原料包装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三、调试日期及竣工日期
调试日期:2025年3月20日-2025年9月20日
竣工日期:2025年2月0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百尚金属制品(广东)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工业大道11号(厂房A2)
联 系 人:凌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2823415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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