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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河子沟灰场防渗工程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河子沟灰场防渗工程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新城乡
建设单位: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电厂西北侧约2.5km的河子沟,利用老厂灰场—河子沟灰场作为本工程的贮灰场,该灰场为山谷型干灰场。本工程针对灰场底部和边坡铺设复合土工膜(两布一膜),复合土工膜下为钠基膨润土防水毯(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复合土工膜上采用300mm覆土保护。在整个库区底部及初期坝体内坡施工防渗层,以达到设计要求,防止灰水污染地下水及周围环境。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基本完工。建成后可贮存固体废弃物(粉煤灰及脱硫石膏)约300×104m³,可满足机组贮存固体废弃物约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