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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水系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式如下: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河区、和平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
建设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竣工时间:2025.12
联系人:耿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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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水系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验收报告.docx 5.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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