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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锦熹纸制品有限公司酒瓶花纸印刷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酒瓶花纸印刷项目(一阶段)
项目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龙兴路8号附1号(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富组团)
建设单位:重庆锦熹纸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企业租赁重庆市干正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顺街道龙兴路8号附1号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000m2,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目前建成一阶段;一阶段丝网版制作工艺暂时委外,仅设置2条丝印生产线,购置全自动丝网印刷机2套、烫金机1台、空压机1台等设备,年产酒瓶花纸19万套。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448788684@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06 锦熹验收报告表11.27(双面黑白,文本有图的地方彩打).docx 545.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03 签到表+专家意见.pdf 2.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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