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23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及调试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23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建设单位: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利安路3号之二首层第5间。中心坐标E113°14′23.170″,N22°31′53.878″,用地面积4200㎡,建筑面积4200㎡,年产灯饰配件230万件(其中包括100万件灯饰配件1;130万件灯饰配件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劳动定员35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23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23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横)环建表〔2023〕0015号)。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办公、生活会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入中山市横栏镇永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治理设备废水、清洗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交由中山市挺进永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喷粉废气经喷粉柜收集后经滤芯除
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G1)高空排放
项目在固化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TVOC,产生的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喷漆、烘干过程中使用水性漆,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漆雾、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项目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一同汇入一套“水喷淋(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G2)高空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项目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
①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装配过程的碰撞,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②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③在布局的时候应将噪声声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通风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
⑤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装布局车间、设备,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
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滤芯(含收集的粉尘)、废环氧树脂粉末包装袋、沉降废粉尘和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包装桶,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水性漆包装桶、水帘柜漆渣、除油废液(包含除油池沉渣)、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转运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四、公众反馈方式: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中山市宇涵灯饰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利安路3号之二首层第5间
联系人:梁小姐电子邮箱:1491791010@qq.com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