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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地位于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杭州路北侧、长江路东侧,法定代表人为宁云平。经营范围包括棉纺织研发;棉纺织、毛纺织、麻纺织、化纤织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销售;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占地面积30045.20平方米,投资建设年产6000万米化纤面料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9号取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宿环建管表[2020]2079号);*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排污编号为:91321323MA1Y3LKX0E001P。项目第一阶段年产2500万米化纤面料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2号通过“三同时”自主验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后,在企业后续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江苏辉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数百台生产设备,其中大部分为环评设计中设备,纳入项目后期验收管理,但有数台设备不在环评设计中。主要表现为:生产设备变更:增加穿综机 1 台,验布机 7 台,增设加弹废气处理设备及配套排气筒一根。穿综工艺是整经的后道工序、织造的前道工序,通过穿针将经轴上的毛纱一根根地穿进综框上的综丝眼中,是为了使经纱在织造时通过开口运动形成 ,与纬纱以一定的组织规律交织成所需的织物;验布工艺为最后一步检验工艺,项目环评中提及此工艺,但未具体描述验布机设备数量,故此增加验布设备。设备、工艺变动后不影响项目产能,不产生废气废水排放。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界定为一般变动。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排污单位在申请取得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按照一般变动后实际建设的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内容如实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将《一般变动分析》和公开情况作为附件。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将《一般变动分析》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时,与验收报告一并公开。”在此背景下,编制了《江苏辉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化纤面料项目一般变动影响分析》,为排污许可证申请提供依据。
附件1: 江苏辉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变动影响分析报告.doc 2.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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