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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中船鹏力(南京)塑造科技有限公司绿色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绿色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中船鹏力(南京)塑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拓展区六安路与宝山路交叉口路北100米
项目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戴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中船鹏力绿色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2.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中船鹏力绿色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8.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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