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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格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格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格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刁朗路 86号302 房
建设内容:东莞市格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至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刁朗路 86号302 房进行改扩建(东经:114°1'44.330",北纬:22°56'5.380"),项目占地面积为 800m2,建筑面积为800m2,项目年产数据线375万条。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3780号)。项目实际建设过程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内容(以下简称“一期”)。一期建设规模约为年产数据线180万条。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992827456@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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