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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清河县正茂汽车配件加工厂建设年产5000吨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河县正茂汽车配件加工厂建设年产5000吨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清河县正茂汽车配件加工厂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三羊大街南侧,贺兰路以东
建设内容:厂区总占地面积为38.2亩,总建筑面积93800m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库房等主体和辅助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汽车零部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田国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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