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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中晓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施工单位)、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根据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葵清路17号5号楼101室。项目实际总投资35386万元(改扩建部分),占地面积80000m2,建筑面积85933m2,年加工生产连接线450万条/年、天线1800万条/年、光模块12万个/年、连接器1725万个/年。主要生产设备有HB机、低压成型机、自动点胶机等。项目劳动定员200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编号:东环建〔2024〕5079号。
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取得回执,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排污登记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77351P001Y)。
项目竣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验收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实际扩建部分总投资35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东环建〔2024〕5079号)的废气处理设施、固废环保措施、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具体见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监测报告。
对照项目环评审批内容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形,实际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管网,汇集后进入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注塑冷却水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③机加工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④水喷淋装置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⑤实验磨抛、精密切割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⑥盐雾测试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⑦恒温试验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⑧实验清洗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项目点胶、烘干、焊锡、注塑、激光打标、封口包装、激光焊接、激光切割、沾锡、酒精擦拭、热熔、镭雕、化学试验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波峰焊、回流焊工序废气产生锡及其化合物,收集后高空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发电机尾气采用风管直接连接发电机排气系统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南侧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无铅锡渣、塑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废样品、实验磨抛、精密切割捞渣、喷淋塔捞渣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冷却液、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废冲切油、废润滑油、废油包装桶、废原料桶、废UV胶包装桶、含油金属碎屑、废抹布、实验清洗废液、废实验试剂、实验固废、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危废仓库暂存,定期交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在厂内运输过程中,各类危险废物粘贴有相应的标签,设置专人将危险废物由产生点搬运至危险废物存放点。在厂内运输过程中,各类危险废物粘贴有相应的标签,设置专人将危险废物由产生点搬运至危险废物存放点。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1、废火花油、冷却液、切削液、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碎屑等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废冷却液、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废冲切油、废润滑油、废油包装桶、废原料桶、废UV胶包装桶、含油金属碎屑、废抹布、实验清洗废液、废实验试剂等暂存量不大,仓库和危废暂存区设置托盘,发生泄漏时可以拦截在托盘内,同时一旦发生泄漏,立即采用吸附棉或沙袋覆盖泄漏物,防止泄漏物扩散。
2、火灾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当发生事故时,厂房门口采用沙包堵截泄漏物。
3、废气事故排放风险的防范措施
通过对员工严加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定期维护、保修工作,使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一旦出现风机失效的事故工况立即停产,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等设备进行点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主管。待检修完毕再恢复生产。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BST20251201-10)可知:
1.废水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检测项目其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苯系物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发电机尾气污染物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南侧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已与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合同,设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张贴危废标识等;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已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南侧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达到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隔振、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不涉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形,综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1)设置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边界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原辅材料贮存场所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规章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3)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4)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5)严格执行环境监测相关规定,加强环境污染源的监测。
(6)一旦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附件1: 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87.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自主验收意见(公示版).pdf 4.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讯滔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版).pdf 1.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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