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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肇庆市新科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肇庆市新科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新科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肇庆高新区滨江路17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4272.9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424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新增五金装饰配件产能450t/a,门窗塑料配件100t/a(与五金装饰配件配套包装出售)。
验收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胡松华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GLT2508088ZK 新科-质控报告扫描25.10.27.pdf 626.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肇庆市新科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docx 41.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GLT2508088 新科扫描25.10.27.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 18.3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5: 肇庆市新科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x 53.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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