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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市江津区汇涵木业有限公司汇涵木业木制品生产及销售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汇涵木业木制品生产及销售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汇涵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G3-02/02地块(共享木业产业园第17栋厂房)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条木制品加工生产线,设置立铣机、雕刻机、封边机、推台锯、喷漆房、晾干房、批灰打磨房等机械设备,外购指接板、水性漆、油性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通过下料、雕刻、封边、刮灰、喷漆、打磨等工序,年产套装门800套、床800张、浴柜800个、橱柜800个、衣柜1200个、鞋柜600个、电脑桌600个、斗柜300个、实木茶台大板100个(其中胡桃木50个、巴花木50个)。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3 汇涵-专家意见.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汇涵木业-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718.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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