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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坑口破碎筛分提质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坑口破碎筛分提质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分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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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验收意见及专家签到表-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坑口破碎筛分提质系统建设项目.pdf 286.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坑口破碎筛分提质系统建设项目.pdf 14.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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