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次改扩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7-11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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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6 月 30 日,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钜升金属 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次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 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泉塘曲岭二路 19 号, 项目总投资 17600 万元,占地面积 11185m2 ,建筑面积 19959m2 。项目主要从事 金属鸡眼、铜铁铝饰品、刀模、蚀刻工艺品、锌合金工艺品、智能设备的超精密 金属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金属鸡眼 3 亿个、铜铁铝饰品3500 万件、 刀模 540 万片、蚀刻工艺品40 万套、滴胶片600 万片、锌合金工艺品 120 万套、 智能设备的超精密金属配件 18 亿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广东中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次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1 年 09 月 13 日通过了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1】5785 号。

项目于 2025 年 01 月 03 日竣工,调试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2 日。

(三)投资情况

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 7500 万元,其中本次改扩建环保投资 200 万元,本 次改扩建环保投资占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比例的 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 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 年 12 月 13 日“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 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根据现场 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 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产废水:本项目改扩建后产生的生产废水类型主要包括:碳钢产品(现 有项目的刀模、蚀刻工艺品)生产废水、不锈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镍锡合金产品 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生产废水;

2 、喷漆水帘柜废水:项目喷漆工序在喷漆水帘柜中进行,水帘柜同时也作 为喷漆废气的预处理设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油漆落入水中达到去除目的,项目 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但需定期更换。喷漆水帘柜废水经废水收集水池收集后排 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

3 、滚筒、研磨废水:项目在金属鸡眼、铜铁铝饰品生产过程中的滚筒、研 磨时会用到回用水和磨石,并加入光亮剂清洗。滚筒、研磨废水为高浓度SS废 水,含有大量金属粉末,滚筒、研磨废水经废水收集水池收集后排入厂区废水处 理站处理;

4 、水喷淋、碱液喷淋装置的喷淋水:本次改扩建项目酸雾废气(硫酸雾、 氯化氢)经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喷淋水循环使用,碱液喷淋废水经废水收集 水池收集后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

5 、制版洗版废水:项目制版工序,网版清洗产生废水。制版洗版废水经废 水收集水池收集后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

6 、冷却水:项目本次改扩建涂布工序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在设备内 循环使用,不外排;

7、地面清洗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废水或废液“跑、 冒、滴、露 ”到车间地面,故项目需定期对车间地面进行冲洗。地面清洗废水经 废水收集水池收集后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

8 、纯水系统浓水:项目蚀刻、酸洗、抗氧化、中和后水洗等均使用纯水进 行清洗。纯水系统浓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9、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 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工艺:

(1)改扩建后,项目将碳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生产废水、零散 废水一起汇入1套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60%(88. 104t/d)达到《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 ”标准后 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分别为11.8%(10.395t/d)作为喷漆水帘柜、滚筒、研磨、 制版洗版、碱液喷淋、水喷淋、地面清洗用水,88.2%(77.709t/d)作为碳钢产 品、铜钛合金产品生产用水),剩余40%(58.736t/d)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GB/T31962-2015 )B 等级标准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中的表2规定的珠三角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三者中 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碳钢产品 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生产废水、零散废水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如下图1:

1 本次改扩建新增的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与中水回用工艺流程(单位:t/d

(2)项目将不锈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镍锡合金产品生产废水一起汇入1套污

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97.83%(95.66t/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 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 ”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 程(97.83%作为不锈钢产品、铜镍锡合金产品生产用水),剩余2. 17%(2. 12t/d) 蒸发浓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项目不锈钢产品生产废 水、铜镍锡合金产品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如下图2:

2 现有工程原有的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与中水回用工艺流程(单位:t/d

(二)废气

1 、有机废气:项目丝印、涂布、烘烤、烘干、半自动喷漆、手动喷漆、静 电喷漆、手动喷漆、滚漆、滴胶、移印、自动喷漆等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 污染因子为总VOCs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项目的有机废气经四套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编号:DA014、DA002、DA004、DA010)、 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编号:DA001)、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编号:DA005)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2 、酸雾废气:项目显影、蚀刻、酸洗、退膜、抗氧化、蚀刻等工序会产生 酸雾废气,经六套碱液喷淋装置(排气筒编号:DA003、DA006、DA012、DA013、 DA015 、DA020)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3 、熔融、压铸成型废气:项目熔融、压铸成型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 因子为颗粒物。项目的熔融、压铸成型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编号:DA009)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4 、丝印、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项目丝印工序、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废气, 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 、臭气浓度、硫化氢、氨。项目的丝印工序、污水处理 站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编号:DA011)处理后引至楼顶高 空达标排放;

5 、厨房油烟:项目配套职工食堂一个,采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厨房油烟 采用高效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筒编号YY001)。

(三)噪声

项目本次改扩建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噪声源等 效声级在60~90dB(A)之间。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防震、 隔声、消声等措施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 活垃圾。

1 、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活动,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 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袋等。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 理;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 包装材料。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 、危险废物: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化学品原料罐/桶/ 袋、废抹布、废胶手套、废感光油墨渣、废干膜、废菲林、废显影液、废定影液 (制版)、表面处理废液、污泥、废滤芯、废活性炭。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交具 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 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 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75% ,满足验收

检测工况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次改扩 建)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QFHJ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监测结果可得以下结论:

1 、废水:

①碳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废水和零散废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 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 性剂、总铜、色度均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B级限值标准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规定的珠三角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的较严值;回用 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 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及企业回用水限值标准。

②不锈钢产品废水、铜镍锡合金产品废水回用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 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 色度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 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及企业回用水限值标准回用到生产工艺,剩 下蒸发浓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均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B级限值标准的较严值。

2 、废气:

①显影、蚀刻、酸洗、退膜、抗氧化工序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有组织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②涂布、烘烤、烘干工序废气中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印刷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

③喷漆、滚漆、烘烤工序废气中总VOCs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④丝印工序废气中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 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

⑤污水处理站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⑥熔融、压铸成型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浇注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 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⑦厨房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饮 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标准。

⑧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 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与《印刷工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 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的较严值。

⑨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VOCs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 硫酸雾、氯化氢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 、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 放限值标准。

4 、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已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落实。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验收期间本项 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次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 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三 同时 ”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 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 时 ”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 、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 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 、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 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附件1: 钜升 其他说明事项.pdf 720.4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钜升第四次扩建竣工自主验收意见.pdf 3.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钜升第四次扩建验收组名单.pdf 351.9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4: 钜升 第四次扩建竣工验收报告.pdf 12.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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