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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等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新联新达路1号之一102室。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900m2。项目主要从事布料的喷墨印花加工生产,生产喷墨印花布料10万m2/a。具体内容详见《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了《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59号)。项目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项目进行了监测。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批复文号:东环建【2024】159号)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于明确东莞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情形的通知》(东环办函〔2016〕78号),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二)噪声
通过采取措施后,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废气
刮涂、压平、搅拌、数码打印工序废气:设置于密闭车间,并由收集装置收集后进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投料工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管理措施。
因此,项目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转印纸、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防水剂桶、空压机油桶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用于原始用途。废空压机油、废聚氨酯粘合剂桶、废水性油墨桶、废喷头、废抹布、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贯彻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生产中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以上环保措施。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合理、有效,建设单位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阶段规划一致,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建设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经验收组一致讨论同意本项目废水、噪声、废气、固废通过验收。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的公示公开。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加强固体废物的转移和管理,做好转移台账;
3、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做好设施运营管理台账,确保污染物的收集及治理效率;如遇废水、噪声、废气未能满足相关收集或排放标准要求或扰民现象,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整改后方可进行生产;
东莞市泰跃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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