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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靖江市吉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叉车配重预制块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叉车配重预制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靖江市孤山镇山东村11队十圩港东
建设单位:靖江市吉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4监测报告(表).pdf 2.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吉顺验收意见.pdf 2.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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