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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编织丝、绳、布、袋、集装袋、编制土工布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编织丝、绳、布、袋、集装袋、编制土工布制造、加工项目地点:宜兴市和桥镇福巷桥村建设单位: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位于宜兴市和桥镇福巷桥村。*开通会员可解锁*,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编制丝、绳、布、袋、集装袋、编织土工布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宜兴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并取得了批复。目前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年产50万米塑料编织丝、30万米塑料编织绳、20吨塑料编织布、30万只塑料编织袋、3万只集装袋、50吨编织土工布的生产能力。该项目涉及的生产产品、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均未发生改变,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本次针对《塑料编制丝、绳、布、袋、集装袋、编织土工布制造、加工项目》进行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日对本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与检测。检测时公司产品的生产负荷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以上,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满 足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依据相关资料,编制了宜兴市南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编制丝、绳、布、袋、集装袋、编织土工布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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