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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固定污染源(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HJ76-2017)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FGD出口气态污染物( #1净烟气排口、#2净烟气排口、#3净烟气排口)CEMS系统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FGD出口气态污染物CEMS系统验收报告建设地点:江西省丰城市石上建设单位: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意见-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FGD出口气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服务.pdf 815.1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FGD出口气态污染物CEMS系统验收报告.pdf 23.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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