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设备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3-17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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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根据核医学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核技术利用》(HJ 1326-2023)、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设备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在医院肿瘤综合楼核医学科-1F建设回旋加速器机房及热室,安装1台HM-10HC+型回旋加速器,最大能量为10MeV,最大束流100μA,用于制备18F等放射性同位素;在1F预留PET/CT机房安装1台Biograph Vision(配置600)型PET/CT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40kV,最大管电流为1902mA,进行核医学检查,开展核医学诊疗;新购置3枚68Ge放射源,活度分别为3mCi、1.25mCi和1.25mCi用于仪器校准。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6.3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设备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通过(宁核环[2024]2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宁环辐证[N0025])。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针对该项目屏蔽辐射防护、连锁装置、警示标识、监测设备等设施。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4200万元,核技术利用环保投资265.8万元,占总投资的6.33%。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1、肿瘤综合楼-1F回旋加速器机房的屏蔽:

四周墙体:120cm混凝土。

室顶:120cm混凝土。

机房防护门:10mmPb+60mm PE电动钢铅防护门。

2、肿瘤综合楼-1F合成/分装热室的屏蔽:

四周墙体:300mm混凝土。

室顶:150mm混凝土到夹层。

观察窗:65mmPb。

合成柜:75mmPb。

分装柜:65mmPb。

门:8.0mmPb。

3、肿瘤综合楼-1F质控区的屏蔽:

通风橱橱体:10mmPb。

顶棚:150mm混凝土到夹层。

4、肿瘤综合楼-1F废物间的屏蔽:

四周墙体:240墙砖+10mm硫酸钡。

5、肿瘤综合楼1F PET/CT机房的屏蔽:

四周墙体:240mm实心砖+双面各20mm硫酸钡。

室顶:120mm砼+60mm硫酸钡。

机房防护门:8mmPb电动推拉钢铅防护门。

控制室防护门:8mmPb手动平开钢铅防护门。

观察窗:10mmPb。

核医学科屏蔽防护效果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 120-2020)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规定的在距机房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辐射工作人员、公众成员的年剂量管理约束值5mSv、0.1mSv的要求。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中核医学科设置了独立排风系统,经各通风橱引至活性炭过滤后,由排风管道排至室外,非辐射气体可有效排出。

2、固体废物

本项目放射性药品制备、合成时产生含放射性的残留物、药品注射时产生的医用器具和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用辅料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垃圾,放射性固态废物存放于放射性废物桶中,集中存放10个半衰期以上并经检测合格后,统一收集处理。

3、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180天可直接排放或不满180天但经监测达标(总β<10Bq/L)后可直接排放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市政管网。

综上,本项目“三废”均以按环评报告中设计情况落实。

三、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的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辐射工作场所与环境辐射水平为0.116~0.123μSv/h。

(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估算,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满足环评批复的5mSv和0.1mSv 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设备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2403-64*开通会员可解锁*-994224)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需重点关注的内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按照专家要求修改完善报告表中的问题;

2、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做好辐射环境的日常监测;

3、做好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管理工作;

4、落实验收组的其他建议和意见。

七、验收人员信息附后。

附件1: 新版竣工验收意见.pdf 118.8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宁夏自治区人民医院(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批).pdf 5.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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