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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可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制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示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可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塑料制品加工制造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扬中市西来桥镇富民路1号
联系邮箱:9070705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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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Part.3 验收专家意见.pdf 161.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Part.2 验收监测报告.pdf 809.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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