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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伏能硅业有限公司工业硅粉循环再利用技改项目及新建实验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伏能硅业有限公司工业硅粉循环再利用技改项目及新建实验室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内蒙古伏能硅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工业园区(部分建设内容位于内蒙古伏能硅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部分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厂区东侧巴彦淖尔市昴日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区进行建设)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1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4小时。
建设规模:利用厂内现有车间设置原料库、成品库、晾晒棚、机械库、备用库各1座,新建原料库、晾晒棚、破碎车间、冷却场、实验室各1座,其余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建成后年产硅块2万t。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意见.docx 28.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终稿-伏能硅业硅粉再利用及化验室项目 - 副本.pdf 7.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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